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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讨论稿)编制说明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编制组2022年6月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讨论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工信厅科函2021234号关于印发2021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安排,由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编、云南驰宏锌铸股份有限公司参编,进行标准编制工作,项目计划编号:2021-1249T-YSo二、立项依据中国制造2025将“全面推动绿色制造”作为九大战略重点和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到2020年,建成千家绿色示范工厂;到2025年,制造业绿色
2、发展和主要产品单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创建绿色工厂作为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关键一环,是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的重点任务,是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脱困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目前,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已经正式发布。由于各行业差距大,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评价通则下设重点行业评价导则,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充分发挥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工业企业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
3、16号)精神,制定本标准。根据GB/T36000-2015社会责任指南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到2020年实现“百、千、万”工程,即百家绿色示范园区,千家绿色工厂,万种绿色产品,涉及电子、家电、钢铁、陶瓷等行业,但是针对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还没有相关标准。三、项目编制组和工作过程3.1 主编单位简介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始建于1956年的株洲冶炼厂改制而成,2002年公司通过改制成立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以上市公司为平台,通过增发扩股,将经营性资产进一步整合,实现整体上市。2010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通过增
4、资扩股并购了株冶的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株冶的最终控制人。湖南株冶火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新材”)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资金1.8亿元,是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公司年生产能力锌基材料能力30万吨,其中热镀用锌合金20万吨、铸造用锌合金10万吨,年工业产值59.9亿,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锌基合金生产基地。株冶新材致力火炬牌锌基合金产品的研发和制造,采用先进的合金生产制造工艺,拥有国内最先进的合金生产装备及最先进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一支专业的管理、生产、研发、服务的团队。推行“生产精益化、服务个性化、产品差异化”的运营模式,严格执行国家、
5、省级环保排放限值排放标准,实行绿色生产。“火炬”牌锌基合金是世界锌行业知名品牌。株冶新材自创建伊始,秉承株冶产品质量及管理理念,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推行IATFI6949:2016汽车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0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e)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IS0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构筑现代化生产经营管理体系,致力于开拓国际化经营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株冶集团有雄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先后主持和参与起草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协会标准200余项,公司下属质检中心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析方法近200项,并获得全国有色金属标
6、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国际标准研制创新示范基地”,已成功研制祕光谱分析国家标准样品,铅精矿标准样品。3.2 拟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着眼于规范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优先选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满足绿色工厂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3.3 标准的编制原则和依据3.3.1 协调性原则加强现行绿色制造系统要求的收集、研究及应用,重视标准起草前期调研及后期广
7、泛征求意见,避免标准起草与现行相关标准重复或矛盾,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要求,与GB/T3613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内容协调一致。332科学性原则通过调研分析国内铸造锌合金行业生产实际,符合当前铸造锌合金生产现状,有助于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的评价。3.3.3 全面性原则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涵盖工厂生产的全过程、全链条和全要素,全面系统建立绿色工厂评价体系,对评价的具体内容、评价的指标要求,进行系统规范。通过相关评价指标的确定,确保对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过程中可量化及可实施性,引导铸造锌合金行业提升政策及法律符合性、发展规划合理性、基础设施先进性、
8、冶炼企业文化引领性。4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4.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总体要求、评价程序及评价报告等。本文件适用于铸造(含砂型铸、金属型铸和压铸等)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4.2 总则4.2.1 评价原则本条确定了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原则:一是一致性原则,评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保持一致,按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7个一级指标展开,其中基本要求一项必须满足要求,未满足要求的一票否决。二是行业性原则,在GB/T36132通则的基础上突出铸造锌合金行业特性,提出符合铸造锌合金行业的评价
9、要求。三是系统性原则,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4.2.2 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7个方面,在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基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其它6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来判断工厂满足要求的程度。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
10、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4.2.3 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指标权重分配中,充分考虑了铸造锌合金行业特点,为充分体现可量化的特点,体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以及能源低碳化五大绩效指标的内容占比权重最大,占30%;锌冶炼业基础设施包括建筑、节水、照明以及设备设施等是绿色工厂的基础,占比20%;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建设体现了企业对绿色制造体系的重视程度和管理能力,占10%;由于锌冶炼业属于节能减排重点行业,能源与资源投入、环境排放是绿色工厂评价的重要的两部分,各占比15%;产品是绿色工厂的最终产出体现,是绿色工厂的产出结果,且由于铸造锌合金行业属于短流程生产,产品输出是其主要成
11、果,占比10%。以上7个方面构成了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全部权重。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基础设施(5.2)20%; 管理体系(5.3)10%; 能源与资源投入(5.4)15%; 产品(5.5)10%; 环境排放(5.6)15%; 绩效(5.7)30%o最终权重系数总和为100%,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见标准文本附录Ao4.3 总体要求评价要求是标准的核心内容。本章内容规定了铸造锌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具体的评价指标要求。4.3.1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是铸造锌合金行业进行绿色工厂评价需要达到的最低要求,因此无分值体现,
12、主要包括工厂合规性要求、最高管理者要求以及工厂要求。(1)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a)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实际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至少运行一年以上。b)应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和行政处罚记录。c)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应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d)工厂应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e)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说明:合规性要求从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无事故证明、污染物达标排放、能源消耗、企业信用、三同时制度等方面对工厂进行了规定。从工厂依法设立、合法合规的角度评价工厂的经营合规性,如
13、企业营业执照、法律法规标准清单等相关证明文件、近三年无违法、经营异常和行政处罚记录等。从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的角度评价工厂的环保、安全、质量的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险收暂行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铸造锌合金行业工厂需要执行“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相关方是指可影响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活动、受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活动所影响、或自认为受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工厂应满足有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规范条件。(
14、2)基础管理职责基础管理职责(包括最高管理者要求和工厂要求)满GB36132-2018中4.3的要求。说明:最高管理者要求主要从领导作用和承诺、职责和权限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详见GB/T36132-2018中4.3.1。工厂要求主要从管理组织机构、中长期规划、教育与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详见GB/T36132-2018中4.3.2规定。4.3.2 基础设施(1)建筑a)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b)工厂的建筑应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及场地、水资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及无害化。C)工厂应集约化利用厂区,在满足生产工艺前提下,优
15、先采用联合厂房、多层建筑等。说明:工厂建筑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建筑应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绿化及场地、节水、节地等方面进行规定。建筑应采用资源消耗低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国家质量监督检险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九项建筑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GB18580-GB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GB6566等标准,对各类建筑材料应满足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进行规定;工厂宜采用钢结构建筑和金属建材、生物质建材、节能门窗、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和本地建材,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优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外窗气密性等阐述,降低厂房内部能耗;厂区应绿化适宜,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宜多采用节水设备,根据用水场合的不同,合理选用节水水龙头、节水淋浴装置等;适用时厂房应采用联合厂房、多层建筑,以满足节地要求。(2)照明a)厂区及各房间的照明应尽量利用自然光或节能灯,建筑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b)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c)大型厂房的照明系统宜采用分区控制方式,辅助生产和生活福利设施的照明系统宜适当增设照明控制开关,短时有人的场所宜采取节能自熄措施。说明: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照明功率密度值分为现行值和目标值。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