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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单招的政策一、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一)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 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 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经我厅 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高校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见附件)。(三)各招生高校要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 试招生专业类别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 42号),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 及时修订本校招生专
2、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原则上一个招生专业 对应一个专业类别,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确需扩大对应专业类别的,最多不超过两 个。各高校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学校2023年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 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邮箱(xsc) o鲁教职函(2022) 42号文件中无明确对应类别,且确需 学校自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个别招生专业,由学校于11月20日前提出申请, 经我厅审核同意后可自主组织。(四)各招生高校要根据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与本校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 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一个专业对应两个专业类别的要 分别安排计划)。招生计划
3、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 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二、报名工作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 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一2 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n1. sdzk. cngzdz) 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 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 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高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 试等相关费用。三、考试工作
4、(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 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 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L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一2月27日,具 体考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 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统筹领 导和组织管理。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慎细实做好各方面工作O 高校要加强命题工作统一管理,不得将管理权限层层下放或简单委托院系承担, 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命题。要严格命题人员选派,聘请政治素质好、学
5、 术水平高的专家命题,安排专人对试题进行审核,严防命题错误。要加强题库建 设,切实考察考生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2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原则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 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 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经我厅批准学校 自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分值等参照全省统一技能测
6、试方案执行。3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 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 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1 .认真组织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要在 2023年2月24日一25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 sdzk. cn)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 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2 .规范进行考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招生高校要根据国家教育考
7、试工作要求确 定本校素质测试或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 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 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四、录取程序(一)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经我厅核准并公布的招生章程,参加单独招生的 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 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 兵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
8、专业择优录取。拟录取名 单在录取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后,应于2023年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 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安排)。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 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 录取,招生高校要通过招生简章等途径明确告知考生。高校要认真核对拟录取名单数据信息,确保报送数据准确无误,出现错报漏 报等情况将严肃追责。(二)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 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 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五、招生章程(一)高校要依据国家相关法
9、律法规和教育部、我省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 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 须包含本校报考条件、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 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 严禁违规承诺,严禁虚假宣传。(二)高校须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招生章程报送邮箱XSCShandOng. cno 未经审核不得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六、监督管理(一)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的领导,强
10、化组织保障,严格规范流程,加强分类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切 实做好各项工作。(二)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作为重要任务,制定 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 身心健康。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 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公正。招 生高校的文化素质考试、素质测试或面试等所有考试招生环节不得委托社会机构 和公司组织,不得要求考生参加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测评活动,不得将社会机 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高校组织的同一招生类型、同一招生 专业的考试时间须一致。要建立和完善招生、专家、纪检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 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测试过程、录取环节等监督检查,及时 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我厅将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实行动态管理,凡是政策执行 不严格、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的,一律停止招生资格,并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 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切实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在招生中以不正当方式争抢生源。 对违规违纪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 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