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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不仅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倘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认为职务只能上不能下,职级只能晋不能退,工资只能升不能降,这种认识误区本质上就是严
2、重的官本位思想、扭曲的权力观。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有人总结说,“上来容易下去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做好干部工作,就必须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针对干部的德
3、、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实际,规定总结认定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定提出:“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这既给出了“下”的标准,也明确了“下”的方式。比如,要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再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
4、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等等。评判有标准,决策有底气,处理有规范,操作有程序,才能让干部服气,让群众认可。“上”要德才兼备,“下”要警醒反思。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用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一定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此规定进行完善。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
5、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一直高度重视,并始终着力坚持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组织部门的干部人事工作提供了新的遵循和启示:选任用人要始终坚持“严”的标准。此次出台的制度规定,在内容上强调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进一步严格了程序、规范了方式、细化了举措。在制度执行上,从严要求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切实按制度落实、按规范执行、按程序办理,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干部退休、任期、问责等各项制度。知人善任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此次出台的制
6、度规定尤其聚焦了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缺乏有效整治措施的问题;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应当调整的10种情形,并进一步规范了调整程序和方式,增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认真梳理当地干部存在的各类问题,深入了解每位干部特点特性及擅长领域,逐步将想干事、能干事、专业化水平高的干部提拔到合适岗位,将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再调整。干部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创新思维。此次出台的制度规定吸收了各地实践探索创新成果,既是对修订前的规定制度的完善,又是对各地改革探索经验的总结、提
7、升,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新动力。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干部考评机制和制度,用科学数据辅佐政治决策,让一部分不作为、不称职的干部“下”,下得“心服口服”,让一大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上”,上得“有理有据”,为他们干事创业腾空间、搭平台,真正让肯干的受激励、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避免那些大胆工作、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因为得罪人而被打击报复,为真正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重要举措。该规定全文共十九条,明确提
8、出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被各界称为“干部体制的关键转折点”,意味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转型。-V打破“金饭碗”铁律,是整治干部不作为的战术突破规定的重点和亮点,就是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相关规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不适合的干部调整下来。这就打破了“金坂碗”的铁律,将干部的“上”与“下”与优胜劣汰法则对接起来。而向下调整的主要渠道有六个方面,即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等。中组部负
9、责人在印发规定答记者问中表示,“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显然,推动干部“下”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是为有效防止各级领导干部“庸懒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在其位不谋其政。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反腐高压下,乱作为明显被控制住了,但是不作为、缓作为却在相当大的范围、相当多的人中出现To由于没有正常的退出和降级机制,一些“懒官”和庸官”在领导岗位上熬日子、混饭吃,造成了懒政怠政的氛围,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生态环境。所以,规定侧重于以整治不作为来打好“能
10、下”这场关键战役。对那些不作为、不称职甚至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干部,坚决地调整下来,正是为了推进一大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上”,为他们干事创业腾出空间、搭建平台,实现“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因此,上得来、下得去,其实只是起点,关键还要上得好、下得好,这才是“能上能下”真正的含金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规定夯实了“为官有为”的工作基础,可谓“重构政治生态”和“制度治党”的战术突破。当然,要实现能上能下的科学管理,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作为平衡。对此,规定不仅为干部能下划出“硬杠杠”,并以科学合理的设计,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确保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
11、服气,而且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建立了“快速通道”。这就切实把全体干部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服务改革发展上来,真正实现“人岗匹配”“职得其人,才得其用”,让肯干的受激励、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规定还明确强调,对于问题干部,在被组织调整影响期满后,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这为下的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复出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可谓既是“破冰”更是“融冰”。二、关闭“潜规则”暗道,是整肃官场用人歪风的新制度常态尽管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央就提出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后来也陆续出台一系列针对干部队伍“升降进出”的相关规定,但往往是
12、“雷声响、雨点小”,落地效果较差,导致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落实的效果不佳。现实生活中,官场多见“上”、难见“下”。特别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事实上存在诸多潜规则,这些潜规则催生了一批不称职的官员,如:能力不强、政绩平平,却平步青云的“太平官”;溜须拍马、钻营有术,却只上不下的“投机官”;唯上是从、媚上压下,见风使舵、迎合领导喜好而混上去的“捷径官”;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甚至藐视党纪国法,把犯错当本事的所谓“能官”,等等。同时,有的领导干部即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却仍然“稳坐钓鱼台”;有的官员被问责免职后,又悄悄复出,或异地异岗为官,被群众嗤为“金蝉脱壳”;有的看似是降职降级或免职,实则得到了
13、提拔此次中央新规的出台,不仅彻底杜绝以往的“牛栏关猫”现象,而且严丝合缝地关紧了领导干部只上不下的“潜规则”暗道。铁的纪律面前,干部的“上”与“下”成为关系其“乌纱帽”的最直接约束。实际上,解决和打通官场“能下”机制,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中已见政策风向,多名违纪的副省级官员遭遇了“断崖式降级”。中央新规此时的出台,无疑十分明确地传递了强烈的信号:将以降级的“下”的方式来有效震慑官场、警示官员。规定明确提出,坚决调整“四不干部”,即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
14、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中央还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一个通知一个规定一个条例”形成了干部管理三驾马车,作为调整干部职务、职级、辞退的重要依据。这显然是推进官员“能上能下”成为制度常态,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官场选人用人歪风邪气“开刀”,有利于提高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
15、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从党的事业发展角度来看,从人民利益要求的角度来看,正因为领导干部这个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正因为它是一般老百姓都非常关注的职业,就更是不能马虎、不能随意,更要保证让真正合格的、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在应该的位子上,让不合格的、不能履行职责的人去做他们合适的工作。否则,受损失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就是制定规定的初衷所在。所以,它贯穿的是“三严三实”的要求,体现的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其目的就在于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
16、,促使干部奋发有为、务实进取,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下。要让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让干部服气、下得真正能够起到对干部队伍的激励作用,这就要靠相关制度的科学设计。对此,规定在制定过程中多方面征求意见,严格论证,在下的原则、下的方式、下的程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有很强的操作性。比如,规定中充分考虑到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情况多样、原因复杂,在列举这些情形时就有清楚的分类,而且在下的方式方面也有严格的政策,如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使这些干部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才尽其用。好的制度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在于这种制度能否得到很好的执行。比起提拔干部,让干部下这样的制度执行起来的确会有一定的难度。执行者的态度、原则性、责任感,执行过程中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