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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能漏Siimomec公司标准版本号:A/0项目施工过程质置文件资料管理规定QB/NYAS10050-20161目的为规范EPC总包项目施工的图纸资料和施工过程中各种报审、批复、报告及各类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管理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承接的EPC总承包项目3施工文件内容3.1 施工现场的设计图纸、资料;3.2 项目的开工报告及工程复工报告;3.3 施工分包商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措施和报(审)批表;3.4 施工现场的工作许可证;3.5 施工进度计划及各期的施工月报、周报;3.6 各类“施工工序交接证书”及工程中间交接证书;3.7 现场施工变更的工程联络单、现场指令、工程签证单、材料
2、代用单及设计变更单;3.8 工程施工:开工会、调度会、协调会及专题会等名种会议的纪要。4控制要求4.1 凡是涉及项目工程施工的各部门、各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都应由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指定专职资料员从事有关施工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的管理。4.2 设计的图纸、资料发到项目后,EPC总包项目部资料员应进行接收并按专业造册登记。EPC总包项目部资料员按批准的发放范围发放,每个领取人都应在资料员的发放纪录中签收。每个施工分包商由资料员来领取,不允许代办:当上述图纸、资料因故作废、换版、升级或局部修改等变化时,EPC总包项目部资料员应及时回收作废的图纸资料并进行注销处理。4.3 各类请示、申请、报审和报
3、告等文件应将所请、所报事因叙述清楚,各级各类人员签字齐全、发送日期明确。发送单位应有发送登记纪录,接收单位应有收文纪录。EPC总包项目部资料员每接到有关这类文件时应接收登记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按指示送达项目部有关部门处理,承办人员收到文件时应在资料员的发文登记中签收。4.4 EPC总包项目部给施工分包商有关工程施工的指令、意见等的文件,拟稿部门(人员)应指示清晰、要求明确,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并登记后才能下发。4.5 EPC总包项目部向业主有关施工的请示、报告等文件,由项目相关部门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并登记后才能上。4.6 项目各种有关施工的会议纪要由项目秘书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及时按会议过程中的纪录整理出来,按标准格式编写成会议纪要,会议主持人审核后由项目经理签发。会议纪要应随会议签到表交由项目资料员登记并按批准的范围发放。4.7 施工文件资料(除设计图纸资料外)由资料员及时制作成电子文档随纸文件一起存档。本办法由基建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并负责解释。本办法主要起草人:王钦纲审核人:李春森批准人:段玉林本办法于二。一六年三月第一次批准发布并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