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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7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就是对学生德、智(包括能力)、体、美等各方面,预先制定出具体目标、规范和要求,并依此分项进行测量、考核和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定量地表述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对学生做出全面评价。第
2、三条综合测评是手段,目的是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养成教育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工作以及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第四条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和平等的原则,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考核指标统一由院学生会综合测评部和各班综合测评委员坚持每天如实登记,各班班长负责每月向班内全体同学公布一次,务必做到客观、公正、民主测评和平等竞争。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第六条综合测评工作从新生入学开始考
3、核登记,坚持经常考核记录,每学年全面测评一次。综合测评工作的最终评定在每年九月份进行,其资料的时间范围从上年度九月一日起到本年度九月一日止。按学年制评定。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检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全体辅导员、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组成。第八条学院学生会设立学习测评部,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经常性的综合测评工作和学院团工委、学生会及各部提供的测评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存档以及分发工作。第九条综合测评学习能力、课外科技创新能力、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文体能力得分及扣分名单由
4、经管学院团工委、学生会各部在活动结束后12周内,经两位以上主管辅导员签字,迅速提交经管学院学评部,由学评部统一加分。第十条学生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具体负责本班测评工作的实施。每班推荐一名测评委员(可由班长或团支书兼任),具体负责本班每个同学测评记录卡的填写记录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班级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统一领导,班长、团支部书记、班级测评委员、学习委员以及学生代表3-5人组成,各班班长为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第一负责人;班级测评小组成员中必须有1/3以上是女同学。班级要主动请班主任参加测评工作Q第十一条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纪律(一)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
5、合测评实施意见(17版)(以下简称测评条例)和院测评实施办法。(二)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必须在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坚持以“公正、公平、客观、民主”原则,认真听取同学的不同意见,发现错误及时纠正,自觉接受同学的民主监督,并及时向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汇报。(三)各班由班委和团支委协助测评委员或学习委员作好日常测评记录,提供测评参考依据。(四)经管学院学评部将定期公布综合测评加扣分人员名单,需经各学生班每位同学签字认可,同学如有疑义,可在三日内向院学评部和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提出,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最终解释权。(五)测评过程中学习能力、课外科技创新能力、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文
6、体能力得分和扣分须经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六)在测评过程中,有循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测评秩序,妨碍测评正常进行等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关人员全院通报批评、扣发专业奖学金等处分,并取消其自受处分之日起一年内参加各种评优、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章综合测评内容和计分标准第十二条学生综合测评内容由德育(含美育),智育,文体三部分构成。第十三条学生综合测评满分为IOO分。德育(含美育)10分,由基准分和加减分组成(基准分7分,加减分3分);智育82分,其中文化课成绩75分(指学积分),思政课综合评价5分,创新创业能力2分;文体8分,其中早操
7、2分,身体素质3分,文体综合素质3分(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1分,文体能力2分)。第四章德育(满分10分)第十四条德育(含美育)满分10分,由基准分和加减分组成。第十五条基准分(满分7分):1.政治素养(满分4分)班级测评小组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日常政治生活现实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情况,评价标准如下:(1)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1分)(2)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1分)(3)关心国家大事,明辨是非,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8、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1分)(4)自觉加强政治修养,参加马列自主学习计划,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主动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活动。(1分)2.品行修养(满分3分)品行修养互评由班级测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学生的道德品质、集体责任、审美情趣、心理素质、法纪观念及日常行为等表现情况,由班级学生根据学生日常生活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标准如下:(1)顾全大局,关心集体,能正确处理个人、社会与集体的关系;系.25分)(2)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奋发向上;(0.25分)(3)注意提高个人品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公道正派;(0.25分)(4)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9、尊敬师长,团结同学;(0.25分)(5)穿戴整洁大方,男女交往行为得体,举止文明谈吐文雅,不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不文明行为;(0.25分)(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清扫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保持学习、生活环境干净整洁;(0.25分)(7)珍惜公共财物和教学科研设备,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0.25分)(8)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公共秩序,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习时间不从事非学习活动;(0.25分)(9)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归宿就寝,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不在宿舍做饭,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施;(0.25分)(10)能积极参加有益身心
10、的文体娱乐活动,不观看、传播不健康书刊或音像制品;(0.25分)(11)能积极参加义务助教、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0.25分)(12)能积极参加校、院系以及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0.25分)第十六条加减分(满分3分):1 .自觉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各种报告会,每场按照0.1分进行统计,在报告会结束后通过报告会认证券和认证卡进行记录(满分1分),得分超过1分以1分计,不足1分按实际分计。2 .班级健康打卡负责人根据健康打卡情况进行打分。(满分1分)3 .自觉遵守宿舍规定,维护宿舍卫生。根据学生宿舍卫生情况、宿舍例检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0.5分)4 .班主任根据班级学生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打
11、分。(0.5分)第五章智育(满分82分)第十七条智育(满分82分),由文化课成绩、思政课综合评价、学习及创新创业能力三部分组成。第十八条文化课成绩(满分75分),文化课程是指教学计划安排的全部课程(除思政课课程以外),学生课程成绩计算公式为:课程成绩二(2(某门课程考试成绩学分数)/学分数75%1、学习成绩以百分制计。凡按五级分制计分的应换算为百分制,换算标准为:优秀计95分,良好计85分,中等计75分,及格计65分,不及格计55分。当年补考或重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均按60分计。补考或重修未通过按原考试成绩计,办理缓考者在综合测之前未取得成绩按60分计。考试作弊或无故缺考,该课程以零分
12、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完成,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补修、重修成绩不计入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2、专业选修课各班按照班级同学个人所选的专业选修课成绩进行计算。第十九条思政课综合评价(满分5分)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的课堂表现和学习成效两部分。1、课堂表现满分为2分,以任课教师依据考勤、作业、课堂提问等(平时分)进行综合评价。平时分在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得0分,平时分在60分(包括60分)至80分(不包括80分)得1分,平时分80以上(包括80)得2分。2、学习成效满分为3分,由学生最终卷面成绩为依据进行核算。卷面成绩在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得0分,60分(包括60分)至80分(不
13、包括80分)得1分,80分(包括80分)至90分(不包括90分)得2分,90分以上(包括90分)得3分,若本学年内所学习的思政课程为两门或两门以上,则按各门课程卷面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得分。第二十条学习能力(满分1分),学习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学科性竞赛、英语学习、专业论文发表等情况;1、在全国学科竞赛中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LO分,0.9分、0.8分,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0.9分、0.8分、0.7分;在校级学科竞赛中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O6分、0.5、0.4分。以上各级奖励中,优秀奖加分按各对应项的三等奖分数扣去0.2分对待。2、第一学年通过外语四级加0
14、.2分;外语六级加0.4分,第二学年至第四学年通过外语四级不加分、六级加0.2分;通过全国外语口语考试A级加0.6分,B级加0.4分,C级加0.2分,通过GRE、雅思或同等难度外语考试者加0.8分,本学年此项外语考试加分就高原则。3、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译文,按其刊物类别,C刊加1分,核心加0.5分,其他普通期刊加0.3(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且有国内统一刊号,如CN或ISSN),其中第二作者按80%计算加分,第三作者以后按50%计算加分。4、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三级以上加0.2分。以上同一项目加分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得分超过1分以1分计,不足1分按实际分计。第二十一条课外科技创新
15、能力(满分1分)课外科技创新能力考核内容包括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等内容。参加全国举力、“挑战杯”等科技发明活动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LO分、0.9分、0.8分;在省级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0.9分、0.8分、0.7分;在学校举办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者,按1、2、3等奖分别加0.6分、0.5分、0.4分。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者,成功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加0.1分,组员加0.05分;项目级别升国家级后项目成员各加0.05;项目中期答辩情况优秀、良好、不合格分别加0.1分、0.05分,扣0.1分;项目顺利结题每人加0.1分,若项目中途停止或未能合格结题项目组成员个扣0.1
16、分;参加校科创成果展、学院本科生论坛加0.1分。满分0.5分。参与科技创新活动者,按参加科创部举办报告会场次计算,每场O05分,满分0.5分。以上同一项目加分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得分超过1分以1分计,不足1分按实际分计。第六章文体、组织能力(满分8分)第二十二条文体成绩(满分8分)由早操、身体素质成绩、文体综合素质三部分构成。第二十三条早操(满分2分,秋季学期占1分,按LOX出勤率计算,春夏学期占1分,按LOX出勤率计算)第二十四条身体素质(满分3分),身体素质主要考核学生身体素质达标情况;(按达标情况,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计3、2、1、0分)。第二十五条文体综合素质(满分3分)(一)文体态度(满分1分)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