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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1.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21.4 工作原则22组织体系22.1 指挥机构22.2 扑救指挥32.3 专家组53处置力量53.1 力量编成53.2 力量调动53.3 跨省、跨市、跨县支援64预警报告64.1 预警信息64.2 信息报告75应急响应105.1 分级响应105.2 应急处置106应急保障186.1 通信保障186.2 物资保障196.3 资金保障196.4 技术保障196.5 交通运输保障196.6 航空救援保障196.7 医疗卫生保障206.8 预案保障207后期处置207.1 火灾评估207.2 火案查处207.3
2、灾情处置217.4 约谈整改217.5 责任追究217.6 经验总结217.7 善后处置227.8 表彰奖励228附则228.1 预案演练228.2 预案管理与更新228.3 以上、以下、以内、以外的含义228.4 预案解释228.5 实施时间231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森林火灾
3、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迅速、有力地集结各镇各部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努力实现森林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XX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应对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方案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规定XX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意见XX市突发事
4、件现场指挥官制度(试行)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规定XX县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以及相邻县(市、区)发生的对本县造成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科学扑救森林火灾,严防次生灾害;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
5、医疗救治;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工作,严密防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2组织体系2.1 指挥机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总指挥:县长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相关工作的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XX武警中队中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共同派员组成,承担县森林
6、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2.2 扑救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同时发生3起以上或者同一火场跨两个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跨省界、市界且预判为一般森林火灾,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跨省界、市界且预判为较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特殊情况,由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
7、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发生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四个一”应急响应机制(一个前线指挥部、一个应急指挥中心、一套工作机制、一个对外发布窗口),按“五个一”标准(地形图、办公设备、指挥设备、通信设施、照明设施)在森林火灾现场建立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执行XX县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试行),由县长担任总指挥,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战的,最高指挥员进入指挥部,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挥;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县森林消防大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指挥;执行跨市界森林
8、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或根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明确的指挥关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对应接受省和地方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统一领导,部队行动按照解放军、武警部队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组织实施。扑救指挥必须将“三先四不打”作为铁的纪律,即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防止因多头指挥、盲目蛮干、管理不到位带来安全风险。2.3 专家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参照省、市、县突发事件
9、应急管理专家库有关情况,结合实际,设立专家组。专家主要由林业、森林消防、气象、地理信息、通信管理、应急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组成,对森林火灾的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等提出咨询和技术指导意见。3处置力量3.1 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县森林消防大队、国家驻防森林消防队伍、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3.2 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同时要充分考
10、虑专业能力匹配。调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和权限逐级报批,也可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有关规定和权限直接调派。跨县调动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由拟调出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县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需要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扑火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县人武部、XX武警中队提出用兵需求。3.3 跨省、跨市、跨县支援根据相邻省、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需要,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就近调动市内扑火力量作为支援力量。根据相邻县(市、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需要,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动我县扑
11、火力量作为支援力量。4预警报告4.1 预警信息4.1.1 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序,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4.1.2 预警发布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涉险区域和社会公众发布。4.1.3 预警响应4.1.3.1 蓝色、黄色预警响应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
12、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4.1.3.2 橙色预警响应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密切监测林火动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增加预警信息播报次数,县森林消防大队进入战备状态。县人民政府可依法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4.1.3.3 红色预警响应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密监测预警和巡查检查,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县森林消防大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视情况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并做好紧急出动准备。县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禁火令,禁
13、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况对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4.2 信息报告4.2.1 接报核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应立即拨打12119、119、I1.O报警。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接报森林火警信息后,应第一时间转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核查处置。4.2.2 报告要求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报告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统一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自下至上逐级报告,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各镇接报森林火灾后应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整理和分析收集的火灾信息,经县森林防灭火
14、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在规定时限内报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灾扑灭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要求,做好火灾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4.2.3 报告内容(1)火灾名称:镇(林场)+村+“月日”+火灾等级。(2)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或发现时间)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时间。(3)起火地点:起火单位、地名(行政地名)和经纬度。(4)起火原因:人为火(何种用火引起及肇事者情况)、自然火等情况。(5)火情态势:当前过火面积、火线长度、火势强度、发展方向、蔓延趋势,是否威胁重要目标、控制程度等情况。(6)扑火人员:出动扑火人员
15、数量(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救援力量、解放军、武警、民兵、公安干警、相关社会救援力量和职工群众)等情况,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置(包括指挥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情况。(7)扑火装备:出动森林消防指挥车、运兵车、通信车、工具车、水泵、水枪、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油锯、组合工具等扑火装备数量,火场通信保障等情况。(8)扑救情况:扑救方案及采取的扑救措施,隔离带开设和天然隔离带(周边河流、道路、农田等)情况,扑救进展及扑救成效等情况。(9)损失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和其他损失情况。(10)地形地貌:平原、丘陵、盆地、山地、高山以及地势等情况。(H)可燃物情况:林相、树种、植被、可燃物载量等情况。(12)重要目标: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居民区、军事设施、油料燃料库(罐)、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距火场方位、距离等情况。(13)火场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雨等情况。(14)水源情况:湖泊、河流、水库、储水池及距火场距离等情况。(15)需要上级支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