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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露天煤矿设备巡点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握设备技术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减少设备停机时间,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预防事故发生,保证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第三条设备点检是通过人的感官、借助工具或仪器,按标准对正在运行或处于备用状态的设备进行定人、定点、定期的检查和测试,并对检查记录进行分析,全面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劣化程度的一种检查管理方法,分为日常点检、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设备巡检是按设备的部位、内容主要针对系统运行进行的较粗略的巡视检查。第二章管理细则第四条点检的基本原则点检是设备点检定修管理的基础,通过点检,及时、准确掌握设备的状况,采取预防设
2、备劣化的措施,制订合理的维修计划和备件计划,达到设备受控的目的。其基本原则是:(一)定点:明确设备检查部位,同时确定各部位检查的项目。通常将主要设备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列为检查部位。(二)定标:制定检查项目的技术状态正常与否的判定标准,确定检查项目参数的正常范围(如温度、间隙、电流、电压等)。依据是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技术要求和实践经验。(三)定人:按区域、按设备、按相应的人员素质要求,明确设备的点检人员。(四)定期:制定设备的点检周期,以便按分工、按周期进行日常点检、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五)定法:根据设备类型、针对不同部位,明确点检的具体方法,如用“五感”(视、听、触、味、嗅)或仪器、仪表和
3、工具等。第五条巡点检的模式(一)生产系统设备建立三级巡点检制,包括巡检员的日常巡检,机电维修人员专业点检,机电管理人员定期点检和评估,三个基点的人员对同一系统设备进行系统的检查、维护和诊断。三级巡点检对筛分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机电设备(包括机械和电气)、工程机械车辆试行。第一级:巡检员日常巡检一一设备巡点检制的基础和重点,每天巡检。第二级:机电维修人员专业点检一一设备巡点检制的专业和核心,每周开展一次。第三级:机电管理人员定期点检和评估一一设备巡点检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每月开展一次。(二)其他辅助机电设备建立二级点检制,包括部门机电维修保养工的日常巡检,机电管理人员定期点检和评估。二级巡点检主要
4、对综合科后勤锅炉、水泵房、污水站及餐厅等设备。第一级:机电维修保养工日常巡检一一每两小时巡检一次。第二级:机电管理人员定期点检和评估一一每月点检一次。(三)机动车辆日常检查由各部门负责,机电科每月组织对矿自有机动车辆检查一次。(四)巡点检记录本每月一本,将上面各个基点的巡点检工作纳入记录,设备使用部门和机电科每月共同对各级的巡点检进行检查和考评,提出整改意见,各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整改和逐步完善,形成闭环管理。(五)以巡点检为基础建立各项工作上传下达的有效沟通途径,加强基点的执行力。(六)相互监督,明确职责,强化闭环管理。第六条巡点检责任划分(一)煤炭加工部负责破碎系统和移动筛分站机械设备巡点检管
5、理工作。(二)机电科负责全矿供配电电气设备巡点检管理工作。(四)综合科负责锅炉房、水泵房、餐厅机电设备巡点检管理工作。(五)调度室负责工程机械车辆巡点检管理工作。(六)机动车辆日常检查由各部门负责,机电科每月组织对矿自有机动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第七条内容(一)对点检人员的要求1、严格按照点检表中要求的项目仔细点检,不得遗漏。2、遵守矿和部门规章制度,责任心强,有主人翁意识。3、了解设备结构、性能和系统工艺,掌握巡点检内容、标准和方法。4、如实填写点检表内容和信息。5、具有实际维护保养设备、检查设备的基本操作技能,包括加油润滑、调整更换,故障排除等。6、巡点检时随身携带常用工具、抹布等。7、不
6、得随意触动按钮、开关和调试仪表电器等而影响设备运行。(二)巡点检1、日常巡检:通过感官和简单工具检查设备的温度(如电机、轴承)、泄漏、润滑、异音、振动、开裂、磨损、松动、电压、电流等并清理和调整。依据日常巡检标准按巡检表项目逐项检查,逐项确认后记入点检表。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由当班巡检人员签字,留存。2、专业点检:凭感官和专用工具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除包括日常巡检的工作内容外,主要是测定设备的劣化程度、精度和功能参数,查明设备异常的原因,和检修时应消除的缺陷及隐患。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情况每月至少检查1次,根据主要设备的点检表内容逐一进行点检,点检人员签字,留存。3、精密点检:是利用精密
7、仪器或在线监测等方式进行综合检查测试与诊断,以判断修理和调整的必要性。检查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程而定。由机电科牵头,组织技术人员对重点设备进行专项检查,由机电科点检项目检查负责人签字,留存。(三)巡点检时,发现不立即停机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应要求立即停机,必要时可采取急停措施后汇报。(四)生产不稳定、气候异常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点检次数,以确保安全生产。(五)如遇到抢修任务及参加会议或培训等无法抽时间巡点检的,尽量安排其它人员进行,并在记录中说明。(六)主要生产设备都要纳入巡点检范围。各班组要把巡点检责任落实到个人,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实际的制度或规定,规定巡点检路线,确定常规巡点检
8、时间。(七)各部门各级巡点检人员要相互配合,多沟通情况,保证隐患和缺陷能够得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处理,避免和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及问题扩大,切实保证设备安全和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第三章考核细则第八条考核(一)根据闭环管理模式的特点,要求每个基点的相关责任人必须根据制度去开展点检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每项考核相关负责人3-5分。因漏检、点检走过场或未按要求填写记录的每一次考核相关责任人3-5分。(三)要求每个基点的相关责任人必须根据要求填写点检记录并整理规范,未按要求填写记录者,考核相关负责人5分。(四)未按时对巡点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5分。(五)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扩大或导致设备故障或事故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分,并视情况加重处罚。(六)对在点检过程中发现较大隐患并及时汇报处理避免故障或事故发生的视情况给予奖励。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机电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