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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7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规范经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并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工商管理大类和经济与贸易大类的本科学生选择专业方向的管理。第三条专业方向和各专业方向名额及班级设置原则(一)根据学院学科和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设置,为了保障学院学科、专业协调发展,满足国家对相关专业方向人才需求,工商管理大类学生可选择的专业方向为:(I)会计学;(2)工程管理;(3)工商管
2、理;(4)电子商务;(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与贸易大类学生可选择的专业方向为:(1)金融学;(2)经济学;(3)国际经济与贸易。根据学校的文件精神,学生不能跨大类选择专业。(二)根据每一年度学院本科生实际招生人数,在充分考虑学院教学资源和师资条件、社会人才需求以及学生志愿情况的基础上,学院在一年级下学期确定各专业方向名额,并上报教务处。第四条学生志愿填报(一)学生自愿提出选择专业方向志愿申请,未提交申请者视为同意按调剂志愿处理。(二)每个学生最多可填三个志愿方向,学院依照专业志愿对学生综合成绩进行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方向,再依次考虑第二、三志愿方向。第五条综合成绩的构成综
3、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第一学期成绩折算分+综合表现得分其中各分项成绩计算方式如下:(一)第一学期考试成绩折算分第一学期成绩折算分的计算公式如下:第一学期成绩折算分二(课程学分X课程成绩)课程学分)95%参加计算的课程根据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第I学期课程设置,包括两部分:(1)通识与公共基础课程模块中的外语类课程(英语I或英语H),按原始分计入;(2)学科大类与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中的必修课程(高等数学BI、线性代数B)这两门课程,按原始分计入;(3)学科大类与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中的必修课程(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管理沟通)这四门课程,按“标准成绩的计算公式”折算后
4、计入,公式见下。如果参加计算的课程是补考或重修通过的,则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补考或重修仍未通过的课程,课程成绩按历次考试最高分计算。学生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由学校教务处提供。考虑到不同教学班成绩的可比性问题,对学生第一学期的课程成绩将折算成标准成绩。”标准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匕=YX(2母其中,)ji该生第i门的实际成绩Pi一学生选修第i门课所在教学班所有同学成绩的算术平均值Pi该年级该大类全体同学第i门课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二)综合表现得分综合表现得分按照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见附件)的计算方式确定。(三)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按高等数学的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5、如果仍然相等,再按英语成绩(标准成绩)的高低排序。第六条录取方式学院采取“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对每个专业方向第一志愿申请者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并按专业方向的预定名额划分,落选学生自动调整至第二志愿进行统一排名,依此类推。专业方向排名时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如: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依此类推。第七条专业方向分配原则和工作程序(一)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成员、各系主任组成的“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学生大类分流工作的实施;(二)大类分流工作由“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小组”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安排在第一学年春季学期进行;(三)学生根据学院大类分流工作的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大类分流专业选择”申请书,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选择、按照学院统一安排调配;(四)学院根据学生志愿,按照上述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排名方式及各专业方向分配原则,确定学生专业方向,最终经“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并在学院网站公布。(五)在完成大类分流工作后,所有学生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中各专业方向的课程安排进行选课,在完成并通过其所在专业方向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学习,修够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第八条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