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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技术规程编制说明标准名称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技术规程任务来源(项目计划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341号),计划编号为2020-2-31项。负责起草单位(盖章)安徽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40号参与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歙县畜牧水产站、合肥野生动物园、望江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标准起草人(全部起草人,应与标准文本前言中起草人排序一致)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1胡晓苗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王雄杰歙县畜牧水产站站长畜牧师3王根红合肥野生动物
2、园副科长兽医师4方卫霞望江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兽医师5胡江苗望江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兽医师6潘孝成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室主任副研究员7戴银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副室主任副研究员8张丹俊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9周学利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副研究员10赵瑞宏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副室主任副研究员11侯宏艳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一助理研究员12沈学怀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一助理研究员13尹磊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编制情况1、编制过程简介标准起草过程:2020年8月27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下达
3、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341号)文件,本标准的计划编号为2020-2-31项,标准立项后,随即成立标准编制课题组,成员有胡晓苗、戴银、王洪杰、王根红等13人,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在2020年10月2021年2月期间,项目组主要对前期研究和推广的相关内容进行总结,与种鸭、蛋鸭、肉鸭等养殖企业进行技术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包括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研究论文。在此基础上,对资料进行总结分析和整理,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了本标准的提纲,起草形成送审稿。本规程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在制
4、定过程中,得到了行业专家和动物疫病防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对标准提出了很多具体意见,使标准逐渐完善、科学和更具有可操作性。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鸭瘟(DUCkPlagUe)是由鸭疱疹病毒I型引起的鸭、鹅、天鹅和其他雁形目禽类的一种急性、热性、败血性传染病,其特征为血管破坏、组织出血和消化道黏膜丘疹变化。该病流行广泛、传播迅速,发病率和死亡率都很高,若防控不到位,死亡率高达90%以上,是对养鸭业的严重威胁。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出现鸭瘟病毒感染的情况,我省安庆、铜陵等养鸭规模大的地区,每年冬春季节多发。有的鸭场即使免疫了1次鸭瘟,也不能抵抗鸭瘟病毒的入侵而爆发,给养殖户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由
5、于目前没有鸭瘟防控技术方面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出台,缺乏针对鸭瘟有效且规范化的防控技术规范,本标准的制定将为规模鸭场鸭瘟的防控提供一个可靠的理论依据,为我省规模鸭场鸭瘟的防控和养鸭产业的发展起积极促进作用。3、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本标准依据规模鸭场鸭瘟防控的实际需要,编制遵循“前沿性、科学性、实用性、规范性”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7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5032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
6、用准则、NTTT5030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文的条款和内容。本标准遵循现行的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规定。4、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详细说明)主要条款:该规程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本规程的章节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诊断、疫情处理、预防与控制组成。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该规程主要技术内容充分考虑到鸭痘防控在鸭养殖生产上的迫切性要求,结合近年来编制团队在水禽病科研和防控实践上的研究成果,对规模鸭场鸭瘟的防控技术进行提出规范性
7、规定。主要技术指标内容包括鸭瘟的诊断、疫情处理、预防与控制,具体内容如下:定义了鸭瘟的术语。鸭瘟的诊断方面规定了鸭瘟的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分子生物学诊断和结果判定等内容,其中分子生物学诊断本标准提供了聚合酶链式扩增(PCR)法的规范操作。结果判定方面包括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的疑似诊断和通过分子生物学的确诊诊断,为鸭瘟的诊断提供依据。鸭瘟的疫情处理方面规定当疫情发生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处理。鸭瘟的预防方面包括远离传染源、生物安全管理和免疫接种,由于鸭瘟可以通过种蛋和种鸭携带而造成播,因此在引种管理方面进行了说明,尽可能切断因从传染源引种造成的疫病传播
8、。饲养管理方面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在饲料、饮水、饲养环境和圈舍卫生方面进行了规定,并引用了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免疫接种方面采用目前上市的鸭瘟弱毒疫苗进行免疫,对免疫的日龄和接种的剂量进行了说明。通过本标准规定的综合预防措施可以有效预防鸭瘟病毒的感染。鸭瘟的控制方面包括隔离、消毒措施、紧急接种和无害化处理。发病场的消毒管理参照NY/T1167中的规定执行;紧急接种方面,由于该病目前无特效治疗药物,可采用鸭瘟鸡胚化疫苗进行紧急接种;由于发生该病时往往会继发细菌感染,治疗时可通过药敏试验选择高敏抗生素进行治疗,同时在饮水中加入多种维生素和葡萄糖等进行辅助治疗,药物的使用应符合NY/T503
9、0的规定。对病死鸭、废弃物、粪便等的处理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农医法201725号进行。试验验证:本标准中所规定的鸭瘟的诊断、疫情处理和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是编制团队多年科研成果以及在规模鸭场推广应用的实践经验总结,该标准中的防控技术措施在规模鸭场鸭瘟防控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5、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无6、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无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实施日期等)组织措施:利用本标准编制团队近年来在鸭瘟防控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与省内相关企业进行了科研合作和推广,在鸭瘟防控中积累了较为先进技术和丰富实践经验。建议省内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部门将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技术规程列为规模鸭场鸭瘟防控的指导性标准。技术措施:作为本标准的编制和参与单位在规模鸭场鸭瘟防控方面积累了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为本标准的宣贯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本标准通过在省内养鸭企业生产一线应用,可以有效提高本标准的宣贯效果。过渡办法:在本标准未实施前通过标准编制团队成员,在相关养鸭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在鸭养殖生产中进行推广和应用。实施日期:自标准颁布之日起实施。9、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无10、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无没有的请填写“无”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