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红协议01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权分红协议012.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系甲方的骨干技术管理人员,甲方为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1 .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1. 虚拟股(干股):指甲方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甲方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1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1.3. 乙
2、方:系甲方的骨干技术管理人员,受聘于甲方公司负责工程设计和公司管理工作。2 ,分配方式:2.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按月(每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五前后)向乙方支付工资贰万圆人民币,每年分配给乙方15%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15%(前期按月支付的工资从中扣除)支付给乙方。若当年乙方按15%的比例分红所得少于人民币贰拾肆万圆的,则甲方前期按月向乙支付的工资(合计:贰拾肆万圆人民币)为当年最后分配结果。2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没有可分配利润甚至亏损则没有分红,乙方仅获得工资收入。2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15%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2.4.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2
4、.5.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人民币20000.00元/月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正常休息时间。26为方便乙方开展工作,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步车辆一台,生活住房一套,为其子女安排上学。3 .权利义务:3.1. 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32乙方需组织、管理甲方技术服务和业务拓展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33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34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5乙方在
5、甲方处工作期间,领衔开展设计类业务,以便与甲方的生产与工程业务信息形成互补,积极提升甲方在钢结构领域的知名度。设计类业务收入归乙方支配,不纳入公司业务收范围之内。3.6. 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结,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4 .协议期限:4.1. 本协议期限为伍年(从签定之日起生效)。42协议到期后,在甲、乙双方未签订新的分红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5 .协议解除情形: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
6、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5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53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4条的规定处理。5.4.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6 .保密义务: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7 .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7、 其他规定: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8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9 .3.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授权代表人:日期:年月日股份分配协议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地址:第三条:公司类型: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
8、本为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甲方:,身份证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乙方:,身份证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丙方:,身份证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第四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二)、按
9、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一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
10、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六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第十四条:(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日,按投资比例缴纳预算之总投资的%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
11、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七章组织管理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第九章其它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日期:乙方:日期:丙方:日期:本合同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