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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作出重要讲话指出深圳要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并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其中,首批清单明确了“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的改革事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近年来,市政府实施10余项“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重大专项
2、政策,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领域也均有突破。金融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科技金融也顺理成章成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目前,市区两级基本都建立了支持科技创新直接、间接融资的政策支撑体系。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科技金融发展、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仍面临着一些有待解决的痛点难点,科技在进步,与之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也要不断跟着按“升级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及授权改革清单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决定性作用,坚决推进供给侧
3、结构性改革,推动科技金融可持续创新发展,2022年3月以来,我局会同市科创委、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等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二、起草过程为高质量完成文件起草,我局具体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2022年3月组建政策起草工作组,邀请深交所、中债登深圳分公司、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地方金融组织等加入起草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基于各自业务领域的经验认识,研究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并持续论证完善。二是充分开展调研工作,4-5月调研
4、云鲸职能、元戎启行、科麦田生物等多家科创企业,从需求端了解科技企业对于金融支持的关注点和难点痛点;6-8月多次组织召开金融机构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供给端对于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供给的政策建议。三是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已出台政策和经验做法,比如、北京市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科技创新企业给予全链条金融支持的若干措施、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完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的实施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等。四是认真做好经费测算,对于政策中提出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认定奖励、发展排名奖励以及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奖励等措施,结合实际发展情况论证必要性和做好测算。三、主要内容实施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包括构建完
5、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创新发展、完善创投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枢纽功能、进一步完善平台和智库服务、其他说明事项。主体内容如下:(一)构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第一条至第五条)1 .优化科技信贷体制机制(第一条)。银行贷款是支持科技创新的主流方式,本条主要从监管考评机制、尽职免责机制、科创贷款绿色通道、再贷款政策工具等方面提出指导性举措。2 .强化对重点科创领域的金融服务保障(第二条)。对于科技创新的全链条和重点环节,针对性地提出基础研究金融支持、核心技术项目攻关金融支持、发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和科创贷款贴息贴保的作用、鼓励发行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公募RElTs
6、,推动科技型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等措施。3 .探索发行科创债券。建设高收益科创债券市场,可推动成长期科创企业融资工具箱扩容,助力缓解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控制权稀释甚至失去创新自主权等问题。本条主要对探索发行科技创新企业债券提出相关的措施做法。4 .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主要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等方面提出指导性举措,并鼓励有条件的去建立奖励机制,以及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融资的相关支持政策。5 ,强化科技保险的作用。本条主要引导和鼓励保险公司研发和推广科技保险产品,为科技创新提供保障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开展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试点。此外,在前期的试点
7、基础上,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分别给予0.5%和1%的业务奖励。(二)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创新发展(第六条至第十条)6 .打造高质量的科技金融集聚区。鉴于目前部分区已在科技金融发展方面形成底蕴,本条提出推动福田香蜜湖新金融中心、罗湖红岭新兴金融产业带、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等金融集聚区建设,并与光明科学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等形成高效联动,构建科技金融特色功能区。7 .创新“政银保担”合作新模式。本条提出依托市融资担保基金,创新推广“政银担”“政银保”等线上融资模式,市融资担保基金最高可分担60%的风险。同时,充分
8、发挥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信用贷款项目库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企业库的贷款损失适当提高风险补偿比例。8 .鼓励金融机构“股权+债权”模式创新。我市银行机构在创新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已进行了一定的有益探索,本条从鼓励开展投贷联动的角度,对监管考核机制、联动机制、业务新模式、行权机制提出了指导性举措。9 .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本条与深圳银保监局正在研究制定的科技金融专营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形成联动,引导银行设立专门开展的科技金融业务的专营机构,并对于经认定的专营机构给予奖励,以及对每年业务增量排名前十的机构给予奖励。10 .深入实施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工程。本条提
9、出在已有的“首贷户”培育工程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实施,推动更多的小微企业纳入首贷户,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贴保贴息支持。(三)完善创投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11 .培育发展风投创投产业集群。本条与我局已出台的促进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和QFLP、QDIE政策形成联动,鼓励创投在深圳聚集,依托QFLP、深IE政策“引进来”和“走出去政12 .优化“募投管退”全链条发展。本条结合当前创投行业“募投管退”环节的难点痛点,针对性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鼓励发展S基金、探索创投份额转让试点、市场化运作产业集群母基金、畅通创投与创新项目的对接机制等指导性举措
10、。13 .创新“一集群一基金“产融对接机制。本条结合我市“20+8”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提出“一集群一基金”的落实举措。同时,探索组建战新产业基金,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直投力度。14 .优化政府引导基金考核机制。本条主要从市场化激励和容错机制、合理涉及反投比例、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优化政府引导基金考核的指导性举措。同事,研究将政府引导基金服务“20+8”产业集群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四)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15 .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第十五条)。本条主要从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包容高效的创新市场体系、塑造高水平的创新资本循环机制和创新特色
11、的全球资产配置平台等方面提出了详细创新举措和做法。16 .推动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第十六条)。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可为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交易、科创企业投融资对接提供一站式服务。本条主要对探索将科研人员科技成果和转化的平台提出相关的措施。17 .实施“星耀鹏城”上市培育行动计划(第十七条)。本条主要阐述了企业上市发展培育行动计划,针对性提出要求强化上市培训辅导、实施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加强分类指导、整合资源为拟上市企业赋能、解决上市前有关问题等详细做法和具体举措。(五)进一步完善平台和智库服务(第十八至二十条)18 .建设市级征信服务平台(第十八条)。建设市级征信服务基础
12、设施平台,可推动地方征信平台与深i企、深圳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平台高效联动,加快征信数据在金融服务场景应用落地,助力银行、债券市场风险识别,提升企业的金融服务效率。本条主要对探索建设市级征信服务平台提出相关的措施做法。19 .强化企业库对接服务(第十九条)。本条主要引导“双高双软”、“专精特新”、“20+8”产业集群企业建立不同成长阶段项目库,与市级征信服务平台、“深i企”、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机制,鼓励并协调组织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赴各区、各园区开展投融资对接会,优化重点企业综合服务。20 .建立高水平的智库研究平台(第二十条)。本条主要整合产业部门、高等院校和专业机构等多方资源,搭建
13、科创金融领域高水平的智库研究平台,建立科创金融领域专家库、培育“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建立产学研融合体系。四、关于经费安排(一)必要性1,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奖励。目前全市各银行机构的科技支行均为自行更名或挂牌的,各科技支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也未能统一形成以科技贷款为专营特色的集约发展路径,亟需形成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统一认定标准,明确认定标准和差异化的管理机制。当前,深圳银保监局正在会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研究制定科技金融专营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在政策调研过程中,银行机构普遍建议认定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同时,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增强机构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同时,为营造“比学赶超”的
14、氛围,建议每年按业务增量排名给予奖励,提高银行机构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因此,实施意见与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政策形成联动,将有力推动我市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快速发展。同时,国内兄弟城市已有出台政策对科技支行给予奖励的先例,佛山市于2021年12月出台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及管理办法,提出被认定为科技支行后,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对新开发的科技型企业第一笔融资额度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支行5万元扶持资金,每家科技支行每年申请该项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科技型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首次达到5亿元(经认定为科技支行后发生的贷款,下同),一次性给予该支行100万元扶持资金;对科技型
15、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首次达到10亿元,一次性给予该支行200万元扶持资金。据了解,佛山市2022年认定科技支行7家,发放奖励240万元,政策实施效果良好。因此,若干措施参照佛山的奖励标准,设置20万元的认定奖励,同时优化业务奖励方式,按增量排名给予排名前十的机构奖励。综上,我局认为给予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奖励,将能有效激励辖内银行机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推动科技贷款规模持续扩大。2.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奖励。2018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17号),提出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500万元以下、1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
16、。参与试点银行和保险公司按照保本微利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开展业务,两者按照2:8的比例分担贷款风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先试点2年,市财政每年最高安排3000万元,对试点银行按照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给予0.5%业务奖励,对试点保险机构按照实际承保贷款金额给予1%业务奖励。2019年、2020年分别发放奖励275.91万元和822.36万元,合计撬动贷款11亿元。2022年9月,市政府出台稳经济增长接续政策,提出对于9-12月开展小额贷款保证的保险公司和银行机构给予业务奖励。从前期的政策实施情况和调研情况来看,保证保险增信与融资担保增信形成有效互补、错位发展,部分未能达到融资担保准入条件的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获得增信从而满足银行授信条件。因此,我局认为有必要延续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奖励政策,持续推动银保联动服务实体企业。(二)经费测算L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据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