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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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源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示范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优势特色品种,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运营管理能力,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

2、务乡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二、建设重点(一)实施区域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覆盖区,围绕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支持对象仅限于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运营良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有企业参与联合建设的冷库群需产权清晰,投资主体明确,企业投入的资金不计入补贴测算的基数,企业投资的冷库与合作社、家庭农场投入的冷库在物理上能分割清晰。(三)支持品种蔬菜、水果、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花卉等种植类鲜活农产品(不包括粮食品种)。(四)建设内容L通

3、风贮藏库。在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2 .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3 .气调贮藏库。在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4 .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

4、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五)补贴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以净容积为主要补贴计算依据。对农民合作社获得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具体见2022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贴标准(附件1)三、建设任务利用上级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2022年原则上新建

5、冷(气)库11座左右。四、资金支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利用上级下拨资金予以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公开自主申报,实行建设预立项,项目实施结束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报账程序予以奖补。五、建设进度2022年7月1日前,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立项申报阶段;2022年7月10日前,项目公示审批阶段;2022年7月15日TO月15日,新建项目施工及验收阶段;2021年8月15日-10月30日,项目验收、资金兑付阶段。六、操作程序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新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示范区财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流程,从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实行

6、全过程线上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一)项目申报。各镇(街道)要按照项目储备操作手册、主体申报操作手册及项目管理要求指导好建设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储备申报系统APP(具体操作请联系李建贞:),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公示建设主体,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将及时给予反馈。示范等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材料除上传申报系统外,必须在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备案。L需填写的申报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包括种植品种、种植面积、上年度销售额等信息)、现有冷库信息(包括冷库类型、冷库库容、设施设备等)、冷链建设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

7、、设施库容、配套设备、仓储产品类型、仓储产品品种、预计投资总额、是否建在田头市场等)。2.需拍照上传的资料:农民合作社相关资料(包括合作社法人身份证、合作社营业执照、合作社备案证明、示范级别证明)、家庭农场相关资料(包括家庭农场主身份证、家庭农场备案证明、示范级别证明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资料(包括法人身份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等)。(二)审核及公示。登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在线审核农业经营主体填报信息及各项材料是否完整无误。对材料缺失的提出补充材料指导,完成重新申请,经过材料初审和项目实施地点实地勘验,确定最终预立项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要反馈未通过原因。对通过审核的建设主体

8、及其建设内容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通知项目建设主体(通过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工建设。(三)项目实施。建设主体要按照河南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见豫农文(2021)168号)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报农业农村局备案,及时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项目建设要从下达正式通知后开建,施工期间不得任意改变建设内容,未按要求开工的不予补助。要严格设施建设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凡是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予以验收,不予发放补贴资金。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过程监督、定期调度,开展现场指导,确保建设

9、进度,鼓励建设主体采用绿色低碳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四)验收及公示。项目建设完成后,实施主体通过申报系统向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实施主体备案的实施方案开展现场验收,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方面组织开展验收,并填写2022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验收表(见附件2)。验收时,项目建设主体需提供项目所在村支持设施开工建设说明、工程质量保证书等纸质材料,设施建设、设备安装购置等关键节点事项视频图片记录以及相关证明资料。验收工作原则上在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及时通知建设主体进行完善。对验

10、收合格的,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向验收合格的建设主体发放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并对享受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设立专门的标识和编号。(五)补助发放。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严格按照报账程序和核定的补贴金额向实施主体发放补助资金。七、投诉咨询项目全程接受社会公开监督,联系人:李建贞投诉咨询电话:八、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示范区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总的工作专班,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强化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有关单位抽调

11、人员参与。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认真审核把关、公开接受监督,推行“一站式”服务,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确保设施当年开工、当年建成、长期使用。(二)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农业设施用地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鼓励利用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开展设施建设。强化金融服务,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帮助解决实施主体融资难题,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高效、快捷、便利的信贷融资服务。(三)严格监督管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时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引导主体不断提高设施综合使用效率,防止闲置或废弃。

1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根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进展情况,采取现场督查、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指导,实行项目全过程监督。坚决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自查,查找风险点和不足,加强设施建设工作监督评价。(四)加强宣传示范。做好政策宣传,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掌握政策要点,向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开展宣讲,调动参与设施建设的积极性。要坚持“建、管、用”并举,开展专业化、全程化、一体化服务,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参观、座谈交流以及编写简明实用手册、明白纸等方式,帮助实施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确保设施当年建成、当年

13、使用、当年见效。加强农产品冷藏保鲜实用技术标准、材料装备等试验示范推广,探索产地农产品流通数据的信息化采集方式,打造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试验示范基地。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推出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政策落实有实效、资金投入有实效。(五)加快工作进度。积极主动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任务。根据经营主体申报情况7月10日前完成首批拟建项目的审批、公示,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及补贴资金发放、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与绩效评价,12月1日前完成2022年度设施建设工作自评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市场处。附件:L2022年河南省

14、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贴标准2.2022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验收表2022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设施类别补贴档次验收库容(in?)设施建设补贴限额配套设备补贴限额机械冷库(高温库)1120-200(不含)2.880.292200-400(不含)5.400.543400-640(不含)9.360.944640-860(不含)13.501.3558601140(不含)16.501.65611401360(不含)20.632.06713601640(不含)24.752.48816401860(不含)28.882.8991860-2140(不含

15、)33.003.30102140-2360(不含)37.133.71112360-2640(不含)41.254.13122640-2860(不含)45.384.541328603140(不含)49.504.95143140-3360(不含)53.635.361533603640(不含)57.755.781636403860(不含)61.886.191738604140(不含)66.006.60184140-4360(不含)70.137.011943604640(不含)74.257.432046404860(不含)78.387.842148605140(不含)82.508.25225140-5360(不含)86.638.66235360-5640(不含)90.759.08245640-5860(不含)94.889.49255860及以上100.0010.00温库机库械7低冷1120-200(不含)3.600.362200-400(不含)6.750.68设施类别补贴档次验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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