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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序类别强制措施法律规范适用条件不予强制措施依据配套监管措施1广告对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予以查封、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1 .情节显著轻微;2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3 .例外情形:涉及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收腰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
2、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2企业监督管理对涉嫌从事无照的场所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予以查封、扣押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对涉嫌从事无照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1 .情节显著轻微(包括但不限于:已停止违法行为或正在办理登记且符合登记条件的);2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3 .例外情形:经营活动涉及许可事项未取得许可的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
3、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3企业监督管理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机关对代表机构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可以1 .情节显著轻微;2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1.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封、扣
4、押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条例第五十九条制;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4企业监督管理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专门用于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进行查封、扣押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机关对代表机构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三)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1 .情节显著轻微;2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
5、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县级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三)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1 .情节显著轻微;2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
6、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6强制性产品认证可以依法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帐薄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未经认证的产品或者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帐薄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未经认证的产品或者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1 .情节显著轻微;2
7、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7食品安全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五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查封、扣押有
8、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1 .情节显著轻微;2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8商标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进行查封、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
9、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L情节显著轻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2.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9计量对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进行封存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10、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1 .情节显著轻微;2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10价格价格强制措施(责令暂停相关营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
11、暂停相关营业。1 .情节显著轻微;2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3 .例外情形:符合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11专利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进行查封或者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五)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1 .情节
12、显著轻微;2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12特种设备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故意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1 .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2 .无公共安全隐患
13、或事故隐患;3 .当场能够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13平争公竞因直销员未按照规定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对企业的有关材料和非法财物进行查封、扣押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1 .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
14、显社会危害;2 .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14药品对包装未按照规定印有、贴有标签或者附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未按照规定注明相关信息或者印有规定标志的药品进行查封、扣押(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处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第二款,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
15、,应当自检验报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 .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2 .自行纠正活在责令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1 .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联合联查力度。15农药管理对农药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有权查封、扣押,并依法处理;对含有本经济特区禁止使用的农药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应当就地销毁。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生产者、收购者、销售者对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监督抽查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