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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项目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国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规程(JGJ33-86)等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检查、验收。1、实行定期检查制度(1)有关职能部门实行旬检制,每旬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对公司各项目部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写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限期整改。(2)项目部实行周检制。由项目组织有关人员,各操作班组长参加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奖罚。(3)班组实行日检制,由班组长组织,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记录。(4)对专业性比较强的项目实行专检制。由项目专职安全员
2、协同公司安全员进行检查,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2、安全评比制度(1)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象为各施工项目部。(2)参加人员为各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能部门人员;分成安全管理、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三个组。(3)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下达整顿通知书,严重者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4)检查后,及时进行总结评比,对好的项目部、班组进行通报表扬,根据奖罚规定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较差的项目部、班组除限期整改外,还根据奖罚规定进行处罚。(5)检查评分的方法标准按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均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施工现场。(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施工现场。(2)发生重大伤亡的施工现场。(3)发生重大社会治安案件并影响企业信誉的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