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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EHS职责与权限1、总经理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最高行政管理领导人,直接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施加影响并对外承担环境责任;2、在环境、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发布EHS方针、EHS目标和指标,使公司全体员工正确理解和得到实施,同时对EHS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适宜性和充分性负最终责任;3、作出包括满足EHS法律法规要求、实现EHS目标要求在内的管理承诺,并提供充分的和适宜的资源配置;4、确定和批准EHS管理机构的设置,规定各机构和岗位相适应的EHS职责、权限,以及确保职责履行的相互关系规定和沟通;5、负责重大环境和安全方案的批准,批准重大的预防措施;6、主持或参与重要环境活动,如管理评审,并作出最终决定,包括对EHS管理体系的的有效性、适宜性和充分性作出评价;7、批准公司环境、健康手册和程序性文件;8、任命管理者代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和公司各类EHS验证人员,如安全员、环保监督员、内审员等,授予其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利。9、确定对重大环境事故和违章人员的责任追究。10、听取或收集职工或职工代表的意见,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降低环境危害和员工的安全健康危害。11、为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满足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适应的资源条件,包括资金的投入,人员的培训等;12、为EHS保护提供持续改进的承诺和运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