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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家港中联柏悦项目智能化安装工程合同文件建设单位:张家港中联置业有限公司日期:2016年5月6日“中联粕悦”智能化系统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方:张家港中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接方:张家港宝路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中联柏悦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二、承包范围和内容:中联柏悦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以及系统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开通、维修保养等。本工程包括以下内容:1、数字网络闭路电视监控系统2、数字智能可视对讲
2、系统3、周界报警系统(电子围栏)4、智能门禁系统5、智能电梯控制系统6、车辆出入管理系统(车牌识别)7、中心机房8、综合管网工程9、电子巡更系统10、广告传媒系统11、电梯五方通话(布线)三、弱电系统工程将按照中联箱悦设计图纸、弱电系统方案标准实施,结合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及系统配置见投标清单附件。第二条工程期限一、 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工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二、 合同生效后,开工前7个工作日内,报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三、 根据甲方需要,本工程的竣工日期暂定为年月日。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方重新协定工期后,工期相应顺延:1、 甲方的原因不能按时进场施工而延期开工的;2、
3、 甲方重大设计发生变更的;3、 甲方在施工中增加了新的项目的;4、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第三条工程总价一、本工程合同总价分为两部分组成:1 .本工程一次性包干价为捌佰壹拾肆万壹仟陆佰玖拾壹元整(8141691x),合同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今后不作调整(若无甲方设计变更)。2 .甲方变更新增项目按投标附件中双方确认的品牌及单价同等结算。二、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相应调整:1、 由甲方提出的原定设计重大变更;2、 经甲方同意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或安装器材有调整的。三、 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其他情况工程总价不得增加。四、 如因乙方原因中途停止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已施工部分也不作补
4、偿。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一、 本工程清单中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物资均由乙方组织。二、 所有材料、设备等均应有合格证及产地证明,符合产品行业的标准和规范,并经甲方认可,所有外置设备的外观造型应经甲方认可,如因此产品型号发生变动而引起价格变化,新的产品单价的不得大于原单价,总价做相应调整,质量由乙方负责。三、主材部分应和甲方一起认可,如价格下浮,总价也作相应下浮。第五条工程质量一、 本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要求达到:1、 有关行业标准要求;2、 工程设计文件和其他技术资料;二、 乙方在施工中应接受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理。三、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现场代表,研究可行的处理
5、方案后遵照实施。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 施工中发现乙方所选产品达不到方案设计要求及正常使用要求,造成设计和施工更改而增加的费用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二、 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并作重大修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相应顺延。三、 如甲方已经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部分,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报告,由甲方现场代表负责,责成该施工单位整改以达到乙方的施工条件。如该施工单位未及整改而造成的乙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应由该施工单位负责承担。第七条工程验收一、工程节点验收1、 本工程根据实际工程进度,进行工程节点验收。2、 各节点验收内容在乙方正式进场后一个月内,乙方根据甲方总
6、体工程进度表进行编排并呈交甲方代表和监理批准执行。3、 乙方完成每一节点工作量后,将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节点验收申请,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工程量等。在完成节点验收,甲方代表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二、工程竣工验收1、 工程竣工验收以,本合同有关条款提及制定的有关标准,交底会审纪要及国家颁布和双方商定的标准为依据。甲、乙双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按乙方的分系统建设范围,与甲方签署验收证书,并将属于甲方管理的工程总体移交给甲方。2、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由乙方负责返工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3、 工程竣工验收后,
7、合同保修期为2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维保期满后,产生的维修乙方只收取设备费。4、 工程验收将按照方案文本提及的标准验收,并通过业主的验收。5、 竣工验收时间确保工程在年月日前要全部通过验收。如因甲方原因工期延期,竣工验收通过时间相应后延。第八条签约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 协调及协助解决必要的施工条件及乙方现场办公点、仓库;2、 负责乙方与工程现场的相关施工单位的协调;3、 负责保守乙方技术方案的机密;4、 乙方提前利用门面房经营时(权证)方面,甲方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乙方责任:1、 按照方案书要求建设(以下简称乙方建设分系统)2、 负责乙方建设分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
8、、安装、开通、验收;3、 负责乙方建设分系统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产品保护;4、 乙方在工地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5、 负责乙方建设分系统系统测试,编制工程竣工报告;6、 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负责工作通知甲方。7、 配合甲方工程总进度;协调并服从建筑工程总包单位的工作安排。8、 乙方从施工开始即负责甲方对乙方建设分系统操作技能和维修技术的培训,直至甲方能独立操作;9、 承诺将对小区弱电系统提供2年的保修期,在此期间发生故障,乙方会在12小时内响应,并及时派专业人员上门维修解决,并免收设备及人工费用;人为损坏收取
9、材料费。乙方还提供弱电系统设备的终生有偿优惠维修。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本工程系统方案、系统报价见附件弱电系统报价汇总表。具体付款方式如下:1、 乙方按工程节点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呈报月工程量;2、 按施工进度双方协商付款;3、 每月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5%支付工程款4、 在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工程量、乙方通知甲方书面验收报告;5、 通过甲方验收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5%。6、 工程验收合格后90天内,甲方审计结束,按审计结算价支付至95%工程款;7、 留结算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7天付清。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
10、和国合同法。合同双方均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严格执行本合同,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特殊条款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第十二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三、本合同所涉及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承接方(乙方)委托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