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旁站监督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质量旁站监督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工程质量旁站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使工程施工质量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旁站制度要求第二条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对关键工序、特殊工序进行界定,并编制作业指导书及旁站计划,旁站计划包括旁站内容、人员分工、旁站记录表等。旁站人员结束旁站后,及时填写旁站记录。第三条制定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计划(不限于,各标段细化)第四条旁站人员安排在项目总工程师的指导下,由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旁站人员的安排,主要由工程部、安质部及试验人员进行旁站,拌合站拌合物拌合时及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有试验人员旁站。第五条旁站人
2、员的主要工作内容:1 .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是否达到相关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情况;2 .现场跟班监督已确定的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图文件、技术交底、补充设计、验标、指南及业主特殊要求进行施作;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检报告等,根据规定通知试验人员现场抽样进行检验;检查使用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验标要求;4 .做好旁站监控记录、工程施工日志及质量内控体系运行记录,并按验标要求收集整理原始记录;5 .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现施
3、工队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队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经理部相关领导汇报,由项目总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6 .凡旁站记录未经旁站人员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三章旁站监控的程序及旁站人员职责第六条旁站监控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 .落实旁站监控人员、对旁站内容和控制要点进行技术交底、配置检查工器具、照明工具及劳保用品;2 .检查施工操作人员配置情况、施工机械、材料准备情况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检查记录签认情况;3 .旁站人员按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实施旁站监控工作,并做好旁站监控记录;4 .旁站监控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
4、患以及违章操作时,应进行制止并改正;5 .旁站结束后,旁站人员结束旁站后,及时填写旁站记录,记录资料需在旁站结束后24小时内交经理部安质部,并每月末30日前汇总旁站资料电子扫描件文档上报子分公司安质部;6 .旁站人员实施旁站时,应及时、准确的记录旁站监控内容,施工队应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确认,必须全过程现场监控。第七条旁站监控人员的职责:1 .熟悉相关标准、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情况、设计补充规定、生产经营承包合同、质量管理办法、质量内控体系及上级下发的各项规定;2 .旁站监控前,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并形成记录;3 .旁站完成后,形成完整、准确的旁站记录;4 .按上述有关规定对施工活动异常情况做出纠
5、正处理;5 .旁站人员是旁站监控的直接责任人,对旁站监控内容承担直接监督责任。第四章监督管理及处罚第八条监督管理1 .项目部应对旁站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适当处罚;2 .项目部主管部门对在旁站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施工队妨碍旁站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3 .项目部管理人员或旁站人员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或工序,不得明示或暗示允许施工队施工。第九条罚则1 .项目部管理人员或旁站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500元经济处罚:1)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或工序,明示或暗示允许施工队施工
6、的;2)明示或暗示施工队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的;3)未按本办法实行旁站的;4)滥用职权或者与施工队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5)在旁站过程中发现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行为不予制止的,或制止无效未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6)旁站不力或者旁站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2 .施工班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5000元经济处罚:1)拒不接受旁站人员监督管理的;2)拒不服从整改指令的;3)拒绝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的;4)威胁旁站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的。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表1:旁站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XX线*站(*-*区间)工序部位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旁站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