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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围绕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对审批、监管和公共服务等环节进行全链条改革,试行“标准地
2、+告知承诺”审批改革,通过土地供前产业深度定制、土地供后审批提速、项目批后全程监管等措施,提高工业建设项目落地效率。二、改革范围改革覆盖全市工业建设项目,不包括直接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三、改革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工业建设项目为重点,结合“标准地”出让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依托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开展在线审批,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确保从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到取得施工许可证
3、的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四、改革措施(-)产业深度定制。L推行“多规合一”。结合我市主体功能区定位,统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运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提出统一规范的项目建设条件,达到建设许可条件后,由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2 .开展区域评估。在我市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乡镇,由属地政府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园区和乡镇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洪水影响、水资源论证等评价评估,气候可行性评价由市气象局统一组织。入驻区域内符合
4、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且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单独进行评价,各相关审批部门互认统一评价评估报告,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6月底前制定出台区域评估的实施细则。(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各乡镇办场园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3 .推进“标准地”出让。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乡镇土地实行事先储备,各属地政府应先行开展地质、矿产、文物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土地出让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将规划、经济、能耗、环境、建设等指标予以明确,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时带指标一同公开出让。(牵头
5、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办场园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二)创新审批模式。4 .优化审批流程。以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为起点,采用多审合一、多评合一等方式,整合办理流程,将我市工业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审批划分为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两个阶段,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自
6、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机制,将可以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各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进行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可以在签订承诺书的情况下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上述两个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分别在20个和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2019年6月底前,各牵头部门会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制定并实施并
7、联审批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机构等)5 .精减合并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规划条件审批等事项。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审批合并办理;清理规范涉及工业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材料清单,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等)6 .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审批“零等待”、监管“零容忍”的原则,对通过事中事后
8、能够完善审批要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可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审批。企业可对须履行的单项评估、规划设计、劳动保障等全部审批事项进行承诺,也可以选择部分审批事项进行承诺。企业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告知承诺书,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并按承诺要求在开工后办理正式手续,相关职能部门在签订承诺书后向企业发放相关许可。对不适用承诺事项,依法履行行政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等)7 .联合审图。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审
9、查,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联合审图规范流程,制定我市联合审图管理办法,明确审查内容、标准和时限。其他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现“联合审图、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机构、市人防办等)(三)强化服务监管。8 .推行领办代办。全面推行专业、专职的政府领办代办,提供从前期项目咨询到项目签约、项目落地、项目竣工验收复核的全流程服务,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创业、专心发展。同时推行工业项目施工许可“上门流动审批”。根据工业项目办理施工许可需要,推行“上门流动审批”,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与招商企业面对面沟通,详细讲解办理工程施工建设相关手续,对资料齐全的,现场办理施工许可
10、证。(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各乡镇办场园等)9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2019年6月底前,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立综合窗口,实现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并制定“一窗受理”规程,确保前台“一个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制定咨询辅导服务规定,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
11、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防办等)10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的牵头单位将各自牵头负责阶段的所有事项所需材料进行整合,制作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样本,同时大力推行“无纸化”审批模式,对能够通过在线核查的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交纸质资料。2019年6月底前,制定并实施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等目录。(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机构等)IL“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2019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告知承诺、区域评估等配套
12、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督办督查机制、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制度。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及废止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12 .打造“一网审批”。根据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要求,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阶段审批事项的审批管理系统,并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等对接。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实现“一网通办”
13、,加快在线审批全覆盖,全面实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机构、市气象局等)13 .规范中介服务。根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中介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依托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和标准,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并履行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
14、效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14 .加强批后监管。建立与工业建设项目全链条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依托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15、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市住建局要切实担负起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二)完善容错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保护好广大干部改革创新的热情。(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列为市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建立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考核评价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将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对不履行职责的牵头部门要进行通报,对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四)做好宣传引导。将改革工作方案、审批流程图、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改革工作进度、评估评价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通过政府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多渠道广泛宣传报道改革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本方案适用于未取得土地的新建项目。存量土地改扩建项目可采取前期指导与审批流程各阶段交错推进方式实施,最大限度缩短审批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