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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铁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BAS系统总承包项目投标职责范围1.1 基本要求1.1.1 投标人是本工程BAS系统总承包人,对系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全责,对本工程的建设和按时顺利开通运营负责。在本工程BAS系统的合同周期内,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种相关管理规定,并按招标人规定的工程进度完成各阶段的工作,服从招标人对整个工程实施的管理和协调。1.1.2 投标人应自己完成对现场工程环境的考察和相关资料收集,应充分了解和熟悉本工程的现场条件和运营要求。1.1.3 投标人所提供的本项目系统及设备须满足在本工程的现场条件下达到本文件中要求的系统功能和设备性能要求。1.1.4 本工程车站线路和现场条件不排除还
2、会有局部修改的可能,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招标文件与将来的施工图及施工指导文件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以及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应承诺在投标总价中已经充分考虑了这些变化。投标人应承诺在签订合同时,不应变更投标报价。1.1.5 系统及设备的安装须满足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以及符合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1.1.6 本文件中所用的“提供”将意味着提供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及相应的劳动等达到本文件要求所进行的所有活动。1.1.7 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设计和土建施工过程中,预留孔洞和预埋件尺寸和位置等不稳定及错漏等因素,投标人承诺在投标文件和报价中已经充分考虑了对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局部设计修改和施工偏差的情况,并具
3、备自行调整施工的能力。1.1.8 投标人应负责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与相关系统及相关专业之间接口工作的协调。1.1.9 在安装、测试、调试、系统联调、试运行、生命周期等过程中,如确定是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1.1.10 在系统设备正式移交之前,投标人负责对工程现场设备进行看护和管理。1.1.11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有招标人及招标人指定人员的协助或审查因素,但招标人及其指定的协助人员不承担任何技术或工程责任,投标人仍须对整个系统负完全责任。1.1.12 本文件仅提出BAS系统的最基本技术要求,不应理解成全部要求,投标人应进行完善和细化,并负责向招标人移交完整的、安
4、全的、可靠的系统,保证满足本文件的基本要求和保证运营的最终要求,并承诺提供满足大连地铁工程BAS系统技术要求的技术性、经济性、安全性最好的、功能齐全的高质量全新产品以及相应服务。1.1.13 本文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视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1.1.14 招标人有权在特殊时刻(如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等)要求投标人派出技术人员参与值守,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积极配合。1.2 责任范围1.2.1 投标人须对本工程BAS系统的以下各项(包括但不限于)负完全责任: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系统功能;系统
5、性能;1.2.2 投标人须对本工程BAS系统项目的建设周期负责,保证BAS系统的所有功能按招标人的计划完全开通并投入运行服务。1.2.3 投标人应承诺对本工程BAS系统在质保期后的运营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并承诺对其所供系统设备进行终身维修支持和服务。1.2.4 大连地铁工程1、2号线有换乘站,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BAS系统的预留接口,并承诺无条件配合其他线路BAS系统扩展、升级等工作。4.3工作范围投标人是本工程本项目的总承包人,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的系统深化设计;A提供本项目的验收、质保期;提供本项目的系统设备及器材;A提供伴随技术服务;提供本项目设备的运输、保险、A
6、提供技术资料和工程文件等。仓储;提供本项目施工及安装;提供本项目系统调试及组织联调;1.4工作内容1.1.1 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前,投标人须按合同及工期要求积极组织和安排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设计联络;系统及设备采购及生产;工厂测试;接口测试及试验等。1.1.2 设备交货阶段,投标人须按合同及工期要求积极组织和安排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现场交货;设备保险;设备的仓储等。1.1.3 设备安装阶段,投标人须按合同及工期要求积极组织和安排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设备安装计划;完工测试;施工安装及协调;成品保护等。与其他专业承包商间的相互配合;1.1.4 设备调试及验收阶段,投标人须按工期要求积极组织、安排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本系统设备的调试及试验;接口调试及试验;消防联动控制的调试及试验;144小时试验;综合联调;初步验收;试运行;消防验收配合;竣工验收;成品保护;试运营;质量保证期;各种培训;最终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