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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盘水市水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攻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搬迁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建设,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充分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高质量推动后续扶持工作,不断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总体目标聚焦全区21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短板弱项,围绕“四新”主攻“四
2、化”,以满足搬迁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扶持壮大县域特色产业,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提升安置区配套设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社区治理体系,解决好搬迁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三、重点工作(一)全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L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排查安置区水、电、路、讯、气、消防等基础设施短板,谋划一批补短板项目,建好项目库,积极争取衔接、东西部协作等各类资金支持,分年度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易扶安置区基础设施全面完善。重点推进索玛社区、海坪村、大山社区、茶园社区4个安置点基础设施短补板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区
3、乡村振兴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电局等有关单位,各迁入地乡(镇、街道)2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和落实城区学校与安置区学校联合办学机制,教师实行双向交流,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提升安置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区委编办等有关单位;各迁入地乡(镇、街道)3 .提升卫生服务质量。配强医务人员,配齐医疗设施设备,强化医务人员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安置区义诊寻诊服务;建立全科医生到安置区医疗机构坐诊服务机制,帮助安置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完善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
4、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区委编办等有关单位,各迁入地乡(镇、街道)4 .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对搬迁群众中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人资社保局等;责任单位:各迁入地乡(镇、街道)5 .推进户籍迁移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将户籍迁入安置地,推进户籍管理等社会事务全部向安置地转移,纳入属地管理。(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6 .推进防贫系统迁移。全面清理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对行政区划未迁入安置地的脱贫户及“三
5、类人员”,全部迁入安置地街道统一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二)全力提升稳岗就业质量L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深化与东西部协作地区、沿海地区等,用工需求大的城市加强劳务对接,提高搬迁劳动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发挥劳务协作工作站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持续开展跟踪服务和稳岗服务,努力让外出务工人员稳在企业、稳在当地。(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迁入地乡(镇、街道)2,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根据搬迁劳动力培训和就业意愿,围绕本地企业用工岗位需求,采取“校企合作”“订
6、单培训I”“短平快培训”“项目制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实现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培训全覆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新业态新职业、在岗技能提升、高技能人才等职业技能培训I,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引导创业带动就业,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协调贷款,通过降低门槛、优化流程、“线上线下”审批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批服务效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及时按程序兑现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迁入地乡(镇、街道)3 .大力推进帮扶车间建设。延续实施费用减免、资金奖补优惠政策,支持现有就业
7、帮扶车间(基地)健康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帮扶车间壮大升级为就业帮扶基地;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积极申报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在充分盘活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推进新桥街道新业社区脱贫车间改造、新桥易扶安置点扶贫产业一条街、以朵街道住武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点扶贫车间提级改造、红桥街道鱼塘社区标准化扶贫厂房(二期)产业等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安置区扶贫车间(基地)实现全覆盖,提升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能力。牵头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区人资社保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迁入地乡(镇、街道)4 .实施乡村公岗开发兜底。整合各类专项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区级财政资金,针对易扶安置区开发楼栋管理、
8、保安、保洁、水电管理等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一批通过市场化难以实现就业的特殊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2023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500个。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迁入地乡(镇、街道)5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利用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市区级财政资金在安置区建设项目优先解决搬迁劳动力就业,在投资规模小、技术难度低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提高劳务报酬占比,劳务报酬占项目投资比例不低于20机牵头单位:区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各迁入地乡(镇、街道)(H)全力提升社区文化服务能力L完善社区文化体育设施
9、。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着力完善安置区体育文化设施。2023年,加快实施红桥银矿、红桥鱼塘等安置点体育运动场项目,力争到2025年,安置区体育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区财政局,各迁入地乡(镇、街道)6 .丰富社区文化活动。大力培养文化工作指导员、文化活动策划员和文化活动管理员等“文化三员”,做好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引导安置区组建业余文艺队伍;充分利用春节、端午、中秋、重阳、国庆等节日,结合安置区民族传统文化,发动搬迁群众积极参与,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节日活动,丰富搬迁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区文广局、区民宗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各迁入地乡(镇、街道
10、)7 .开展送文化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市民追梦桥”等阵地,开展感恩教育活动;大力开展身边好人,勤劳致富典型等评选活动,推进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持续开展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推进少数民族占比较大安置点开展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四共”型社区建设。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宗局;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生态移民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迁入地乡(镇、街道)(四)全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L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优化设置安置区基本管理单元,规范设置村(居)民小组、网格。配齐配强村(居)两委干部,强化教育培训。引导社会组
11、织参与安置社区服务和治理,支持社会团体、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到安置社区开展公益活动,鼓励搬迁群众主动参与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各迁入地乡(镇、街道)2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社区治理规范化水平,实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和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安置区治安综合防控;加大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妥善做好矛盾纠纷调处,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不出社区、化解在基层。(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各迁入地乡(镇、街道)3 .推进社区物业管理规范化
12、。着力破解“财政资金紧、物业收费难、群众期盼高、管理任务重”的物管服务难题,探索共建共管共享的社区物管服务体系,到2025年,实现鱼塘、银矿、住武、新桥、和欣、新业、小山7城区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市场化,稳步推进其余14个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市场化,基本形成管理规范、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安置社区实体化物业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各迁入地乡(镇、街道),区属有关国有平台公司)4 .发展社区集体经济。鼓励和支持安置区党组织统筹资源要素,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衔接、东西部协作等资金,谋划实施产业项目,引导将安置区优势资源、项目移交安置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13、壮大安置社区集体经济。2023年,全区3000人以上安置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全覆盖,其他有条件的安置区探索建立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迁入地乡(镇、街道)。(五)全力加强社区党建。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持续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配齐社区两委干部,强化社区工作考核评价,按照能上能下原则,及时优化调整社区两委干部。大力发展搬迁群众党员,培养搬迁群众党员进入居支两委,逐步提高搬迁群众党员在居支两委干部中的比例,搭建社区党组织与搬迁群众紧密联系的桥梁纽带,推动搬迁群众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规范党员
14、教育管理,搬迁党员全部转入安置区党组织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迁入地乡(镇、街道)(六)全力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全面摸清各类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进一步明确易地扶贫搬迁资产范围和类型,科学确定易地扶贫搬迁资产权属,建立易地扶贫搬迁资产管理台账,健全规范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制度体系,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提高管护效益,有效解决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资产闲置浪费,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
15、持续发挥效益。牵头单位:区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审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各有关乡(镇、街道),区宏源(集团)公司、区文旅投(集团)、红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区农投(集团)、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公司)(七)全力促进稳定融入。以安置社区为单元,全面排查、精准锁定未稳定入住的搬迁户,做好思想动员稳定入住安置房,对稳定入住确实有困难的,要求其签订自愿放弃搬迁承诺,清退已经享受的拆旧复垦复绿、一次性临时救助等政策,收回安置住房产权证书后,并按照“退一补一”补齐十三五任务指标;放宽搬迁
16、准入条件,对非建档立卡对象中的事实无房户、危房户、地质灾害户、“三类人员”且有搬迁意愿的可纳入搬迁(己享受地质灾害政策、四有人员除外)范围,但不享受拆旧复垦及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政策。(牵头单位:区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八)全力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全面清理排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的规划、勘察、设计、用地、建设、验收等方面的手续办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批复、项目选址、用地规划、用地审批、地质勘察、地灾评估、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项目建设手续;对尚未全面完成手续办理的项目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强化手续办理措施,加快手续办理进度,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规、手续完善。(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移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区宏源(集团)公司、各有关项目业主)(九)坚决守住返贫风险底线。围绕搬迁群众收支变化、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