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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建智慧供热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乙方:热电有限公司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政策、法规、宏观管理、产业科技和智力优势,推动智慧供热产业化技术开发和成果服务于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提升能力、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一、通过政策引导、科技协作和产业化运作相结合,建立合作平台,实现人才、技术、资源的共享与互动,深化双方长期战略合作,拟组建高水平智慧供热技术开发队伍,设立“智慧供热研究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开展智慧供热关键和共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强双方产学合作,构建高效能合作发展平台,提升和带动供热行业产业升级发
2、展和技术进步,推动某某市的减碳和低碳供热,增强某某国际化发展的竞争实力。二、“研究院”由研究中心和推广中心构成;其研究中心和推广中心设在丙方。甲、乙双方负责研究院的设立和运行;甲、乙双方负责推广中心的设立和运行。三、甲、乙双方成立共建合作指导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和研究院协调工作小组,共同致力于智慧供热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开展产业推广、人员培训和企业合作。四、乙方为研究院提供办公、研究场地等相关条件。五、乙方在热电有限公司为研究院提供研发、技术推广场地和人才公寓。六、甲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院争取各类研发资金,落实相关政策。七、本协议是双方今后进一步合作的初始法律文件,并不由此对任何一方产生法律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适时签订具体详细的合作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法律责任。八、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九、本协议文字为中文,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授权)代表人:地址:邮编:签订日期:热电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邮编: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