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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包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分公司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分公司分包安全管理工作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符合分公司的发展要求,保证分包作业队伍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包、分包的有关管理要求。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项目的分包安全管理。1.4 职责划分1.4.1 分包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为物资设备部和商务部,监督管理部门为安全管理部。1.4.2 大型
2、设备专业分包管理的归口部门为公司物资设备部,其他分包管理职责划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2工作职责2.1 分公司应履行的职责:2.1.1 分公司责任部门应对项目分包单位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的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留存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对证件的真实性负责。2.1 .2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2.1.3 按规定办理分包合同备案,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2.1.4 为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临时设施、作业要素和作业面。2.1.5 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分包价款。监督分包单位统计考勤记录,编制工资表,按时发放作业人员工资。2.1.6 发现分包单位拖欠工
3、资,应主动介入、及时解决。2.1.7 分公司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与服务,明确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2.1.8 1参与分包单位安全评价;分包单位请款时,未按合同履约的分包单位,按照项目请款单上的意见,严格按照扣除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1.9 .2安全部配合物资部要求并验收供应商所供应的安全类物资、设备符合相关安全要求。2.1.10 7.3安全部应监督检查分包单位人员持证情况(含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合同中的相关安全要求是否履约。2.2 分包单位应履行的职责2.2.1按规定设立安全、质量、技术、财务等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管理必需的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现场检查。负责与
4、总包单位进行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工作的沟通与协调。2.2.2同进场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计划地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上岗培训和安全培训。2.2.3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综合治理等政策;2.2.4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施工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分包范围内的生产安全。2.2.5 建立严格的工资管理制度,编制工资支付表,接受总承包单位监督。及时发放工资,并保存工资发放资料。2.2.6 作业过程中,应当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服从总承包的调度安排,接受总承包的监督管理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2.2.7 按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作业过程
5、中,应拒绝执行危害质量、安全和人身健康的操作指令和作业程序。2.2.8 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2.2.9 保证投入到项目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检验合格。2.2.10 2.10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2.2.11 教育和约束自有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2.12 接受分公司或上级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并派相关人员参加,对检查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2.2.13 2.13协助落实生产条件。每日入场前检查作业部位安全保护措施,巡查劳动保护措施。2.2.14 2.14建立完整的施工现场档案资料。2.3项目部应履行的职责2.3.1
6、各项目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与服务,明确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3分包管理3.1 分包单位的选择3.1.1 选择分包单位时,必须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核,不得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组织建筑劳务作业。3.1.2 严禁劳务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3.1.3 劳务及专业分包合同由公司签订或授权分公司签订。严禁项目劳务分包单位与同一项目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租赁及安装等单位签订分包合同。3.1.4 分包合同签订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拟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评审。3.1.5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
7、.L6项目总承包与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劳务分包)合同,使用统一的合同范本,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4 .1.7分包单位进场前,应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前应经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保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责任划分合理、明确。3.2处罚规定3.2.1 分包合同应约定,当出现因拖欠工资民工闹事等情况时,所给予相应处罚的条款。3.2.2 分包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应明确,若项目部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受到上级单位经济处罚时,分包单位应受到连带处罚并约定处罚金额。3.2.3 分包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应
8、明确,项目部在接受上级单位安全检查时,若项目部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受到处罚时.,分包单位将受到上级单位所给予的与项目部同等数额的经济处罚。3.2.4 分包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应明确,项目部在接受上级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时,若项目部因项目存在XX年安全检查处罚条款(第二版)中列条款,而受到安全检查组处罚时,分包单位将受到上级单位所给予的与项目部同等数额的经济处罚。3.2.5 对分包单位的处罚应现场执行,若现场不能及时缴纳,由分公司安全部完善处罚相关手续,交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进行扣罚。4分包入场管理4.1分包队伍在进场前,必须根据公司劳务分包队伍保证金制度的有关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不得进场施工。4.
9、2分包队伍进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4.2.1分包合同已签订。4.2.2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合同约定的人员一致;进场的作业人员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相符;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与所提供的特种作业证一致。4.2.3所有人员已接受入场前的教育培训。4.2.4所有的管理制度已完善。4.2.5作业前所有的技术方案已完善。4.3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并报总包单位备案。4.3.1分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遵循住建部的规定,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10、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若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所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oo配备的人员数量、姓名应在分包合同中加以明确。5分包过程管理5.1 分公司、项目部应定期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分包单位在施工中不得以节省开支为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费用。5.2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对分包方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协调,并保留相应管理记录和奖罚记录。5.3 分包单位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项目部,不得拖延和瞒报。5.4 分包单位在册人数发生变化后,必须按要求重新上报人员花名册。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人员、盲流人员、残疾人员及其他不适应施工作业的人员,所使用的人员均应持有效身份证明。5.5 项目部应按月对分包队伍(劳务分包、水电专业分包)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分公司。5.6 分包完成合同约定的条款后,应按要求办理退场手续。6附则6.1 本制度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6.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