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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责任,实现信用评价目标,维护本公司在铁路建设市场的良好信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项目各层级信用评价管理工作职责,明确了管理目标,确定了工作程序和要求,明确了重点工作内容及考核奖惩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称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承建和参建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信用评价管理。公司承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和市政等其它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信用考核评价参照本办法,结合地方、行业、建设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四条下列相关信用评价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一)信用评价:是指铁路总公司组织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合同履约情况的综合评价;
2、(二)评价期:每半年为信用评价一个评价期;(三)不良行为:是指参加铁路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企业及其人员,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违反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不良行为三类;(四)信用评价得分:是指从项目基础分中减去项目不良行为扣分,加上标准化绩效管理考评得分后,得出的分数。项目基础分为290分,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得分最高为10分;(五)信用评价结果:分A、B、C三个等级。评价得分排名前10名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评价得分排名最后3名和存在重大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评价得分排名为其他名次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
3、;(六)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考评方式分为达标考评和创优考评。考评结果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挂钩,对达标考评不合格或创优考评达不到优秀等级的施工企业不予加分;(七)达标考评:在建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第一次为达标考评,在施工队伍上场后半年内进行,结合日常检查和开工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核内容包括体系建设、资源配置、设施保障、过程管理等方面,考评指标采用合格制,考评合格后在当期信用评价中加5分;(A)创优考评:在项目实施阶段达标考评合格后每半年进行一次,以达标考评指标为基础,结合项目推进阶段管理绩效、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实体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状况、工期目标实现情况等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对
4、综合考评85分以上优秀的施工企业在当期信用评价中加10分;(九)评价加分:是指参加营业线抢险、新线抢险和特殊建设项目的加分;(十)主责单位(项目部):是指在一个建设单位内,本公司有2个项目部,由公司指定1个项目部为信用评价主责单位,另一个为非主责项目部。或指在一个建设单位(铁路局)内,集团公司有2家及以上公司,由集团公司指定1个公司或1个项目部为信用评价主责单位。一般承建(总包)单位为主责单位,参建(分包)单位为非主责单位。第五条本办法依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XX文件,并根据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监督管理规定制定。第六条各项目部应依照本办法
5、和相关铁路局、客专公司有关信用评价、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和考核机制。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项目为主,公司协调,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公司由总经理对本公司信用评价的主责区域及工程项目负总责;主管安全质量的副总经理和其他班子成员按职责范围对主管的业务、区域信用评价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包保的项目负公司领导责任。第八条公司主要职责:(一)按照集团公司责任分工,负责所管主责区域承建和参建项目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协助区域指挥部和非主责区域(项目)的信用评价配合协调工作;(二)负责信用评价相关文件的传达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及日常信用评价管理和
6、检查、考核、奖罚工作;(三)负责组织本单位各项目部与铁路局(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与铁路局(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的沟通情况;(四)负责本单位各项目部月度或季度不良行为认定信息,建设单位最初评价和最终上报路局的信用评价结果信息的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质环保部(格式见附表);(五)组织、协调、配合主责和非主责区域内项目部参与各类抗灾抢险工作。第九条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以下称安质环保部)是公司信用评价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市场开发部、工程管理部是主要配合部门,职责部门负责人按其业务范围负部门责任。(-)安质环保部主要职责:1 .在上级领导、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公司信
7、用评价工作的整体策划、目标分解、情况通报、检查考核工作;2 .负责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制定,相关文件的传达和发布工作;3 .协助区域指挥部做好信用评价工作;4 .负责信用评价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工作;5 .负责与信用评价有关的安全质量情况、不良行为情况的通报与沟通工作;6 .与公司相关部门对项目部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二)市场开发部的主要职责:L协助安质环保部与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相关信息进行传递;2 .协助各项目部与各铁路局(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工作;3 .负责协调公司信用评价的协调工作。(三)工程、机械等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对项目工程实体质量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方案的制
8、定和交底;负责指导信用评价相关工程技术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程技术内业资料的收集和保存;2 .负责督促工程质量、进度、机械设备等施工不良行为的信息收集、整改措施制定、检查落实工作;3 .参与项目部信用评价工作的检查和考评。(四)物资管理部的主要职责:1 .监督、指导进场物质材料的质量检验和检测报告等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2 .对物质材料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指导、监督整改;3 .参与项目部信用评价工作的检查和考评。第十条项目部是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对所承建或参建的项目信用评价负总责,项目部主管安全质量的副经理或其他领导,按职责范围负责对主管的责任区域、专业负信
9、用评价全面管理责任。项目安质、工程、物资、机械、市场开发等信用评价相关职责部门负责人按其业务范围负部门责任。第H一条项目部职责:(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信用评价的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落实项目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各项要求,制定各管理岗位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做好首次达标考评合格的基础管理工作;(二)负责施工项目信用评价具体管理和日常与建设、监理、监督单位的沟通工作,进场后及时主动联系建设单位或集团公司区域指挥部(项目主责单位)收集项目参评基础信息,并上报公司安质环保部;(三)对照各铁路局(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检查考核文件,认真开展日常自查自纠,完善各项管理记录;(四)积极联系并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
10、信用评价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五)及时跟踪掌握建设单位检查评分情况,并按时上报公司主管(六)谨慎对待各种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制定和落实不良行为的整改措施;(七)积极主动参与铁路各类救灾抢险工作,服从集团公司、各区域指挥部和公司的应急抢险命令,争取为信用评价结果加分。第十二条各项目部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责任目标,确定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形成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各尽其责、责任到岗、包保到人的管理局面。第三章管理目标第十三条铁路总公司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分为A、B、C三类企业,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的总体目标为:力争A、确保B、杜绝C。公司信用评价总体目标为:确保主责承建的项目
11、在所属铁路局(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排名中上游,力争进入上游(前三名),杜绝排名下游,实现集团公司下达的责任目标。非主责的参建项目排名确保满足集团公司下达项目主责单位的责任目标。第十四条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每半年发布的集团信用评价责任目标、主责单位和责任人文件,公布公司各项目部的相应责任目标、责任人,并提出工作重点和要求。第四章管理程序与要求第十五条项目开工前项目部要及时与项目管辖铁路局(建设单位)主动联系,确定所属项目是否参加信用评价,并将收集的信用评价有关基础信息,上报集团公司区域指挥部(项目主责单位)、公司安质环保部汇总以便公司对有关工作进行提前策划和安排部署。第十六条集团公司每半年信用评价目标
12、确定后,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的总体目标,结合不同铁路局(建设单位)项目情况,细化各项目分解目标和责任人,并提出工作重点和要求,形成有效文件下发执行。第十七条各项目部根据公司分解确定的责任目标,结合项目实际及建设单位内部参评施工单位数量等因素,当建设单位内部有多家施工单位时,尽最大努力争取在建设单位内部进入前列,当只有一家施工单位时,应尽量将扣分降至最少。在确定信用评价目标后,每年2月10日前和8月10日前按附件1XX年上半年(下半年)XX项目部信用评价责任目标将当期信用评价本项目项目经理、参评施工单位数量、责任目标等信息上报公司安质环保部。第十八条公司安质环保部在每年2月10日前和8月10
13、日前汇总各项目部提报的信用评价责任目标计划,将公司分管领导、分片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按附表1格式上报集团公司安质环保部审核后集中发布执行。第十九条项目部必须建立信用评价目标体系。结合建设单位和当地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安排,确定每月或季度的检查计划与目标。同时要分解责任目标,落实项目部及各专业分管责任人员,并传达到相关责任人员。第二十条项目部负责人按照本办法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信用评价和达标创优检查考核表内容,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分现场管理和内业管理两部分。项目部每月对现场安全质量管控情况和内业资料自查一次,确保内业资料的日常积累规范有序,防止突击补救出现差错
14、和矛盾。检查要有结果、有记录,整改有反馈。第二十一条集中检查时间要安排在建设单位每次信用评价检查之前,各项目部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提前安排部署,安排专人进行模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做到准备充分、内外业同步一致。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部分重点区域及内业资料进行抽查。各项目部结合施工进度积极配合公司、集团公司的检查和抽查。公司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责任项目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由检查人员负责整改结果的复查和验证。第二十三条公司及各项目部要注重分层级加强与路局、建设单位等方面的沟通,认真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要积极响应业主、监理和
15、其他监管机构的日常管理,配合做好有关检查、监督工作,对检查指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反馈;要着力加强与建设单位、路局、区域监督站等的联系,努力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促进信用评价相关工作,为信用评价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二十四条各项目部要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评价期内的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根据检查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并积极配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必要时要及时与公司沟通,项目主要领导应在场全程参与配合,并亲自汇报工作,做好迎检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检查,特别是安质、各专业技术负责人要在现场配合检查。第二十五条各项目部要在平时施工的过程中与建设、监理、监督单位充分沟通,积极配
16、合,取得良好的信任和形象,各专业作业队要重视和配合好监理人员的日常检查工作,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在上报建设单位之前协调、处理,避免因沟通不畅形成不良行为记录。第二十六条认真对待每次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结果,以及建设单位、监督站、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把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从外业到内业和施工管理逐条、逐项、逐件进行全面整改和完善,实现闭合,决不能累积到信用评价检查时还存在着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现象;对记录的不良行为必须在规定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回复工作,严禁未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形成新的不良行为记录,各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对整改结果的复查与闭合确认。第二十七条要特别重视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铁路监督总站、铁路局组织的专项检查,项目部要及时向公司上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