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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菜篮子基地(蔬菜)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菜篮子”基地(蔬菜)管理, 积极引导培育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 蔬菜基地,提高全区“菜篮子”基地整体发展层次和水平, 认真开展全区“菜篮子”基地(蔬菜)创建活动,特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区级“菜篮子”基地(蔬菜)的认定,坚持“自 愿申报、逐级审核、公平公开、分级认定”原则。认定工作 每年开展一次,实行动态监管制度。第三条 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行文公 布。第二章申报资格第四条 参加区级“菜篮子”基地(蔬菜)创建,具备 下列条件:L申报主体:在本区范围内依法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生产
2、企业、家庭农场等主体。从事蔬菜生产12个月以 o2,生产规模:种植基地种植蔬菜面积集中连片50 (含) 亩以上的基地(包括叶菜基地、常年性蔬菜基地和蔬菜育苗 基地),其中叶菜基地要求大棚覆盖率达到40%以上,叶菜 年复种指数3次及以上,常年种植叶菜面积占蔬菜种植总面 积40%以上;蔬菜育苗基地面积20亩(含)以上,年育苗 产能200万株以上。3 .生产经营:经营的土地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基地产前、 产中、产后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力,基 地拥有稳定的销售渠道或农超、社区对接渠道。第五条 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 三份)。L余杭区“菜篮子”基地(蔬菜)申报表;4 .
3、余杭区“菜篮子”基地(蔬菜)申报情况评审表及自 评报告;5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6 .基地情况介绍及年度总结;7 .上年度财务报表;8 .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及基地位置四至图;9 .基地相关规章制度;10 与超市、配送中心、网络配送、企事业单位等产销对 接的证明材料;11 其它相关佐证。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六条 余杭区“菜篮子”基地(蔬菜)认定按下列程 序办理:L自愿申报。对照评定标准,由基地根据规定要求,向 所在地的镇街提出申报,提交申报材料。12 初审推荐。由镇街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附初审意见及相关申报材料,报区农业农村 局主管单位参评。3 .评审认定。区农业农村局主管
4、单位受理后,组成审评 小组,对申报区级“菜篮子”基地(蔬菜)进行现场核查和 评议,择优评定。评审结果经区级相关网站公示5天后,由 区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七条 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核实,取消其“余 杭区菜篮子基地(蔬菜)”资格,并在3年内不予评选 认定。L在申报和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 的;4 .基地主营产业产能低下、示范效应较差;或者生产经 营过程中存在对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等建设发 展有较大负面影响因素的;5 .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停止主营蔬菜生产或被兼并的;6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或 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存
5、在违法违纪行为的;7 .列入区级以上各类通报批评名单的;8 .未按要求完成“菜篮子”基地蔬菜供应应急任务的;9 .发生其他严重问题的。第八条 区级“菜篮子”基地(蔬菜)实行动态管理, 由所属镇、街定期照评审标准对辖区内蔬菜“菜篮子”基地 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基地出现第七条中情形的或发生重大变 化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告。一经核实, 取消其“余杭区菜篮子基地(蔬菜)”资格。第五章附 则第九条 获得区级“菜篮子”基地(蔬菜)资格为享受 区级规模种菜扶持政策的必备条件,并优先推荐市级“菜篮 子”基地(蔬菜)建设项目。第十条 本办法自年 月 日起施行,具体由区农业农 村局负责解释。附表:1
6、、余杭区“菜篮子”基地(蔬菜)申报表2、余杭区“菜篮子”基地(蔬菜)申报情况评 审表2022年12月19日附件1:余杭区“菜篮子”基地(蔬菜)申报表基地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基地地址联系电话基地流转面积亩 流转年限及起至时间基地类型主要种植产品基地生产规模:亩,其中集中连片面积: 亩1、叶菜基地叶菜年种植面积:亩,占蔬菜常年种植面积 %;大棚设施:亩。2、常年性蔬菜 基地蔬菜种植面积:亩;大棚设施面积:亩。3、蔬菜育苗基 地育苗面积:亩,年销售:万株。本单位申报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负其责。申报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年 月日镇街推荐意见:经核实,该基地申报提供资料详实有效,符
7、合申报条件,同意其申报余杭区蔬 菜“菜篮子” 类型的基地。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1、基地类型:指叶菜基地、常年性蔬菜基地、蔬菜育苗基地;2、主要种植产品是指具体种植种类,如叶菜类、茄果类、水生蔬菜等。附件2:余杭区蔬菜“菜篮子”基地申报情况评审表单位名称(盖章):评分标准自评分镇街初审得分主体职.业 化8分从事蔬菜生产12个月以上(5分),每年参加专业培训2次以 上,并附有相关证明(3分)。规模适度 化7分有独立的办公、经营场所(3分);有相应的储藏、运输等设施 (2分),应用先进设备(2分)。管理规范 化40分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5分)规章制度
8、完善,有财务档案(3分)、投入品档案(3分)、生产 档案(3分)、销售档案(3分)。蔬菜生产(5分)、质量安全(5分)等数据正常填报并上传相 关系统.基地整体干净、整洁(5分),投入品、农膜等回收(4分),秸 秆综合处理(4分)。生产标准化15分制定或使用统一的生产标准(4分);制定并执行统一的生产操作 规程(4分)。基地拥有农产品自检室(2分);农产品自检或送检98%以上合 格(3分),有农残检测档案(2分)经营市场 化15分基地拥有或使用统一的注册商标(5分)。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销售渠道(5分);带动区内种植户销 售显著(5分)。基地生态 化15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措施得力(5分),应用农业、物理及生物工程 技术、节水灌溉技术、蔬菜秸秆资源化利用、水旱轮作技术及 其他先进的现代农业技术的(10分)。加分项基地上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荣誉的,分别加10 分、5分、3分和1分。在杭州市内有自主经营直供直销店(摊位),每增加一家加1 分,上限加5分。获得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基地,加5分。合计基地自评人签名年 月日镇街初审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