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 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存储可燃、有毒、腐蚀气体或液体的仓库、储罐 区。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 安全管理部是仓库、罐区安全的综合监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 部门和单位对罐区进行相关综合安全检查。第四条相关部门职责一生产部是仓库、罐区的土建、机械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的归 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确保罐区所有设备设施的完 好可靠;负责组织土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
2、业专项检查。工程管理部负责罐区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委托、审查、参与 竣工质量验收和相关技术工作。第五条相关车间职责仓库、罐区所在车间负责仓库、罐区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仓库、 罐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做好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负责制定仓库、罐区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负 责制定本级别仓库、罐区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接受各专业 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Q机修车间、电仪车间具体负责仓库、罐区电气、仪表等设施的检 查维修、维护保养、仪表校验等工作。一一安全管理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消 防器材修理、更换和药剂填装等工作。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六
3、条仓库、罐区建构筑物的结构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标准的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笫七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罐区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仓库、罐区所在车间要对罐区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加强不定期 巡查和日常巡检。第九条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熟悉各区域所存储物质的理化性质、用 途,懂得安全操作规程,会正确使用所配置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第十条仓库、罐区要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车辆入内,严格 执行公司相关防火规范。第十一条仓库、罐区专用火灾报警装置(防爆电话、对讲、火灾警报 器等)应保持完好,保证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准确报警。笫十二条加强仓库、罐区的设备设施管理
4、,按照“谁使用、谁管理” 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制度,确保设备设 施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第十三条仓库、罐区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有关岗位人员应经过 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Q第十四条 仓库、罐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 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第十五条所有机动车辆都不准在仓库、罐区内存放和修理。第十六条装卸或搬运甲、乙类物品时,要严格执行公司相关防火防爆 安全管理规定,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操作人员不得穿戴 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带铁钉的鞋,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对 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第十七条 仓库
5、、罐区内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阻碍消防车通行。第十八条 在仓库、罐区进行检修作业、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 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 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第四章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仓库、罐区布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 定,确保仓库、罐区与其他装置之间、罐组内相邻储罐之间保持安全间距。第二十条罐区防火堤相关要求L防火堤内有效容积、防火堤与隔堤的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2 .防火堤的内表面和堤顶要用混凝土覆盖,应能承受液体静压且不渗 漏。3 .管线穿过防火堤、隔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4 .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水泥地
6、坪。5 .罐区防火堤内的水泥地坪不能有裂纹、凹坑,沉降缝要填实抹平, 以防止渗水、渗料或物料积聚。罐区防火堤外的场地,要定期拔除杂草, 及时清除枯草干叶。6 .堤上穿管的预留孔,要用不燃材料密封,经常检查密封完好情况。第二十一条 酸碱等腐蚀性物品罐区防护堤的内表面及地面应涂刷相 应的耐腐蚀涂层。第二十二条消防管理1 .罐区要设立高压消防水系统,并有可靠的水源;消防用水量应能满足 扑救罐区最大火灾时配制泡沫用水量与储罐的冷却用水量之和,其压力为 0.7L2MPa0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罐区贮罐容量计算,但最小管径 不应低于20Ommo2 .厂区罐区应设有半固定式或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半固定式泡
7、沫线 接口要引到防火堤外。大容量液体罐区、地形复杂或远离厂区的独立罐区, 应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3 .罐区内要按标准配置必要数量的手提式、推车式小型灭火器材;露 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 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 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4 ,罐区应设环形消防道路,当受地形限制时,可设置有回场的尽头式 消防道路,其面积不小于15mX15m0为保证大型消防车通行,消防道路的 转弯半径不小于9m,净高不小于4. 5m。5 .罐区消防道路靠近罐区一侧严禁种植妨碍消防作业的树木。6 .罐区的环形消防道路要畅通,能保证非
8、常状态下消防车的通行。第二十三条电气管理L设置在有爆炸危险仓库、罐区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 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有火灾危险罐区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 要求;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2 .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罐区等易燃易爆危险区域的上空。 通往上述区域的线路,应采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钢管配线。3 .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易燃易爆介质罐区边沿的最 小水平间距应大于L 5倍杆高;4 .每年雷雨季节来临之前,对接地系统进行一次检测,发现有不合格 现象立即进行整改。第二十四条现场管理1.储罐应有罐号及所贮存物料名称标志,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
9、名称 及走向。2,各仓库、罐区都要根据自身的物料特性、工艺特点、设备设施情况 制定完善可靠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泄漏、火灾、中毒、环境污染等各类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3 ,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制定具体的巡检要求,规范检查项目内容。4 .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况在控制室要有明显的标记或 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 超高、外溢。5 .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 随意消除报警。6 .防火堤内排水阀要完好可靠,指定专人管理,积水要及时排出,排 出后立即关闭出水口。并列入交接班内容。7 .罐区仪表及安全设施必须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8 .严禁非工作人员动用罐区内的管线、阀门、仪表等Q9 .罐区要保证干净整洁。罐区内不准堆放可燃物料。第五章制度执行与检查第二十五条 仓库、罐区所在车间应按规定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第二十六条 仓库、罐区所在单位应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仓库、罐区专 项检查。第二十七条 公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仓库、罐区(危化品)专项检查。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