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附件1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三、通风单元36通风 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量满足 安全生产要求,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 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严禁 超通风能力生产。煤矿安全规程第138 条、139条、煤矿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第8条37矿井必须绘制与实际相符的通风系统 图。煤矿安全规程第14 条38生产水平和采(盘)区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 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用倾斜长壁布置 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2个区段,并构 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 煤工作面必须在采(盘)区构成完整的 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盘)区和
2、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低瓦 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 布置的采(盘)区,设置专用回风巷,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回风。掘 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 风,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两闭锁”。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无 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情况。煤矿安全规程第149 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8条39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串联通风 必须符合规定,严禁2个采原工作面之煤矿安全规程第150 条间串联通风。开采有瓦斯喷出、有突出 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 于IOni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任何2 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40采煤工作面必须采
3、用矿井全风压通风, 禁止采用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采掘工 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者 冒顶区。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 巷时,应当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 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矿井在同一煤 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 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 同时作业。煤矿安全规程第153 条41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疾工作面采用 下行通风时,应当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并遵守:采煤工作面风速不得低于1 ms在进、回风巷中必须设置消防供水 管路。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严禁采 用下行通风。煤矿安全规程第152 条42井下爆炸物品库、井下充电室、采区变 电所和具有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
4、所等碉室的独立通风。煤矿安全规程 第 166、 167、 168 条43井巷中的风速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第136 条44造仄、设施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 设施必须可靠。开采突出煤矿时,工作 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井下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数 量、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符 合规定,所有设施编号建档。煤矿安全规程第155、278条45风阻 测定矿井每3年至少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 生产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改变一翼或 者全矿井通风系统后,重新进行矿井通 风阻力测定。矿井通风阻力符合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第156条、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 件(AQ 1028-
5、2006)第 5. 1.9 条46矿井 测风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 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 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 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 的记录牌上。煤矿安全规程第140*47气体 浓度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 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有 害气体的浓度不超标。煤矿安全规程第135 条48通风 仪表通风报表、记录齐全完善,通风检测仪 表齐全、检验、调校,符合要求。风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式甲烷 检测报警仪及传感器、直读式粉尘浓度 测定仪、井下粉尘采样器等检验检测情 况。煤矿安全规程第140、141、 142、 14
6、3、 157 条49通风 设备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 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在 IOmin内开动。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 井口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 维修1次。每月至少检查1次主要通风 机,每3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并 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每5年至少进行1 次性能测定。井下严禁安设辅助通风机。 主要通风机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检验。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Q1055-2008)第 4. L 5 条50矿井 反风主要通风机有反风设施,在IOrnin内改 变巷道风流方向;风流方向改变后,主 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 的
7、40%。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 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反风演习。煤矿安全规程第159 条51安全 距离通风机房周围20m以内不得布置有烟火 作业的建筑和设施;低瓦斯矿井通风机 房与进风井、压缩空气站的距离不小于 30m;高瓦斯矿井通风机房与进风井、压 缩空气站的距离不小于50m;通风机房 与提升机房、变电所、矿办公楼的距离 不小于30m。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 范第10. 2. 8条四、瓦斯防治单元52瓦斯 地质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瓦斯地质。煤矿安全规程第29 条53突出矿井编制并及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 图,更新周期不超过1年。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 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
8、过50m 或开拓新采区时,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 瓦斯含量以及突出危险性相关的瓦斯放 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瓦斯吸附常数、 透气性系数、钻孔抽采半径等参数,符 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开采保护层的应对保护范围及保护效果 进行考察,符合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 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第200 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规定第18条,保护层 开采技术规范第8.1、 8. 2 条。54瓦斯 鉴定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 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必须依 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煤矿安全规程第169 条55低瓦斯矿井必须每2年进行瓦斯等级和 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级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9、和省级原矿安全监察 机构。高瓦斯、突出矿井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 采区、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 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 监察机构。煤矿安全规程第170 条56瓦斯 防治建立甲烷、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 查制度,配备足够专职瓦斯检查工和瓦 斯检测仪器等,矿(井)长、矿(井) 技术负责人通风瓦斯日报审阅情况。落 实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第180 条57矿井瓦斯超限达到断电浓度时,班组长、 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第5条、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矿井必须 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 者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
10、复通风、排 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临时停工的 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 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 矿调度室报告。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 者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 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 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者 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煤矿安全规程第171、172、 173、 174、 175 条58瓦斯 抽采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 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 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者井下临时抽采瓦 斯系统:任一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 大于5m7min或者任一掘进工作面瓦斯 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 斯问题不合
11、理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达到下列条件的:大于或者等于 40m7min;年产量1. 0L 5Mt的矿井, 大于30m7min;年产量0. 6L OMt的矿 井,大于25m%nin;年产量0. 40. 6Mt 的矿井,大于203min;年产量小于或 者等于O. 4Mt的矿井,大于15m3mio 抽采应按规定进行计量,并对抽采效果 进行评判,实现抽采达标。绘制与实际相符的抽采瓦斯管路图。煤矿安全规程第14、 181条,煤矿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7条,煤矿瓦斯抽采 达标暂行规定第16、21 条59突出 鉴定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的,瓦斯压力达到或 者超过0.74MPa的,相邻矿井开采的同 一煤
12、层发生突出事故或者被鉴定、认定煤矿安全规程第189 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8为突出煤层的,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煤层 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 鉴定,否则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鉴定 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 采取区域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矿井按 突出矿井管理,设置防突机构、专业人 员,进行防突知识培训,及时测定、收 集瓦斯突出相关参数,绘制矿井瓦斯地 质图。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等。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防突预警分析处置 制度。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 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 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 预测的视为突出危险区。条、防治煤与瓦斯突
13、出 规定第33条60防突 措施突出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防突措施,并坚 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 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第6条、煤矿安全规程第191 条61突出矿井的新采区和新水平进行开拓设 计前,应当对开拓采区或者开拓水平内 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 危险性评估,评估结论作为开拓采区或 者开拓水平设计的依据。对评估为无突 出危险的煤层,所有井巷揭煤作业还必 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对 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按突出煤层 进行设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第6条、煤矿安全规程第191 条62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必须采取开采保护 层或
14、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严禁 在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未达到要求的区域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第6条、煤矿安全规程第191进行采掘作业。按突出煤层管理的煤层, 必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期间必须采取 安全防护措施。条63突出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 产计划时,同时编制相应的区域防突措 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有 防突设计篇章。非突出矿井升级为突出 矿井时,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煤矿安全规程第192 条、193条64石门、井筒揭穿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 专项设计,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突专项 设计。矿井必须对防突措施的技术参数 和效果进行实际考察确定。煤矿安全规程第194 条65突出矿井的采掘布置应当遵守:主要巷 道应当布置在岩层或者无突出危险煤层 内。突出煤层的巷道优先布置在被保护 区域或者其他无突出危险区域内。减少 井巷揭开(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开 (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当合理避开地 质构造带。同一突出煤层的集中应力影 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回 采或者掘进。煤矿安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