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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二。一六年一月编制说明受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房屋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篇)(以下简称上 海审查要点)。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勘察人员了解上海 审查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对审查内容的规定,施工 图审查按下列原则
2、确定技术审查内容: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 (以下简称强条)。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进 行施工图审查。2、住房城乡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住建部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 查要点进行施工图审查。3、上海审查要点主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 点的覆盖范围,整理上海地方规范、规程中的相关内容,重点突出与国家规 范、规程有不同要求的条款,以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岩土工程勘 察的要求,并少量增加与安全、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其他规范条款。二、勘察文件存在
3、不符合本编制说明第一条所列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当将勘察 文件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并上报设计文件审 查管理部门。三、上海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的基本要求,并 不是岩土工程勘察的全部内容。勘察单位和勘察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 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 前提下执行本要点。四、上海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中,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建设部第81号令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执行,非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
4、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建质2013 87号)精神执行。五、基于实际工程的复杂性,当出现可能直接涉及工程安全的勘察质量问题, 但判断所依据的条款在本编制说明第一条以外时,应经审查机构内部集体研究 作出是否开具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决定,作为勘察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如需开 具的将具体内容上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部门。施工图阶段勘察文件深度不满足要求时,施工图审查人员应根据深度问题对工 程可能产生实际影响的严重性,作为判断勘察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六、上海审查要点主要依据2015年6月之前发布的上海市地方法规和实施 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在此之后如有新版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应以新版 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为准。七、
5、上海审查要点自发文之日起执行。1.1基本要求1.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121.0.5勘察工作应了解当地勘察、测试资料及建筑经验,并积极运用原位测试方 法,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不良地质条件,对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特性作出 符合实际的分析与评价,提出资料完整可靠、评价正确、建议合理的勘察成果 文件。3. 2.7 土层划分应根据野外编录、土工试验和原位测试成果综合确定,并宜符 合下列要求:1对工程有重要影响的特殊性土层或标志层(如泥炭、有机质土、贝壳、浜底 淤泥、暗绿色硬土等)均宜单独分层:2在厚层土中,当出现不同土类且呈水平向逐渐尖灭时,可划分为“透镜体” 单独定名。勘察工作量L
6、 311. 111. 1L 2.1勘探点的布置原则1.2.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O8-37-20125.1.7详细勘察应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工程性质 和基础类型,分别按本规范第5. 25. 7节和第8章的有关规定布置勘察工作量。 对宽度小于或等于20m的建(构)筑群,可采用“之”字形布置勘探孔。1)天然地基5.2.1勘探孔宜沿建(构)筑物周边或主要基础柱列线布置。对排列比较密集 的建筑群可按网格状布置,但勘探孔宜布置在建筑物周边或角点处。5. 2. 3单项工程勘探孔数量不宜少于3个;对不需要验算变形及进行场地液化 判别的建(构)筑物,当附近已有勘察资料时,可采用小螺纹
7、钻孔进行浅层勘 探。5. 2.5小螺纹钻孔宜沿建(构)筑物周边和主要基础柱列线布置,孔距宜为 IOlTrI5m,深度宜穿透第层褐黄灰黄色土层。当遇暗浜等不良地质条件时, 应加密孔距,查明其分布范围及断面形态,控制其边界的孔距宜为23m,深度 宜进入正常沉积土层不小于O. 5m。当拟建场地内存在明浜(塘)时,应测量其 断面,查明浜(塘)淤泥厚度。当地表或地下存在障碍物而无法按要求完成浅 层勘探时,应提出进行施工勘察或由勘察人员进行施工验槽的建议。5.2.7当场地内存在厚度较大的填土时,应了解填筑的时间。对填筑时间较长 的填土,宜选择适当的原位测试手段,查明其均匀性以及强度和变形特性,评 价其作为
8、天然地基持力层的可能性。2)桩基5. 3.1勘探孔宜沿建(构)筑物周边、角点或主要柱列线布置。对宽度较大的 高层建筑,其中心宜布置勘探孔。带有裙房或外扩地下室的高层建筑,勘探孔 布置宜整体考虑。重大设备基础和高耸构筑物应单独布置勘探孔。5. 3.9应布置一定数量的静力触探试验孔,并选择部分钻孔在粉性土和砂土中 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必要时,可布置旁压试验、波速试验等原位测试。3)沉降控制复合桩基5. 4.1沉降控制复合桩基勘察时,浅层勘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应同时满足 天然地基勘察和桩基勘察的有关要求。4)基坑工程5. 5.1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3m时,应按基坑工程要求进行勘察。基坑工程勘察 宜结合
9、建筑工程勘察同时进行。勘探孔宜布置在基坑周边或基坑围护体附近, 基坑主要转角处宜有勘探孔。5. 5.4宜沿基坑周边布置小螺纹钻孔,其孔距、孔深可按本规范5. 2. 5条执 行。当场地内存在对基坑安全有较大影响的暗浜时,宜采用小螺纹钻孔予以查 明。当地表或地下存在障碍物而无法按要求完成浅层勘探时,应提出施工勘察 的建议。5)动力基础5. 6.1 一般动力基础的勘探孔可结合建(构)筑物勘察进行布置,孔距宜按基 础类型确定,必要时可在动力基础部位增布勘探孔。重大动力基础的勘探孔宜 单独布置。5. 6. 3应按本规范第5. 2. 5条规定对动力基础进行浅层勘探。L 2.3勘探点的间距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
10、GJ08-37-2012D天然地基5.2.2勘探孔间距宜为30m50m.当场地地基土分布较复杂且影响基础设计 时,宜适当加密勘探孔。2)桩基5.3.2勘探孔间距宜为20m35m.当相邻勘探孔揭露的土层变化较大且影响到 桩基设计或施工方案选择时,宜适当加密勘探孔,但孔距不宜小于IOm0抗拔 桩的勘探孔间距可为30m50m.3)沉降控制复合桩基5. 4.2勘探孔的间距宜为3045,当场地地基土条件复杂并影响基础设计 时,宜适当加密勘探孔。4)基坑工程5. 5.2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勘探孔间距宜为2035m;安全等级 为三级的基坑工程,勘探孔间距宜为30m50m当相邻勘探孔揭露的土层变化
11、较大并影响到基坑围护设计和施工方案选择时,应加密勘探孔,但孔距不宜小 于 IOm01. 2.5勘探孔深度1.2.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121)天然地基5.2.4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天然地基沉降计算要求。地基压缩层计算厚度可查表5. 2. 402)桩基5. 3. 5 一般性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桩端下3m;对大直径桩,不宜小于桩端下5m。抗拔桩的勘探孔深度不应小于桩端入土深度。3)沉降控制复合桩基5. 4.3 一般性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桩端下3m,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宜达桩端下 IOnrI5m,并满足地基沉降计算要求。4)基坑工程5.5.3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2. 5倍,且应满足
12、围护结构稳定性 验算的要求。当2. 5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遇第层砂土层时,勘探孔深度可 适当减浅,但不宜小于2倍基坑开挖深度。室内试验1.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125. 2.6 一、二级工程基础持力层和软弱下卧层的剪切试验数据以及地基压缩层 范围内各主要土层的压缩试验数据不应少于6个。11.1.1 室内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23的有关规定,工程需要时,可执行相关行业标准。11.1.2 试验项目的选择应满足建(构)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要求。各种常用的土 工试验项目、测定参数及工程应用见表11. 1.2,岩石试验项目可参照岩土工 程勘察规
13、范GB50021执行。地下水1.51.61.71.81. 4.1勘察1.4.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O8-37-201212.1.7 勘察时宜调查勘察场地和周围是否存在影响地下水及地表水的污染源。12.1.8 对污染场地,应有针对性并采取至少两组有代表性的水样进行测试分析 与评价。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为中等及以上时,尚应进行地基土的 专项测试分析。12.1.9 当判定场地地下水与地基土受污染时,应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专项勘察的 建议。对污染水土的测试与评价应符合本规范第6. 10节的相关规定。12.2.1应根据工程需要,针对基础形式、开挖深度及施工工法等情况,确定所 需提供的水文地质参数。
14、1. 11.21.31.41.51.5.2水土腐蚀性测试与判别1.4.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12 12. 1.6未受环境污染时,潜水和地基土一般对混凝土有微腐蚀性;当长期浸水 时,潜水对混凝土中的钢筋有微腐蚀性;当干湿交替时,对混凝土中的钢筋有 微或弱腐蚀性;潜水对钢结构有弱腐蚀性。承压水一般对混凝土有微腐蚀性, 对混凝土中的钢筋有微腐蚀性。12. 1. 10地下水、土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按有关规范和规程进行。评价地下 水、土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及钢结构的腐蚀性所需进行的化验或测 试内容见表12. 1. IOo12. 3. 7地下水和土对混凝土腐蚀性评价标准见表12.
15、3. 7-1和表12. 3. 7-2;地 下水和土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腐蚀性评价标准见表12. 3. 7-3;地下水和 土对钢结构的腐蚀性评价标准见表12. 3. 7-4和表12. 3. 7-50地下水评价1.4.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1212. 3. 1应根据工程需要,分析评价地下水对建(构)筑物基础设计与施工的影 响,预估可能产生的危害,提出预防和处理措施的建议。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1.61. 11.21.31.41.51. 5.1地震动参数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3.1.2上海市各区县的抗震设防烈度均可按7度采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O8-37-201210. 9.10场地地基土的基本周期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波速试验深度达准基岩面时,场地地基土的基本周期可按式(10.9.10T) 计算:T= -(10. 9. 10-1)iv,i式中 T场地地基土的基本周期(s);hi第,层土的厚度(m);%第,层土的剪切波速(m/s);n土层数;2当波速试验深度未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