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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我乡地质灾害现状经调查,我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处,灾害类型为滑坡,涉及威胁6户群众的生命财产;一般灾害隐患点44处,其中,滑坡隐患点39处、崩塌隐患点5处。我乡地质灾害受降雨影响明显,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峰期主要集中在雨季的4-8月。从历年情况来看,连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是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群发的主要原因。从地质灾害类型来看,我乡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滑坡,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较为严重,多为农民
2、挖山建房引发的崩塌、滑坡。二、2022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一)汛期降雨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2年汛期(39月)气温偏高,雨量略偏少。其中3月气温略偏高,雨量略偏少,春播期间天气属正常或略偏好年份,有轻度春寒;主汛期(46月)雨量略偏少约12成,但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主汛期结束期接近常年,在7月上旬中期;伏秋期(79月)雨量接近常年或略偏少,气温略偏高,盛夏高温日数全省略偏多,部分地区有阶段性干旱发生。(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本年度气象趋势预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实际情况,我乡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和强度接近常年。从气象趋势预测,主汛期有集中降水期,预计将出现以
3、下地质灾害趋势:汛期局部地区强降水,将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环境变化产生影响,可能引发更多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甚至有的崩塌、滑坡危险点可能出现明显的异变情况。因此各村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提高警惕,并加强防范矿山开采、切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一)认真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在汛期来临之际,各村(居)、乡直(办)单位要对本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集镇建筑物、交通线路、工矿企业、居住地附近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对各隐患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并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已调查确定的重要地质灾
4、害隐患点予以公告;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建立明白墙、树立警示牌、设置临灾预警信号,确定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使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的群众熟悉撤离路线、安置地点、预警信号,以保证迅速、有序撤离。与此同时,对区域内的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应加强巡查监测,发现异变应及时向乡应急办通报,并加强监测。(二)严格执行汛期提醒、值班制度,保证防灾信息畅通在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引发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处置期间,乡应急办和各村(居)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监测。要密
5、切关注实时气象预报、地质灾害等级预报和乡应急办的汛情通报,在强降雨时期,各村(居)书记持续关注天气信息,并时刻提醒重点隐患点监测、预警及相关责任人。乡应急办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防汛救灾)、应急等部门以及各村(居)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县、乡、村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迅速准确,确保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畅通。(三)积极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系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村(居)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要完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救援队伍,配备地质灾害防治设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各村(居)应立即组织应急调
6、查。确认险情,并启动防灾应急预案,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采取预警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实施24小时动态监测,同时上报乡政府和乡应急办。灾害发生后,各村(居)应依据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有序的抢险救灾,尽量避免产生新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消除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察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对防治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算、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实施搬迁避让。各村(居)、乡直(办)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点高度重视,及时
7、进行核实,确定监测员(报乡应急办备案),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乡、村、组监测网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加强全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乡仍有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各村(居)和乡直(办)单位要组织力量,逐一排查,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动态监测,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六)加强新农村建设及扶贫安置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控切坡建房各村(居)和乡直(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进一
8、步查明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稳定性与危害程度,为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安置点提供安全的地质环境。旧村改造、居民点选址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确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加大农村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优先安排资金、土地等,进行勘察治理或搬迁避让。要加强农村切坡建房的管理,各村(居)和土管办要按照相关规定,从节约耕地、有效规避灾害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用地审批关,丘陵山区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七)落实工程危险性评估,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地质灾害预防要坚持
9、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严格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新建矿山项目,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该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之一。建设项目竣工时,主体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必须同时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各村(居)和乡直(办)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10、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乡应急办负责全乡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乡直(办)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到岗到位。(二)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各村(居)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
11、有关要求,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同时配置地质灾害防治车辆及监测设备。在乡村振兴等建设工作中,优先保证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资金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治理,危险区群众尽早搬迁避让。(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测群防意识各村(居)和乡直(力、)单位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为宣传平台,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防灾避灾知识等多种方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村组、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做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不留任何盲点,不断提高全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整体水平。要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四)严明工作纪律,杜绝麻痹大意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全乡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各村(居)和乡直(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整顿在防治工作中的“庸、懒、散”人员,特别是在应急值班中不认真履责的人员,要严肃查处,确保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