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ZBZYGY-ZY-2017-7 住宅项目电梯安全管理作业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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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北大区淄博中央公园住宅物业服务中心住宅项目电梯安全管理作业指引制度主责部门部门名称会签部门部门名称最终审批单位或审批人单位名称或审批人发文单位部门名称版本记录制度编号版本号发布日期修订内容HB-ZBZYGY-ZY-2017-71.0年/月/日无1.目的为规淄博中央公园服务中心电梯安全管理,确保电梯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淄博中央公园服务中心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3 .术语/定义无4 .职责分工4.1 物业服务中心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工程部主责,明确双方电梯管理的责任。4.2 工程主管落实辖区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4.3 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跟进电梯

2、维保单位维保作业。5 .管理要求1 .1电梯的选型和安装验收使用管理5 .1.1电梯的选型工程部前期介入小组在电梯的选型时应根据以下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Q选择的电梯技术标准应达到国家住宅电梯的配置与选择(JG/T5010)标准。(1)电梯选择应满足国家消防管理要求,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3)电梯的选型应满足小区日常使用的其他需求,如节能等。5.1.2电梯的安装和验收5.1.21电梯的安装和验收参照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等规范和标准。5. 1.22电梯的安装和验收除应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制度。5.1. 23电梯须取得经质监部门检测合

3、格的检测报告和准用证方可承接查验,每台电梯应保存相应的档案,档案包括电梯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等。5. 1.24工程部接管前应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再次对电梯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存在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5.2 电梯的使用管理1. 2.1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工程部应当向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5. 2.2工程部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度,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6. 2.3工程部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特种设备作业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7. 2.4工程部应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

4、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D相关人员的职责;2)安全操作规程;3)日常检查制度;4)维保制度;5)定期报检制度;6)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7)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8)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9)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8. 2.5工程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监控室或者工程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识;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识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4)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

5、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5)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6)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7)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8)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9)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10)组织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1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

6、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9. 2.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3)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4)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5)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识,确保齐全清晰;6)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7)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8)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

7、员实施救援;9)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并备份存档。5.3 电梯的巡视、维护和保养5.3.1 工程部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巡视、维护和保养,其要求参见大区物业管理部电梯维护运行管理制度。5. 3.2工程部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巡视、维护和保养,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巡视、维护和保养的内容和要求;2)巡视、维护和保养的时间频次与期限;3)维保单位和物业服务

8、中心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4)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5)维保单位对异常情况的处理要求等。6. 3.3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巡视、维护和保养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2)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3)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

9、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4)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5)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6)协助工程部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7)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制度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物业服务中心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8)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9)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工程部;发现

10、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10)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及物业管理部作业指导书标准,工程部负责监督;11)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及物业管理部作业指导书标准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制度,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物业服务中心应对其进行审核;12)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及时调整保养计划与方

11、案;13)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制度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物业服务中心书面提出。14)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包括整机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名称,电梯品种(型式),产品编号,设备代码,电梯原型号或者改造后的型号,电梯基本技术参数(内容见第十八条);B、物业服务中心、使用地点、物业服务中心内编号;C、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D、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E、维保记录应当经

1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5.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每周进行检查,并且进行记录。5. 3.5电梯维护作业的监督管理电梯安全管理员应按以下的安全管理要求,对维保单位的作业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1)电梯在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

13、不得同时作业;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5.4 电梯定期检验和变更管理5. 4.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识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

1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保存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将年检合格证张贴在电梯轿厢内。6. 4.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7. 4.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向物业工程主管部门和维保单位申请进行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8. 4.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

15、电梯管理档案保存。9. 4.5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报废前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10. 4.6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5.5 技术档案的管理6. 5.1档案包含以下内容:1)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2)电梯开工申报单;3)电梯安装施工记录;4)竣工验收报告;5)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8)事故及故障记录;9)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10)同意注册的登记表。5. 5.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6. 5.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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