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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达规入统工业企业奖励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V江门市开好局起好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江府(2023)8号),为对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达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做好政策兑现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一、奖励对象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达规入统的工业企业(指2023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新投产工业企业,且按规定于今年3月底前新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二、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三、申报条件(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商事、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企业在信用广东中未被列入黑名单或联合失信惩戒
2、名单。四、申报、审核及公示程序(一)确定名单。江门市统计局统一出具各县(市、区)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达规入统工业企业名单。(二)组织申报。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将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达规入统工业企业名单导入“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en/#/home,简称“江惠通”)。(三)系统审核。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线审核企业名单,审核通过后通知企业登录“江惠通”进行线上确认。(四)进行公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各县(市、区)
3、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正式行文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备企业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公示部门反映。五、资金拨付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企业申报情况下达项目计划并抄送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财政局按规定下达资金,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六、其他(一)本指南由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二)本指南涉及的资金奖励为一次性奖励,由江门市本级、各县(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三)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奖励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以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通知为准。可登录“江惠通”查阅相关详情。七、政策咨询电话蓬江区经济促进局,电话:0750-3833008江海区经济促进局,电话:0750-3897735新会区科工商务局,电话:0750.6631059台山市科工商务局,电话:0750-5521199开平市科工商务局,电话:0750-2317900鹤山市科工商务局,电话:0750-8888393恩平市科工商务局,电话:0750-711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