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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新招编制教师“县管校聘”管理说明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制定出台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办函(2018)50号)和关于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公办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云府办(2018)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师统筹管理,促进本区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今年起新招入编教师纳入我区“县管校聘”试点管理,严格按照云城区中小学“县管校聘”试点校新招教师管理方案规定进行管理。现就我区中小学“县管校聘”试点校新招教师管理作
2、简要说明。一、工作单位为深化推进我区中小学“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明确云浮市第一中学、云浮市恒大学校、云浮市田家炳学校、云城区河口中学、云城区腰古镇中学、云浮市第一小学、云浮市第五小学、云浮市云硫小学、安塘街道中心小学、南盛镇中心小学10所学校为云城区深化公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试点学校,今年新招入编教师全部安排以上10所学校工作。二、聘任周期及服务城外学校工作时间要求我区从2022年起开始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工作,今年新招人员第一聘期聘用时间不超过5年,从第二个聘期起每个聘期的聘用时间不超过3年,同一所学校最多不能连续超过9年。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需求分布情况,每位教师在我区城内学校
3、(含云城街道、高峰街道的学校)任教的时间不超过在我区公办学校工作总时间的三分之二,在城外学校(河口、安塘、思劳、腰古、前锋、南盛六个镇街的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一.坚持“系统人”原则落实“县管校聘”管理,新招教师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工作期间,在我区城内学校工作每满9年,必须交流到城外学校工作3年;已在我区城外学校工作满10年的,不再刚性要求到我区城外学校工作。三、选校、校聘“双选”方法及要求(一)新招教师选校办法当年新招聘入编的教师,学校根据考生参加对应招聘岗位办理聘用手续,新录用人员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五年),试用期时间按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
4、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若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采用学校与应聘者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聘用学校。具体流程:1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者按自己意愿选择应聘学校。2 .聘用学校组织专家组通过审定应聘者资料、面试或经区教育局审定的其他方式确定是否聘用。3 .双选成功,确定应聘意向,减少相应岗位。4 .只有单方面选择的,以学校选择为主,考生意愿为辅。5 .双方都没有选择的,在剩余的同一岗位及招聘单位中,由招聘录用人员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顺序选择招聘单位。如未按时到场抽签确定聘用学校或未按时到选定学校报到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二)第二聘期起聘用办法1 .教师选校。参加选校竞聘的教师先向意愿学校提
5、交竞聘申请书,填写云城区教职工竞聘登记表,经学校审核盖章报区教育局审批。同时,由教师个人向意愿学校投送简历自荐书,供学校选聘。2 .学校聘用(跨校竞聘或校内竞聘)校聘工作在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按程序进行。(1)各试点学校成立“县管校聘”工作小组,制订竞聘方案,并把竞聘方案、本校岗位设置情况、各层级岗位计划使用数向全体教师进行公示,并报请区教育局审定实施。(2)参加竞聘的教师结合岗位设置情况和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岗位竞聘登记表,报给各学校工作小组。(3)各试点学校“县管校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的校聘条件,以及竞聘教师的岗位申请情况,上一聘期(上学年)教师考核情况和上一聘期(上学年)教学岗位
6、,教学成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决定是否聘用。(4)落实竞聘上岗(跨校竞聘或校内竞聘),分阶段按从高级岗位到低级岗位的顺序依次双向选择学校及竞聘。四、考核办法(一)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测评,在学期结束时完成。两个每学期的考核情况作为本学年的考核结果以及评优评先的依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学校选聘和发放奖金依据。(二)考核得分由量化测评分(占70%)和综合考核评价分(占30%)组成(具体以试点学校“县管校聘”新招教师管理考核办法为准)。五、工资发放新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待遇,按我区中小学“县管校聘”试点校新招教师工资薪酬分配办法发放工资。(一)分配原则。多劳多得、绩优多得、责重多得、兼顾公平。(二)工资发放。按我区中小学“县管校聘”试点校新招教师工资薪酬分配办法发放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等按月发放到个人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等配套奖金按人数计算拨到学校,由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岗位、工作量、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和贡献等情况进行合理发放(具体按我区试点学校分配办法细则执行)。云城区教育局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