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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培训一、政策依据n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第 三 十 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 排残疾人就 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n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n北京市人民政府令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41994年年1010号号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
2、事业单位都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七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照差额人数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n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京政发200618200618号)号)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着眼于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形成扶助残疾人的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就业。三、用人单位何时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n7月18日至10月31日,持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2006年单
3、位职工总数的证明,到税务登记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2006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四、用人单位怎样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一、审核2006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需要以下材料n填写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并加盖公章;n2006年单位职工总数证明(2006年6月和12月工资表原件、劳动情况表即104表、企业基本财务指标情况表、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表等 一般情况下有一项即可)。二、2006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申报时还应持以下材料 n北京市在职残疾职工登记表;n残疾人职工2006年6月和12月工资表原件;n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原件;n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n残疾人职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n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五、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就业残疾人应具备的条件n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n年龄:男16周岁至59周岁、女16周岁至49周岁n办理了招用手续、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n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n月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n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六、外地残疾人职工是否计入残疾人职工数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计入残疾人职工数:n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n年龄:男16周岁至59周岁、女16周岁至49周岁n办理了招用手续、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n缴纳了社会保险n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n外
5、地残疾人职工应当面进行认定。七、关于征缴标准n按照上一年(2005年32808元 )社平工资的60%征缴(2007年征缴2006年的保障金)。北京市统一征缴标准19684元。n 2007年实际征缴2006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此,社会平均工资以2005年的为标准。八、关于保障金计算公式计算公式:n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 60%(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1.7% 残疾人职工数)即19684(在职职工总数 1.7% 残疾职工数)九、需要说明的问题(一)n残疾人职工中1名盲人(需要门头沟区医院的证明),按2人计算。n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按月核算,不满1个月不算。残疾人就业
6、不满1年的,按月核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核算。n应安排残疾人数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计算。九、需要说明的问题(二)n1名残疾人职工被多个单位申报,原则计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的残疾人职工数,特殊情况,由用人单位协商。n2. 当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计入下一年残疾人职工数。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渠道n企业在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n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十一、非独立核算单位如何审核n非独立核算单位是指仅有营业执照的非法人企业,原则上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申报。n如果由上级单位统一申报,其下级单位应出具上级单位的证明和上级单位审核地残联出具的证明
7、(证明上级单位已经进行了审核,并职工总数包括了下级单位的职工数)。n没有人事权的事业单位也可以参照此办法申报。十二、规定时间内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怎么办n对逾期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按照其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核定其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并告知用人单位,由地税机关代为征缴。n对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由市、区(县)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追缴欠缴数额外,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十三、单位对核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有异议的怎么办n可以向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重新审核。n对重新审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复核。 为残疾人提供一个就业岗位,将改为残疾人提供一个就业岗位,将改变残疾人的一生!变残疾人的一生! 谢谢用人单位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谢谢用人单位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支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