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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CCS00056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人: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2年4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3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3第五章合同原则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8日08: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CS00056项目名称: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3190.
2、88元采购需求:保安6人;宿舍管理员2人;餐厅监督员2人;勤杂工1人。具体内容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3日00:00:0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售价:免费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08年0:月(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5、开启时间:2022年4月28日0
3、8:30:00(北京时间)地点: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510室(龙山路政务服务中心五层)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名称: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地址:襄汾县邓庄职业中学校联系方式: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襄汾县龙山路政务服务中心五层项目联系人:卫先生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cn)、
4、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M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2.3现场考察否答疑会否3.5.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4.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裹I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布购专家库随机抽取4.2.1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4.3磋商小组现场出席要求4.4.9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人数1人5.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6.2.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1、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涉及节能、环保产
5、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8.1
6、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7、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8、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9、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
10、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O8.2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8.3代理服务费集采机构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8.4分包不允许分包1、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
11、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L2定义1.2.1 “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2.2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1.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4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5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3合格供应商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1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
13、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L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1. 4.1供应商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4. 2供应商所使用的
14、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 5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L6质疑1. 6.1供应商认
15、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 6.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 6.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 6.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5. 6.2质疑应当以书面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6.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 6.2.3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