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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某单位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根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农发(2021)6号)和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开展大排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一、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我场于6月1日组织管委会分管领导、扶贫专干和辖区内3个村书记、驻村工作队和网格员代表参加县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大排查工作培训及动员会,并于6月2日下发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进村培训27人。大摸排工作共有27名基层干部、
2、网格员、队长参与,共摸排323户,各村于6月2日-9日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拟上报监测对象1户4人。我场组织专人于6月18日入户进行乡镇级入户核查,并召开南梁台子监测对象审核确认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分析研判,拟定监测对象1户4人,监测对象类别为边缘易致贫户,致贫风险为缺劳动力。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一)排查范围及对象我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做到全场3个村全覆盖,排查对象为全场所有农村人口和移民安置点(聚集区),重点排查脱贫户和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3、二)排查内容1.所有农户“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稳定实现,动态新问题是否即增即改;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撤掉帮扶措施是否仍然存在返贫风险;3.符合条件农户是否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是否存在体外循环问题;4.村干部是否及时开展实地核实;5.监测对象是否存在帮扶措施不匹配或无任何帮扶措施即消除风险问题;6.针对无劳动能力的农户,是否开展持续监测帮扶;7.录入信息系统监测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耕地林地面积及生产生活状况等信息系统数据与农户实际情况是否账实相符;8.关注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公益岗位、扶贫车间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舆情苗头和
4、信访事件。(三)排查标准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2021年自治区参考值6000元,以后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脱贫不稳定户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因大病重病(以医疗机构确诊为准):因灾、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疫情影响);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因经营亏损(产业失败)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且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边缘易致贫户应当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按合规分级诊疗个人自费开支较大的;家庭供养2个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学生)未享受助学政策或享受后常规花费开支较大的;家庭遇到
5、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疫情影响);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等引发的刚性较大超过上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突发严重困难户应当为收入高于监测值或家庭条件好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一般水平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风险。(四)负面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监测范围:对存在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资产财产、自费出国、高消费等情况的;单人户、老人户但其直系亲属家庭条件好的;过度医疗治疗、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民主评议或公示过程中群众意见较大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佐证的;存在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不按规定使用政策补贴的、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的。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治任务和首要工作,也是国家开展脱贫攻坚后评估的重要内容。我场将持续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每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入户排查、调查核实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