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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考勤管理制度篇2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据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考勤制度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期内工资,3-7天扣发假期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队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予辞退。3、迟到、早退、脱岗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注: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请销假制度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