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国际保理业务.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国际保理业务.ppt(2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国际保理业务国际保理业务的概念国际保理业务(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保付代理业务,是指出口商以挂帐、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应收帐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帐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帐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国际保理提供的服务内容 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及信用评估 债款回收 销售分户帐管理 信用风险担保 贸易融资 销售分户帐管理 销售分户帐是出口商与债务人(进口商)交易的记录。在保理业务中,出口商可将其管理权授予保理公司,从而可集中力量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销售,并减少了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办公设备,从而缩小了办公占用面
2、积。保理公司可利用其完备的帐户管理制度和先进的办公设备,利用电脑自动进行诸如记帐、催收、清算、计息收费、打印等工作,向出口商提供各种统计报表和往来帐户对帐单。由于保理商负责收取货款、寄送帐单和查询催收工作,供应商还可节省大量的邮电费和电话费等管理费用。上一张幻灯片 信用风险担保保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功能,也是为出口商所特别看重的一点,就是保理商对已核准的应收帐款提供100的坏帐风险担保。通常在保理协议生效前,出口商要填写信用额度申请表,如实填报进口商概况、出口产品、预计出口总额、价格条件、付款条件等,请求为自己的客户核定一个信用销售额度。保理公司以书面通知核准的应收帐款,叫已核准应收帐款(app
3、roved account receivable),对此保理公司提供100的坏帐担保。国际保理提供的服务内容 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一、保理使得在赊销的交易背景下,既能保证卖方收取帐款,增加销售收入,又能保证买方收取货物,舒缓付款压力,对买卖双方都有利。 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1、对出口商来说,运用保理业务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向卖方提供无追索权的、手续简便的贸易融资,出口方出售货物后就可以获得7080%的预付款融资和100%贴现融资。同时由于采用了赊销的方式,因此大大增强了产品出口的竞争力,并有利于出口商对新市场和新客户的培养。 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此外,出口商采用保理业务可以借助保理商了解客
4、户的资信及销售状况,并减轻自身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成本。 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2、对进口商来说,由于基于信用销售,因此可以避免信用证项下较高的开证费用和百分之百的保证金,减少资金积压,降低进口成本。并且由于赊销方式下出口方为进口方提供了13个月的融资,因此进口商可以转售货物后再付款,扩大了其现有支付能力下的购买力。 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相对D/A,进口商无须在尚未取得货权的前提下即做出商业承兑;相反在卖方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符合合同条款时,进口商还可以本着善意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并要求索偿。 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二、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体现在将它与其他信用保险方式、付款方式比较,具有优
5、势 。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1、保理与出口信用保险的比较 出口信用保险也具有保理业务中坏帐担保的功能。尽管信用保险和保理业务的坏帐担保服务同样具有消除或减少因信用风险而形成呆帐坏帐损失的功能,但二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保理业务的坏帐担保服务可向出口商提供100的坏帐担保,并于形成呆帐坏帐即期偿付,而信用风险通常仅赔付呆帐坏帐金额的7090,并于形成呆帐、坏帐四到六个月后才赔付。 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另外,在采用信用保险的情况下,出口商除按期向信用保险机构提供销售统计报表、逾期应收帐款清单等,还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文件和证明以对形成的呆帐坏帐提出索赔,供应商为此要做许多
6、管理和文字工作。而保理商对呆帐、坏帐的赔付并不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文件和证明。 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费用上保理也优于信用保险。虽然保理商因为提供了坏帐担保和其他服务要收取管理费,但这一包含于管理费中的费用相对于信用保险费比较低,且并不一定增大供应商的费用开支。在采用综合保理和到期保理的情况下,供应商因使用保理而节省的管理费用完全可以抵消保理商的收费。 保理与信用保险的比较 项目 出口保理 出口信用保险 费用 11.5(发票金额) 4(出口金额) 最高保障 100 7090 赔偿期限 90天 120150天 进口商资信调查评估 详细 一般 财务信用风险保障 全部 部分 应收帐款追收及管理 有
7、无 财务会计记录及管理 有 无 贸易融资的提供 有 无保理与信用保险的比较2、出口保理与其他付款方式的比较 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虽然有最大的收款保证,但是由于其较高的开证费用、管理费用以及对进口商较高的资金占用率,削弱了出口商的竞争力;而且信用证业务遵循严格的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原则,如果信用证下的有关单证出现些微不符,也可能使原先收汇相对安全的信用证业务变成风险重重的托收业务。而单独以承兑交单(D/A)、付款交单(D/P)方式成交虽然增强了出口商的竞争力,但收汇风险又过大。因此将保理与D/A 及D/P相结合是最佳的选择。 保理与D/A、 D/P及L/C的比较 项目 出口保理 信用证 付款交单
8、 承兑交单 信用种类 银行 银行 商业 商业 出口商费用 有 有 有 有 进口商费用 无 有 有 有 进口商财务灵活性 极高 极低 一般 极高 收汇风险 几无 极低 较高 极高 出口商竞争力 极高 极低 较高 极高 保理业务种类及其运作 单保理模式单保理模式下的出口地银行不是出口保理商,它与出口商之间没有订立保理合同,所以它不是保理业务的当事人,而是“中间媒介”。故单保理有三个当事人:出口商、进口保理商、进口商。保理业务种类及其运作双保理模式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另外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并由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融资
9、服务。双保理业务有四个当事人:出口商、出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进口商。 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 1992年中国银行在我国率先推出国际保理业务。之后,交通银行和东方国际保理咨询服务中心也陆续参与了此项业务。然而,时至今日,国际保理业务量却只占我国结算额的很小比例。 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据1996年联合国贸发中心统计数据,1998年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结算额仅为2000万美元左右,只占我国出口额的001。这一状况是与国际贸易中LC使用日渐减少,赊销记帐交易使用不断增多的潮流所相悖逆的。 我国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 信用交易在我国尚未普遍建立,出口企业满足于用传统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忽视保理业务的应用。 我国保理业
10、务存在的问题我国的国际贸易目前主要仍以服装、手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些产品主观检测性强,易引起合同纠纷。而在保理业务中,买卖双方对产品有争议或买方挑剔产品质量时,保理商又不承担付款责任,这使出口商惟恐会钱财两空,而宁愿选择传统的贸易结算方式。 我国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保理业务法规建设滞后,不能适应保理业务发展要求。我国已经加入国际保理联合会,接受了“国际保理惯例规则”,但这一规范还不能直接用于指导监督我国保理业务的具体实施。我国亟待建立一套指导国际保理业务发展法律体系。目前法律建设滞后这一立法现状使得在我国开展该项业务时无法可依,有法难依。 我国保理业务存在的问题缺乏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国际保理从业人才队伍。目前,在我国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两家商业银行和两家非金融机构中,从事保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大都未进行过专业的国际保理业务培训。在实践中,从业人员也缺乏实务方面的锻炼,从而影响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推广速度的提高和应用范围的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