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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财富中心工程临时设施分包合同(合同编号:金融财富中心工程-F-OOD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分包单位:南宁市长兴要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金融财富中心工程临时设施分包合同.合同煽号:金融财富中心工程-F-Om工程承包人(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工程分包人(乙方):南宁市长兴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金融财富中心工程的临时设施分包工程由乙方进行施工,在乙方充分考察及理解、熟悉本工程所逑工程内容及工程相关特点及背景,熟悉本工程施工
2、图纸,了解本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等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本着双刑、共同开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分包人索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C507KM501001-”1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资质专业及等级:钢筋、横板.混凝土、砌体.抹灰劳务分包1级2、工程分包工作对泉及提供分包内容工程名称:金融财富中心工程临时设施工程工程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分包范围:(HHHHHB纸湖内的内岩.以及甲方安邦的*是现场临时设Jfc要求的龙工内塞1.提供分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亍以下工作:负责各工种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拈合施工图范围内完戌各分项工桎定题规定的全工序工作内容,各分项工程完成后的工完场清;施工现场四
3、周满足相关标准及承包人平安文明瓶工要求:周转材料(如有)及机具清理及迸退场: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It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效劳:完工后效劳(保养与维修)。3、分包工作期限(以下筒称“工期,)开始工作日期:2012年09月15日(暂定)结束工作日期:2012年12月15日(哲定)总日历工作天数:120天(暂定)具体以工程部的通知书为准,必须满足甲方现场临时设施要求。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按工程部有关规定给予罚款。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到达标准标准,一次性脸收合格5、合同文件及解科顺序组本钱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辉择顺序如下:(1)合同履行过程中,工
4、程承包人和工程分包人协商一致并经工程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洽商、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以倒顺序时间解释);(2)本合同;(3)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作出的使工程承包人受惠的各项承诺(如有);(4)本合同工程庭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6、标准标准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的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标准如下:(1)本T设工程应按蕨工图纸标注约以及国家和建窖毋名现行的标戊.标准施工,比标准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与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标准和标准不符,以施工图纸标注的标准和标准为准)序号编号名称序号编号名称1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
5、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3GB50303-2002赛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4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舲收标准5GB50212-2002延筑给水棒水及采陵工程施工短量验收标准6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7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8GB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9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0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原量险收标准11GB50202-2002速筑坨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险收标准12GB50268-97绐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13GB50212-91建筑防腐蚀工
6、程施工及脸收标准14GB50026-93工程测量标准15JGJ98-2000砌体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16JGJ33-2001建筑机械平安技术规程17JGJ81-2002锅斯焊接技术规程18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平安技术规程i9JGJ130-2001速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平安技术标准20JGJ137-2001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标准21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标准22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23GB50212-91建筑防腐蚀工程诙工及险收标准24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25GBJ16-87铸筑设计防火标准26JGJ46-2005施
7、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27GB5041I-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序号编号名称28JGJ/46/200I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29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标准30JGJ59-99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31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枳计算标准施工期间加同工所用的标准及标及有修改,改以修以后的新标准和新标准为准。(2)其他相关现行的国的、地方及行业标准、标准(3)国内没有相应标准、标准时的约定:届时协商解决。7、总(分)包合同及承包方有关管理规定7.1 工程分包人已有足够的时间和时机了解了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分)包合同和发包人、监理方、工程
8、承包人的有关笆理规定,工程分包人须履行与本工程有关的总(分)包合同条款中与工程分包有关的应由工程承包人承当的义务和责任(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按黑发包人、监理方、工程承包人的管理程序办理有关事项。工程分包人自愿放弃因为对总(分)包合同条款规定或本工程范围或对发包人、监理方、工程承包人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缺乏了解而提出申诉或向工理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的权利。7.2 工程分包人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问,进一步更深入、全面了解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同时应履行并承当总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防止因工程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工程承包人违
9、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若因工程分包人迨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的.由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费用损失或承当的违约责任.均由工程分包人承当。8、图纸.8.1工I承包人应在工程分包工作开始2天,向工程分包人提供图纸一1.套。施工图以工程经理霍字为准.作为结算依据。9、工程经理1.1.1 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程经理(以下简称“承包工程经理)为.职务,X.职称,.1.1.2 1.1.承包工程经理可书面授权委派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局部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10、1.1.3 工程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承包工程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工程分包人,分包工程经理应在回执或工程承包人所要求的签收证明文件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若以传真或信函形式发出的,在工程承包人发出或投递后即刻生效;必要时,承包工程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工程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工程分包人应于工程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或修改意见,承包工程经理在工程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工程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工程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工程承包
11、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分包人。紧急情况下,承包工程经理可发出要求工程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工程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工程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工程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经工程承包人确认的,应给予工程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工程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1.1.4 承包工程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工程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工程分包人应在相应的时间内将具体要求、得要的理由及娶误的后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工程经理。承包工程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予以答熨。若工程分包人在48小时后未接
12、到承包工程经理答曳的,工程分包人应进一步向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书面通知,井附上巳向承包工程经理发出通知的附本。工程分包人在书面向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上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进一步通知后的14天内还未收到承包工程经理或工程承包人有关部门答复,迨成工程分包人直接损失的,经承包工程经理确认后,由工程承包人承当相应的直接损失费用。1.1.5 工程承包人如需更换承包工程经理,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分包人.后任继较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9.2工程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程经理(以下简称“分包工程经理.)为度.家华,身份证号码5124075
13、联系电话.技术员为唐洪兵,身份证号码5104074联系电话.施工员为一洪兵,身份证号码5104074联系电话1388。平安员为虏波,身份证号码5194111联系电话。合约经理唐家华,身份证号码5124075联系电话.劳务管理员唐洪兵,身份证号码5101074联系电话.质量员唐波,身份证号码51941U联系电话。材料员唐洪兵,身份证号码51.(M074联系电话.资料员唐洪兵,身份证号码5104074联系电话.以上人员一经确认未经承包方工程经理同意不得任意更换。分包工程超理必须常住工地,有事必须向承包人工程经理请假,无故缺席I天罚款2000元,其它人员不到位,每人每天罚款300元.工程每周的生产会
14、议分包工程经理及管理人员必须全员参加,无故缺席1次罚款100元/人,分包总负责人必须保证现场生产顺畅,在人员及材料组织上出现问题或不能满足现场需求,分包总负责人必须驻现场协说,直到理顺现场关系为准,如现场不顺,分包总负责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2天不到现场,或现场关系尚未理顺分包总负责人在未经得承包人同意后离开的,按分包总负责人不在场天数3000元/天罚款。9.2.1 工程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工程经理签字后送交承包工程经理,承包工程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视为收到,该类请求或通如,经承包工程经理批准、确苗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的相应内容生效。9.22遇承包工程经理未能
15、及时工程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等延误的情况,工程分包人应依据本合同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工程经理或工程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工程承包人上级主管单位。若工程分包人就此延误未曾及时书面通知承包工程经理,或即使已书面通知承包工程经理,在承包工程经理未答复的情况下未向工程承包人法定代表人也未向工程承包人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出迸一步书面通知的,工程承包人视为不影响工程分包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工程分包人不得以此向工程承包人提出有关工期,质量、价款、费用等提出索赔要求。9.2.3分包工程经理按承包工程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承包人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承包工程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工程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平安的鹏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叶内向承包工程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工程承包人或第三人,经承包工程经理书面确认后,由工程承包人承当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工程分包人,由工程分包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