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连江县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4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连江县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安委2017)号)及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榕交安2017)146号)要求,为强化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有效遏制电气火灾的发生,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设计、施工及产品和电缆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领
2、域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电器火灾事故发生。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一)全面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参照闽交建(2017)82号文件执行。(二)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L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2.加
3、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一)为加强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局办公室、计划建设科、安监科、县运输管理所、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质监站参加的交通运输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总体工作部署、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1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参照闽交建2017)82号执行,局计划建设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质监站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 .在电气使用管理领域,局安监科牵头,局计划
4、建设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交通质监站、县地方海事处、县运输管理所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3 .在电气从业人员监管领域,局安监科牵头,局计划建设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县交通质监站、县地方海事处、县运输管理所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工持证上岗检查,做到持证上岗。4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电器使用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二)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附后),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S)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既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对象,也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之一。要
5、严格落实自身主体责任,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履行安全用电主体责任,主动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章用电行为;要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开展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工作,确保安全运行。要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夯实基础,提升电气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四、治理时间和步骤2017年9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9月180)o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
6、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辖管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会同消防或专业电器相关机构对有关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10月)。各单位应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电线(线缆)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等单位,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附后),自行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彻底整改。建立电器使用治理台账,列出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疏理摸清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7、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不按规范标准进行电气设计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处理违
8、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电器防火安全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与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
9、力。(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谎报、虚报、瞒报、漏报,具体要求如下:1 .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县交通质监站、县地方海事处、县运输管理所开展电气(使用)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应于2017年9月18日前报送市级行业主管单位并抄报局安监科
10、。2 .阶段性总结。各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总结阶段性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下阶段主要措施,于2017年10月5日前按行业分别报送市级行业主管单位并抄报局安监科。3 .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从2018年起,各单位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含2017年12月25日)前报送市级行业主管单位并抄报局安监科。4 .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各单位应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级行业主管单位,并抄报局安监科。工作总结内容含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建章立制情况、存在主要问题、下阶段主要措施及意见建议。5 .填报附表。
11、各单位从2017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末结束前填报附件2、3,报送至市级行业主管单位并抄报局安监科。县交通质监站于每季度后2日内将附件1、4和典型案例报送局安监科。附件:L建设工程领域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2 .电气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3 .电气从业人员监管领域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4 .不按标准规范进行电气设计、施工的单位明细表5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6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建设工程领域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类别单位数量查处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电气方面)的行为起查处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降低电气施工质量的行为起查处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
12、不合格电器产品的行为起责令改正起行政处罚起罚款万元责令停业整顿起降低资质起吊销资质证书起备注L本表从2017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填报。2.本表的数据为累计数据。电气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填表时间:部门排查单位或场所(家)发现电气火灾隐患(处)其中:已整改(处)整改率(%)交通备注1.本表从2017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填报。2.本表的数据为累计数据。电气从业人员监管领域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填报时间:部门排查单位或场所(家)发现电工无证上岗(个)其中:已整改(个)整改率(%)交通备注1.本表从2017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填报。2.本表的数据为累计数据。不按标准规
13、范进行电气设计、施工的单位明细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序号单位名称地址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不按标准规范进行电气设计、施工的项目名称备注1 .本表从2017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填报。2 .本表明细为累计明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一、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一)产品选用和进场L选用的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标称截面积、绝缘性能、电阻值应符合规范以及设计要求。2 .线缆应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规定抽检并合格。3 .实行生产许可证或CCe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箱
14、(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的CCC标志。4所有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重点检查槽盒、配电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5 .电线导管进场应按规定抽查并合格。(-)施工过程1 .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端子。导线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多股线线头连接应牢固可靠,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2 .电缆出入配电柜应采取保护措施。3 .电缆出入梯架、托盘、槽盒应固定牢靠。4 .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不应直接敷设在顶棚内、保温层内或可燃装饰面内,配线回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要求。5 .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
15、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含槽盒内)应有防火封堵措施。6 .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7 .功率在IOOW及以上非敞开式灯具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8 .安装在软包、木质材料上的暗装插座盒或开关盒应与饰面平齐,安装应牢固,绝缘导线不应裸露在装饰层内。9 .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为Bl级以下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10 .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应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固定安装的中央空调、电加热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具实际功率应与设计相符。12 .线路应设置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三)施工管理L施工单位安装电工、焊工、电力系统调试人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