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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护理医嘱给药查对制度1.检查药物质量、规格、名称、剂量、浓度、有效期。检查一次性针管有无漏气,有效期。轻拧瓶盖检查有无松动,杳看瓶体、瓶底有无裂痕,再将瓶底轻轻倒置,查看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变色等不能使用的现象。2.单人给药时:开放式询问患者姓名及年龄并与操作物核对:意识不清者或言语表达不利者由照顾者代答并杳看腕带。1)评估病人的病情、患者进食情况、病人合作程度。告知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2)每次给药前再次核对药物名称、浓度、剂量、给药途径、时间。3)核对患者腕带上的信息后可继续执行给药,如果显示信息核对错误,立即停止执行。3.双人复核给药:高浓度电解质、胰岛素类、
2、抗血栓药品、化疗药品、麻精药品与新生儿给药。1)护士A给药之前口头通知护士B到病人床边一起协助。2)核对病人身份:护士A开放式提问患者姓名、年龄,护士A与护士B同时将病人回答与输液标签上信息核对。3)核对后护士A评估病人的病情、患者进食情况、病人合作程度等,告知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同时护士B核对病人手腕带、输液标签。4)核对药品信息:A护士与B护士共同核对输液标签上药品、剂量、途径、给药时间、滴速,确认无误后执行。护士A调节输液滴速并交代注意事项,护士B核对滴速。4.口头医嘱复核给药:1)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2)抢救急危患者、手术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述一遍,得到手术医生确认后方可以执行。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下达口头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3)执行采血等操作时,执行护士必须再次核对采血名称、途径等信息,以保证准确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