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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序号一意见内容落实情况1未能按“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要求建成揭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揭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2015年建成,但至2015年没有建成;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将揭阳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列为续建项目,计划建成时间为2019年,但截至2020年12月末,该厂仍未建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市城管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今后应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我局今后将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市区应急填埋场、市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等三个项目
2、计划“十四五”期间完成。2021年1月11日三个项目经市政府专题会议(揭府纪要2021)1号)批准启动建设,目前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已进行中,其中市区应急填埋场计划于2022年底前建成,用于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建成前市区垃圾填埋场满容后生活垃圾的应急填埋。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2、本表一页不够,可以附页。报告日期:2021年5月13日一序号一意见内容落实情况2市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未能按“十三五”规划要求达到60%o按照市区垃圾处理场提供的数据,市区2020年度处理生活垃圾659213.45吨(剔除老垃圾76731.84吨及市政污
3、泥填埋16330.98吨),其中,通过填埋方式处理的418287.62吨、通过焚烧方式处理的240925.83吨,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为36.55%,未达到60%。市城管执法局应加大推进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项目建设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产,提高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比例,达到“十三五”规划要求。2021年1月11日,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项目经市政府专题会议(揭府纪要2021)1号)批准启动建设。我局对项目的建设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目前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项目计划于202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届时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
4、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一期、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已建成合共处理能力2500吨/天,实现市区生活垃圾全量焚烧,远远超过焚烧处理能力比例60%的要求。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2、本表一页不够,可以附页。报告日期:2021年5月13日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表被审计单位(盖章):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计文书名称:审计报告文书编号:揭审投报2021)2号一序号一意见内容落实情况3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未按时编制。2012年以来,我市一直没有制订相关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直至2020年11月2日,市政府才正式批复实施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5、时间2020年8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今后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抓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11月2日,市政府正式批复实施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严格按照揭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实施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抓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2、本表一页不够,可以附页。报告日期:2021年5月13日一序号一意见内容落实情况4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为“十二五”“
6、十三五”规划的存量垃圾治理项目,但至今仍在收纳生活垃圾。2012年发布的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将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列为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厂)治理项目,其治理方案为治理封场。该场在2014年已满库容,通过挖潜并在原堆场上增高叠填垃圾,延长使用寿命。2016年普宁市实施该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17年4月发布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再次将其列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2018年5月3日该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竣工验收。2019年8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明确该场治理已完成。但至审计时,由于普宁市生
7、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不足,该场还是普宁市解决“垃圾围城”的兜底重要设施,仍须承担日均550吨生活垃圾的处理量,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叠填生活垃圾。市城管执法局应督促普宁市人民政府妥善解决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完成后仍在使用问题,确保治理效果,防止出现环保问题。当前普宁日产生活垃圾除送到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期处理外,仍有约550吨要到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该填埋场作为解决“垃圾围城”的兜底重要设施,因当前垃圾处理需求,暂时无法对该填埋场实施全面封场整治及生态复绿。近几年来,为彻底解决云落填埋场存量垃圾污染影响问题,普宁市于2016年实施填埋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内容包括场内垃圾堆体修整、防渗
8、设施建设、雨污分流导排建设、沿场道路及边坡建设、渗滤液处理厂扩容改造升级等,于2018年5月3日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大提升了云落填埋场的垃圾处理能力,整治后处理规模达到600吨/天,有效消除对练江水资源污染和安全隐患,改善周边所在镇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环境。2019-2020年,为改善云落填埋场环境,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普宁市进一步扩大填埋区库容,先后实施了一系列云落填埋场综合提升工程,包括东部填埋区临时覆盖土工膜工程、西北侧应急扩容工程、挡渣坝加固建设工程和渗滤液应急处理子项目。其中,填埋场渗滤液(接下页)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2、本表一
9、页不够,可以附页。报告日期:2021年5月13日一序号一意见内容落实情况4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为“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存量垃圾治理项目,但至今仍在收纳生活垃圾。2012年发布的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将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列为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厂)治理项目,其治理方案为治理封场。该场在2014年已满库容,通过挖潜并在原堆场上增高叠填垃圾,延长使用寿命。2016年普宁市实施该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17年4月发布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再次将其列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2018年5月3日该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竣工验收。2019年8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10、建设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明确该场治理已完成。但至审计时,由于普宁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不足,该场还是普宁市解决“垃圾围城”的兜底重要设施,仍须承担日均550吨生活垃圾的处理量,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叠填生活垃圾。市城管执法局应督促普宁市人民政府妥善解决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完成后仍在使用问题,确保治理效果,防止出现环保问题。应急处理子项目由广东健恒在原渗滤液处理站的基础上自带500吨/天设备投入运营;东部填埋区临时覆盖土工膜工程、西北侧应急扩容工程、挡渣坝加固建设工程于2020年11月份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西北侧应急扩容工程面积约5500平方米,加上原
11、有排洪沟东侧可利用面积约3000平方米,可新增面积8500平方米左右,新增堆填容积约4.3万立方米。今年6月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建设投产运营后,将原运至填埋场垃圾转至环保处理中心二期处理,届时将全面停用填埋场,对该场实施封场整治及生态复绿。我局继续对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治理效果,对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情况,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防止出现环保问题。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2、本表一页不够,可以附页。报告日期:2021年5月13日一序号一意见内容落实情况5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未按时投产、不能按期发挥绩效。根据PPP项目
12、合同,项目需在2020年8月22日前建成实现试运营,但至2020年12月末,因MBT车间未建成,不能实现MBT预处理功能(即实现在垃圾中分拣出金属、沙、石、陶瓷、电池、PVC等可回收利用但不适合燃烧的材料,提高垃圾处理的环保性),目前该项目只能调试试运营,日垃圾处理约700吨,垃圾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1000吨/日的目标和实现预分拣功能,不能按期发挥绩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要求项目公司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应根据PPP项目合同条款要求,维护政府方利益。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建设由市住建局为主管部门,目前处于调试试运营期,我局是其
13、运营的主管部门,但其PPP合同没有这方面的约定。自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一期2019年4月份开始调试试运营以来,垃圾处理服务费便没有按照正式运营的108元/吨结算,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按正式运营服务费的70%结算,即75.6元/吨。同时,近期要求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每天接纳生活垃圾达到900-1000吨之间,提高项目调试试运营的绩效。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2、本表一页不够,可以附页。报告日期:2021年5月13日一序号一意见内容落实情况6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一期填埋区超容量填埋。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一期填埋区容量180万11
14、设计使用年限10年、处理生活垃圾650800吨/日,自2006年3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至2018年7月停止填埋垃圾,超设计使用年限2年多,累计填埋垃圾228万m超库容48万m1.市财政局今后应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投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今后应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我局今后将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目前,市区垃圾填埋场二期填埋区运营已于2020年2月份起由深圳市前海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进行规范运营,并定期测
15、量填埋区的库容剩余情况,估计至2023年1月份将填埋垃圾满容。至此,我局已启动揭阳市区垃圾处理及资源利用厂二期、应急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等三个项目建设相关筹建工作,2021年1月1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启动建设,现项目前期工作已紧锣密鼓地进行,力争各项目按计划建成投入使用,杜绝类似之前填埋场一期填埋区超容量填埋情况的再次发生,防止发生事故、灾害等,确保环境安全。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2、本表一页不够,可以附页。报告日期:2021年5月13日一序号一意见内容落实情况7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在第三方运营前,长期运行费用投入不足,未能规范填埋,未能发挥雨污分流系统作用,导致产生大量渗滤液,加大处理费用。根据揭阳市区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项目实施及临时运营服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稿),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填埋场在第三方运营前,长期运行费用投入不足,无法购置大面积覆盖膜材料和组织人力进行垃圾堆体覆盖,在2019年1月前,一期填埋库区未能全量膜覆,降雨直接进入垃圾堆体后转变为渗滤液;二期填埋区启用后也未能按照规范进行必要的日覆盖,现场垃圾填埋堆体基本处于裸露的状态。因未能规范填埋,未能发挥雨污分流系统作用,产生大量渗滤液,加大渗滤液处理费用。市财政局今后应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投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今后应加强对城市生活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