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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原辅材料进货查骏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原辅材料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进货原辅材料。二、定义1 .原辅材料:指用于生产或加工产品的物料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2 .进货查险:指对原辅材料进货前的数量、质量和规格进行检查和确认。三、查舱程序1 .供应商选择:在进货前,公司将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要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署供货协议。2 .进货前检查:进货前,采购人员应当按照产品的规格和要求,仔细查看原辅材料的相关证书、报告、样品等,并与供应商确认。3 .进货前抽检:根据公司的抽检标准和比
2、例,对原辅材料进行抽检,确保其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抽检结果应当进行记录,并与供应商共同确认。4 .进货也收:在收到原辅材料后,仓库人员应当按照进货单上的数量和规格进行验收,并与供应商共同确认。5 .检骏记录:进货人员应当对每一批原辅材料的进货查险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进货时间、供应商信息、进货数量、抽检结果等。记录应当完整、准确。6 .异常处理:如果发现原辅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不符合要求,应当立即与供应商联系并协商解决方案。所有的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进行归档。四、查舱要求1 .数量查验:进货人员应当按照进货单上的数量进行验收,并与供应商确认。2 .质量查脸: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货人员应当对原
3、辅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其没有明显的质量问题。3 .规格查险:进货人员应当按照产品的规格和要求,对原辅材料的尺寸、外观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4 .抽检标准和比例: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抽检标准和比例,对原辅材料进行抽检。五、责任和权利1 .采购人员:负责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确认原辅材料的相关证书和样品。2 .仓库人员:负责按照进货单上的数量和规格进行跄收,并对进货查险进行记录。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进货查险的标准和要求,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参与解决质量问题的处理。4 .进货人员和供应商:共同确认原辅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并对进货查险记录的准确性负责。六、制度执行和监督1
4、.公司将通过培训和会议等方式向相关人员宣传和解释本制度。2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3 .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核等方式,对进货查验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对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改进。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调整。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二)1 .目的:确保原辅材料进货符合质量要求,控制质量风险,保证生产过程及成品质量。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货原辅材料的企业。3 .主要内容:a.进货前准备:速立供应商评估和选择机制,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签订合作协议,确定进货材料的品种、规辂、数量等关键要求。b.进货查验
5、:进货前,对原辅材料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外观、尺寸、性能等。对标准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拒收,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c.进货查验记录:记录进货检验的日期、供应商、抽样数量、抽样地点、检脸结果等。对合格材料,应进行脸收并做好库存管理;对不合格材料,应详细记录问题及处理情况,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或退货。所有查验记录应进行归档,以备将来查阅。d.异常情况处理:当发现材料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材料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追溯,确保不良材料不进入生产环节。e.定期评估及管理改进: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不断完善和改进进货查跄流程和方法,提高材料质量管理水平。4
6、.责任分工:质量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采购部门负责实施进货查脏,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生产部门负责停止不合格材料的使用和处理异常情况。5 .监督与考核: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质量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和追责。6 .修订与生效:进货查骏制度应定期修订和完善,经管理层审核后生效,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和宣传。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三)1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7、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 .对于原材料,检舱人员应记录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原料名称,规格型号,数殳,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以及感官检验结论。3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柒道合法、质量安全。4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月初核对一次,并提前一个月索要新证。5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8、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聆(检疫)证明;辆售票据;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6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7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8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9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窠,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