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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智慧养老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一)智慧养老机构建设。实施智慧养老机构创建试点,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扩建)智慧养老机构,引导已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创建智慧养老机构。2020年底前,每年全县新建(改、扩建)不少于1家养老机构创建智慧化养老。(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相关镇、街道、经开区)(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结合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暨县级养老
2、服务指导中心、街道(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智慧化水平。2019年选择经开区何大社区养老服务站进行智慧养老建设试点。2020年底前,全县20%以上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达到省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规范要求。(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相关镇、街道、经开区)二、实施内容(一)创建要求1.智慧养老机构创建。提高养老机构智慧化服务水平,推广配置安全监控、健康护理、生活服务等智能设备,为老年人提供入院能力评估、无线定位救助、活动监测、行为智能分析、亲情视频沟通、门禁系统联动等智慧养老服务;在入住老年人中推广应用适老化智能产品
3、、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移动应用软件(APP)等应用为老年人提供亲情陪护、康复理疗等服务的人工智能产品和设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相关镇、街道)2.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引导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养老服务三级中心,重点建设具备供需链接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统筹整合各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基础数据、服务渠道、服务终端等资源共享,提高服务转介效率,对接餐饮、家政、健康等为老服务主体,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助餐助医助急等服务。建立远程居家照护服务体系,开发多元、精准私人定制服务。以镇(街道)为单位,将辖区内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优先交由智慧化养老专
4、业机构运营。全县每年选择不少于10户经济困难的空巢、独居、高龄老年人家庭,为其安装智能安防设备,改造项目列入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对承接主体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相关镇、街道)(二)智慧养老产业积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创建试点示范,培育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示范社区,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县级智慧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相关镇、街道)培育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
5、器人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相关镇、街道)(三)建立健全机制体系1 .建立养老服务数据共享机制。整合现有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为老服务信息平台等资源,主动对接省、市级建设要求和进度,协同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到2022年,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对接、全覆盖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管理系统。依托系统,有序向各类为老服务主体提供数据共享与交换,为公众提供养老服务查询和搜索功能,逐步打通行业管理部门、为老服务主体、服务对象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营造互联互通的智慧养老应用环境。(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数据资源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各镇、
6、街道、经开区等负责)2 .实施标准体系。积极配合支持从智慧养老设施建设、运营服务、产品研发等方面,研制地方智慧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和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智慧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标准研制和申报,对申报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将已发布实施的智慧养老标准列入各级养老服务培训内容。(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市场局、县卫健委、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等负责)三、保障措施(一)财政补贴标准。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在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予以补助。实行公建民营的智慧养老机构,给予房屋租金3年减免优惠。已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
7、创建智慧养老机构,自创建达标后下一年度起,按现行补贴标准10%的幅度提高运营补贴。对创建达标的社会力量运营的智慧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给予其运营主体一次性创建补助。县财政按以下标准执行:床位数达到100张以下、100至199张、20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不低于100O元、1500元、2000元的创建补贴;对创建达到省级示范标准的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在省级拨付的奖补资金中给予不少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经开区负责)(二)金融政策扶持。积极争取世界银行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基
8、金对智慧养老类项目优先投放,降低基金投资回报率。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将智慧养老服务主体贷款贴息比例提高10%。创新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智慧养老服务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新智慧养老保险产品,继续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探索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责任险。支持城市政府申报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智慧养老专项行动。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统筹运用授权经营、资本注入、土地入股、运营补贴、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智慧养老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卫健委等负责)(三)土地支持政策。有效落实养老服务、数字
9、经济、科技创新等领域土地支持政策,对智慧养老建设类项目,可在土地供应等环节,给予优先倾斜。对营利性智慧养老机构的有偿供地价格,按照县发布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执行。(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各镇、街道、经开区负责等负责)(四)落实税费减免。智慧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依法享受养老服务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发展等领城税收减免政策,推动各类税费减免政策落到实处。建立民政、税务部门共享的智慧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信息通报机制,提高税收减免工作效率。对非管利性养老机构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
10、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镇、街道、经开区等负责)(五)医疗护理保障符合条件的智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支付范围。建立护理保险制度,符合创建条件的智慧养老机构、智慧养老服务三级中心,优先纳入护理保险定点支付范围。(牵头单位: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各镇、街道、经开区等负责)(六)强化人才支撑。持续开展养老人才培养培训“十百千万”工程;将智慧养老领域从业人员纳入万人培训计划,按规定享受岗前培训和在职提升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镇、街道、经开区等负责)(七)加强组织实施。县成立智慧养老事
11、业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并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建立智慧养老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将智慧养老发展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智慧养老试点民生工程项目纳入民生工程考核。(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道、经开区等负责)附件2名智慧尊走建校林渔一、智慧管理运营系统管理运营系统支持老人在养老机构中的登记、托管、餐饮等全业务流程管理,提供专业的老人生活照料及医疗保健等服务管理,整个服务流程电子化,标准化,智能化,建立完善的老人健康数据档案库,为老人健康监控及就医提供数据支撑,并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本,提升工作效率,更有效的为老人服务。(1)前台接待。支持互联网预约
12、来访、智能客服预约、电话咨询等多种接待方式。(2)托养登记。实现包含老人基本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等基本信息、老人体检信息并可根据内设模板自动形成托养协议。(3)护养管理。实现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设置护理计划,并通过移动端实现移动护理、查房、护养结果存储与上报。(4)档案管理。实现无纸化数据记录,包含老人在服务站及享受所有服务的信息并归档。(5)后勤管理。针对养老服务站的涉老物品管理,实现以老人为发起点、护理人员为经手人、仓库与采购为最终责任人的统一的业务流程,并实现无纸化的单据申请、内部市批、出入库记录。(6)膳食管理。实现通过物联网设备,通过不断监测老人健康信息为基础,通过膳食管理为每位老人生
13、成特定的定制化食谱,实现老人饮食需求与食品制作人员无缝对接。(7)活动管理。针对服务站活动进行管理与发布,实现老人根据自己爱好参与。(8)统计分析。根据不同的业务需要,统计出不同护理等级的老人数量,以此自动计算出未来需配备的护理人员数量、床位数量、仓库存品数量等可预期的投入,实现智慧化决策。(9)智能监护。需通过楼层监控视频、房间床带、腕表等多种物联网设备实现监护预警功能,使医护人员主动巡检为智能硬件主动告警,缩减医护人员工作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问题处理效率。二、智能终端管理系统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应接入多种智能终端,用于老人的生命体征监测、安全监测、防走丢监测等,以便在意外发生时,通过智能终端
14、管理系统整合多种终端并将信息上传到运营系统中,使护理、工作人员可迅速采取措施。(1)安全防护类智能手环:老人通过佩戴智能手环,实现托管老人(失智、突发疾病)的实时位置跟踪、运动轨迹的等管理,同时结合系统电子围栏功能,在老人越界时及时报警提醒。一旦老人需要帮助时,都能快速定位,并第一时间自动报警,为服务站托管老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舒心的生活提供有效的保障。智能人脸识别:可接入门禁系统,通过后台白名单、黑名单等功能设置,未经允许的老人外出将会触发告警,并第一时间远程预警。同时可接入助餐点实现老人刷脸取餐。(2)健康管理健康一体机:方便服务站对老人进行定期体检,辅助医护人员方便快速的采集血压、脉率、血
15、氧血糖、心电、身高、体温、BME血糖、尿常规等体征信息。可自动上传至智能终端管理系统,不需要医护人员再次录入。(3)智能照料紧急呼叫终端:固定式呼叫主要针对服务站或居民家中老年人、特别是失能或长期卧床老人,在老人发生身体不适或其他情况时按动床头(卧室、卫生间等其他位置)呼叫按钮触发报警,护理服务人员、护理APP端将同步接收报警信息并及时处理。随身便携式设备主要针对自理老人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紧急情况,只需按下便携式设备上的紧急按钮触发报警,报警信息会同步在护理服务人员、护理APP端提示,方便医护人员及时根据报警所在定位信息及时给老人提供帮助。智能床带:通过床带接入可以实时掌握老人卧床时的呼吸、心率
16、、体动及睡眠质量等,同时对夜间离床时长进行监控,持续掌握老人状态,及时提供服务。三、智慧评估管理系统(1)健康评估对社区养老服务站的老人通过健康亭或者一体机,将老人健康数据上传后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也可从个人生活史、以往患过何种疾病、目前身体状况、目前有无用药史、特殊生活习惯等方面进行信息录入补充,形成精准的老人健康评估数据。(2)护理评估通过对民政部出台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及社区养老服务站自定义标准形成符合实际评估使用的模板,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进行老人能力等级评估,结合最终评估结果给出老人的能力等级与各项综合评估报告。(3)评估建议结合健康评估、护理评估,及服务站内智能设备采集健康指标数据,综合分析老人身体状态,在饮食、生活方式、作息等方面给予合理的评估建议,为老人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四、医养结合系统可与签约的乡镇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