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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级指挥部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委、科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林业局、气象局、河务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火车站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有关地方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一、市指挥部主要职责(一)研究确定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二)领导、组织、协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负责发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信息。(四)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宜。(五)向上级
2、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六)组织、协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工作。(七)协助省政府或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新乡市政府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各项工作。二、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一)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市指挥部及其有关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二)组织、指挥、协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对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核查、认定;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有关部门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S)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四)组织修订本级突发环境事件
3、应急预案。(五)管理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六)组织或参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七)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三、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现场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一)污染处置组。由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河务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
4、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划定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依法核查生态环境部门移交涉嫌构成环境违法犯罪的线索,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立案侦办;对出入污染区域车辆机械进行必要的洗消处理;协助省政府或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新乡市政府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二)应急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
5、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的应急监测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协调有关方面的监测力量参与应急监测;协助省政府或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新乡市政府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三)医学救援组。由市卫健委牵头,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组织、指导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统计死亡、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协助省政府或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新乡市政府做好特别重大
6、、重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医学救援工作。(四)应急保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科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火车站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开展应急测绘;协助省政府或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新乡市政府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五)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牵头,市生态环境分局
7、、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协助省政府或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新乡市政府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六)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科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及相关部门等参加。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
8、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维护市场稳定;协助省政府或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新乡市政府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社会稳定工作。(七)调查评估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具体情况,由现场指挥部指定部门牵头,市生态环境分局、科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参加。主要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重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责任和应急处置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协助省政府或省环境应急指挥部、新乡市政府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评估等工作。(A)专家组。现场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组织环境监测、工业管理、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评估、辐射、防化、气象、生物、水利水文、船舶污染、损害索赔等专家参加。主要职责:明确环境污染事件性质和类别;分析环境污染事件的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环境污染事件的级别;研究、评估污染处置、人员撤离等工作方案;对生态修复和恢复重建等提出建议。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