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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外派异地人员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篇:公司外派异地人员工作管理办法公司外派异地人员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派往企业异地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其外派期间的相关权益,强化其服务和责任意识,规范劳动关系、薪酬、福利考核及相关事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外派人员范围界定1、外派人员指由集团公司推荐任职或因工作需要派往本部以外所设立的项目工程经理部,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均股公司参股公司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管理技术人员、生产骨干以及其它岗位工。2、外派高级管管理有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推荐,派驻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任免;其它管理技术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派。二、外派人
2、员的管理1、外派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阶段性人才需求计划,短缺人员需求数量应提前30天以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2、为方便管理,外派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统一管理。3、外派人员外派期间的职级由集团公司按照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外派人员被集团公司召回或控股、参股子公司撤销,外派人员岗位由集团公司另行安排。4、外派专职人员外派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集团公司召回并按规定统一办理退休手续。5、外派企业应协助集团公司做好外派人员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其中包括考核与奖惩记录、职务任免文件等。三、外派人员的薪酬与福利1、外派企业参照当地行业
3、工资水平,结合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制定本企业薪酬分配方法,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2、外派专职人员薪酬实行“两地同支”的办法。(1)外派企业根据本单位分配政策支付正常薪酬之外,集团公司对外派员工实行异地艰苦岗位补贴。(2)补贴标准:120元/天/人由集团公司依据外派人数每半年据实拨付给所属公司,由各公司考核兑现。其它各类津贴由外派企业自行发放。(3)外派员工除享受上述补贴外,同时享受集团公司发放的“两节”过节费等各种福利待遇,但不得重复享受。(4)、外派人员不在派驻地参加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其各项社保关系由集团公司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向有关机构缴纳。(5)“四险一金”个人支付部分,由公司本部按
4、派出前一个月工资表的缴纳基数执行,单位部分由集团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每年核定一次。3、住宿由派往单位安排,公司本部不付担费用。四、外派人员的考核1、外派人员每半年向集团公司进行一次述职报告。2、公司每年度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为:(1)、外派人员年度履职情况,(2)、外派人员遵守执行公司党、政纪律和管理条例的情况。(3)、派驻单位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3、对外派人员的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获得“优秀”评价的外派人员,可以进行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评价的外派人员,撤销委派。4、集团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及其它劳动管理相关规定、办法同样适用于所有外派人员。五
5、、附则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劳动合同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2、凡公司确定外派人员一律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书。3、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4、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二篇: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为理清集团外派管理人员的管理关系,明确其有关权力、义务和责任,统一集团管理政策,为其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支持,确保集团与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经济效益,实现互利双赢,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因集团向所属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所推荐的各类管理人员。第三条定义根据集团发
6、展需要,代表集团权益,受集团统一委派,进驻集团所属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的人员,统称外派管理人员(简称外派人员)。第四条人事管理1 .外派人员的聘用、选拔,原则上是在集团或所属各子(分)公司的管理人员中培养提拔。2 .外派人员由集团统一任免,受集团和所属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的双向管理。3 .由所属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的经营性质决定,被外派人员必须接受岗位调配。对于不服从公司调配的人员,集团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降职、降薪等处理。4 .外派人员的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所属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的制度执行。5 .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档案考核奖惩福利等由所属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统一管理
7、。外派人员的所有薪酬福利由所属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支出,相关保险由所属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购买,劳动合同与调入单位签订。如需集团代缴相关保险,书面致函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阐明社保费用清算问题。6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由所属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发放外派人员最后工作日的工资。集团外派人员重新调回集团工作后,原则上享受调出前的职级待遇,也可根据其外派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相应的职务调整。7 .外派人员应服从所属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应和派驻公司员工形成和谐的关系,避免形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对公司派出的外派人员,所属
8、公司如果认为不能胜任的,无权自行更换和调整,应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交报告。详细说明理由,经核实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第五条工作职责1 .外派人员必须依照法律和集团章程行使权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贵。外派人员应及时将派驻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上报集团,并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2 .在派驻企业萤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外派人员要在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议题,征求、收集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拟发表意见,提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定。3 .在派驻企业萤事会会议上,外派人员要严格按照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意见,行使职权。如果出现对未
9、曾商定的重大事项须作出决议时,应及时报请集团有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研究决定。4 .在派驻企业董事会会议结束后,集团外派人员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及资料向集团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将会议资料妥善保管归档。5 .外派人员的任期每届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眸6 .外派人员要认真贯彻集团发展方针,履行业务开展需求的各项工作职责。7 .外派人员为集团经营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由集团人力资部提出建议,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给予表彭或奖励;对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应及时予以更换。8 .外派人员如违反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或因工作失职给集团公司利益带来损失的,视情节予以调整岗位、处分直至开除,并按程序追究
10、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将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第六条注意事项1 .未经集团书面授权,集团外派的任何人员均不得擅自对外承诺超出集团经营权限范围的事项,不得擅自签署协议、合同,尤其是不能以集团的名义对外担保,如由此产生的后果将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 .对外签署合同、协议、保证函等均由集团法律专干审阅并签署意见,经集团总经理或所属控股企业或参股企业董事会委托授权人员签批。3 .对于集团统一下发的文件要及时查收,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泄密。第三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外派人员管理办法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大程度的发挥外派人员的功能,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
11、的形成,特定本办法。第二条角色定位各外派人员在公司与各企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立足于本职岗位并兼顾整合资源提升所在企业竞争力的职能。第三条适用范围及生效期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到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含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主管、总工、主要技术人员等)。本办法自公司董事长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公司原发文件与本办法相冲突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企管部。第四条信息资源归口管理部门公司企管部是信息资源归口管理部门,是所有外派人员请求资源支持、信息交流的归口部门。各外派人员在业务上的技术请求与交流,各业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给予支持,其他事务由企
12、管部协调处理。第二章任职管理第五条工作职责外派人员具体职责见职位说明书,同时根据所在企业的要求经与公司协商可适当做调整。各外派人员除所在单位确定的工作职责外,须按照自己的工作岗位权限执行或推动以下工作内容:(一)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行政类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以工业危废处理为基础的跨区域性综合环保服务管理集团。为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对战略目标、产品开发、财务预算、知识产权、生产管理、品质目标、营销等实现一体化管理,逐步构建集团化管理为核心的战略规划体系。各企业的个体利益必须符合公司战略一体化要求,必须严格贯彻公司战略一体化的指导思想,逐步
13、构建公司集团化管理为核心的战略规划体系。各企业根据其发展战略拟订战略计划,战略计划由三年中长期计划、当年实施计划两部分组成。2、经营计划管理为了切实实施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完成预期的经营目标,公司将加强经营计划管理。经营计划的正确制定,将使公司所有的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地进行,这有利于动员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强员工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各外派人员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落实好公司对经营计划管理的要求。(1)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能力,编制企业的季度月度计划,使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2)企业的各项计划是企
14、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就必须发动员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3)数据统计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禁止弄虚作假。3、流程制度管理随着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地域分布越来越广,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公司对现代化管理提出了迫切的、更高的要求。为此,公司将强化企业管理,全面建立符合东江环保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各外派人员要将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带到所在企业,制定企业主要的作业流程、制度规范,定期组织讨论内部控制模式原则、评估组织结构和主要流程的实施状况,并逐步优化。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
15、管理1)各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各企业股权投资及资本性投资项目应按照企业章程及蚤事会议事程序要求,向萤事会提出立项申请。2)原则上不允许各企业以其名义及资产对公司外企业进行抵押担保。确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才能够办理相关担保事宜。3)资本性投资项目中的技改项目(如生产线的改造、新置)、基础建设项目(如房屋建筑物修建)必须进行经济及风险分析预测、编制项目可行性经济研究报告及项目的推进方案。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汽车、轿车、房屋建筑等)的添置(修建)、租赁等,须经企业董事会同意后才能够实施。各外派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企业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公司报告。(二)财务主管、会计等财务类为适应公司集团化战略发展目标及政府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会计核算标准,并在公司内部实行集团会计核算标准。各外派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不准私设“小金库”.随意核销费用以及任意减少利润或者增加亏损等,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和增值,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