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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组织部门作为牵头实施部门,要协调推进落实意见,建好建强村级战斗堡垒,让60万余个村级党组织和广大村干部心无旁鹫攻主业,在办好一件件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开创乡村振兴发展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事务更轻简一些,让村级党组织腾出精力耕好“一亩三分之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2、,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只有切实为村级松绑减负,规避掉“不该承受之重”,才能轻装上阵,专注于点子上的事、关键处的活,引好“上面千条线”,当好“下面一根针”。为此,各级组织部门要为村级划好“责任田”,依法依规明确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协助或者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事务的制度依据、责任范围、运行流程,让村级党组织在纷繁复杂的事务中找得到焦点,分得清轻重缓急。要让村级脱掉“重包袱”,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规范并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村级党的建设、治理服务和群众工作。要给村级筑好“防火墙”,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纠正随意增加村级
3、组织负担的行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杜绝回流回潮。工作方式更轻便一些,让村级党组织提高能力办实“千家万户之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夯实基层基础,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村级工作连着千家万户,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帮助大家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为此,各级组织部门要优化分类服务,指导村级分类办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以及村民个人事项,探索以清单等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强化村级兜底服务、综合服务能力。要合理分解事宜,对交由村级组织代办的公共服务事项,由乡镇党委和政府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对村民群众确有需要,但村级组织难以承担的公共事务和
4、公益服务事项,由乡镇党委和政府协调解决。要用好数字赋能,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分级应用,探索以县(市、区、旗)为单位试点推进村级数据资源建设,逐步实现村级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考评机制更轻健一些,让村级党组织添足动力扛牢“乡村振兴之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最终要靠农村基层党组织来落实。只有用好考评机制这个“指挥棒”“风向标”,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进一步提升,在乡村振兴舞台上大有作为。为此,各级组织部门要为村级在干事上树好导向,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评机制,让基层务好主业、担实主责,主动围绕上级决策部署
5、干、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干、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干。要让村级在待遇上尝到甜头,落实落细关心关爱政策,适当提升薪酬保障,建立健全村级干部绩效奖励办法,激发干事创业激情。要让村级在事业上看到奔头,深化村干部考录公务员、村主干提任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制度,让村干部在事业上有更多可能和更多出路,真正把减轻工作负担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以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村民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
6、指出,要以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为目标,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党中央曾确定2019年为“基层减负年”,着力解决了困扰基层的诸多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但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来,叠加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村级组织执行的重点工作越来越多,办公室的牌子越挂越多,村干部手机里安装的软件和留痕照片越来越多,各类报表和材料也只增不减,挤占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意见的出台正当其时,回应了新时代对于党政群机构的新要求,更是回应了广大村干部的迫切需求和热切期盼,切实为村干部“松绑减负”,让身兼数职、“三头六臂”的村干部缓口气,激励他们以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实事
7、、办好事。明确工作事务,让村干部精准发力不偏离。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各党政群机构大多认为“村”一级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最佳桥梁”,都想敲一敲这根“钉”,或者让这根“针”穿一穿他们的线,有的甚至将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等事务责任主体推给村级组织,与村委会签订五花八门的“责任状”,却忽视了村干部没有执法权这一事实。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只有落实好责任权利对等原则,上级的归上级,村里的归村里,各司其职,精准发力,才能把工作抓到实处。意见出台,进一步理清了村级组织和党政群机构之间的责任,并明确要求,“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
8、承担“o这无疑给广大村干部打上一针强心剂,解放被各种“军令状”“责任状”束缚的手脚,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激发主动担当作为的干事激情。创新工作方式,让村干部聚焦主业不懈怠。意见创造性地提出,“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探索以清单等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依法购买服务”“推进村级数据资源建设,逐步实现村级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等工作方式,充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思想,加大了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支持力度,把在“事务主义”泥潭中挣扎的村干部解放出来,对新时代下如何做好农村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广大村干部应以此为契机,怀揣“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努
9、力提高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保持锐意进取的精气神,在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攻坚克难,把群众关心的事情,一件一件办好,把工作上的痛点、堵点,一个一个克服、疏通,真正做到履职尽责、有所作为。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让村干部安心定志不分心。干部做得好不好,群众反响最可靠。意见指出,要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这充分说明,设机制挂牌子不等于任务落实,填表格报材料也不能作为“鞭策”的方式,“是否留痕”更不是印证村级组织实绩的手段,一些形式主义的歪风邪气不能成为框住村干部的“牢笼”。规范报表、提供材料,清理整合面向村级组织
10、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有效使村干部摆脱“表哥”“表姐”的称号,减少了不必要的“内耗”,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用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准则,就能少些作秀应付,多一些真拼实干,少一些情况汇报,多一些实事求是。县级党委和政府应贯彻执行意见精神,做好统一部署,摒弃工作要留痕的考量标准,指导好党政群机构根据工作内容,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真正做到“松绑减负”。意见的出台为村干部做“减法”,不是“减责任”,不是“减担当”,更不是“减作风”,而是减了负担,使其心无旁鹫、轻装上阵。广大村干部要深刻领悟意见精神,把减轻工作负担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集中精力在带领发展、推
11、进治理、为民服务中做好“加法”,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待。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三方面的八条措施进一步明晰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权责,对改进村级组织工作的形式主义和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何改进村级组织的工作方式,巩固基层减负成果,增强基层治理的效能,也是我们在新形势下亟需思考的问题。少一些“花式”牌子,多一些精简高效。村级组织是直接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承担和补充着大量行政事务。置身于村委会门口,映入眼帘的是各类形
12、形色色的机构牌子,让人深感眼花缭乱,“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挂牌的背后,既有村级组织的“应尽责任”,也有服务延伸的“花式表演”,没有实质服务的空牌子,仅仅用于应付相关部门检查时“自说自话”。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村级组织的相关职能,对不该由村级组织承担的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对村级组织进行了优化机构、调整功能和提升效率,能让村级干部有更多精力投身于“主责主业”。但需警惕的是,牌子明面不挂暗地挂,责任明面不担协助担,如此“花式”牌子也必将死灰复燃。少一些“花样”表格,多一些数据精准。在村级组织有一句经典话语“上级表格随便发,基层数据随便报”,各部门出现了各类重复性的“周报”“月报“季报等“花样”表格,村
13、级干部不堪重负,只能“随便”“大概”“差不多”上报所需数据,导致大量数据出现逻辑和“打架”问题,严重影响了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更有甚者将会导致上级党委政府对基层现状出现一定程度的误判。意见明确指出县级党委和政府应整合各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填报的各类表格,每年年初统一交由乡镇安排村级组织按规定频次填报。此措施将改变村级干部“表哥”“表姐”的日常身份,能让村级干部对所要求的数据做到心中有数,在年初时就能开展数据的精准统计,减缓了“半路出家”去预估数据的情况。但这将对上级各部门的数据整合提出更高的要求,精确整合各类所需要的数据,建立可统一调用的“数据库”,从根本上杜绝各部门“数据打架”。少一些“奇葩
14、”证明,多一些满意服务。近年来,让村级组织开各种“奇葩证明”,也早就为社会所诟病,“证明你爹是你爸”“拿着结婚证证明是夫妻”“拿着房产证证明房子是你的”等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证明也成为公众茶余饭后的“笑料”。如何少开这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让村级组织能有更多精力服务于群众办事、创新创业方面,既需要党委政府“大刀阔斧”地制定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少一些“无理取闹”的要求。意见指出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减政便民已是大势所趋,这些纷繁复杂的证明,不但让人头痛,还容易让村级组织出现难以承
15、担的各类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清理掉那些群众办事过程中的“路障”和“绊脚石”,提供给群众更多的“贴心”服务,也让村级组织把精力用“刀刃上”,更好更满意地服务于群众办事创业。少一些“留痕”考核,多一些群众评价。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可见,工作干得好不好,老百姓满不满意才是关键的衡量标准。近年来,村级组织“行政化”趋势愈加严重,各类形形色色需要填写的工作台账、各种要求签到的政务APP、各种需要上传的工作场景视频或照片等作为“工作留痕”来评价村级组织实绩,让村级干部疲于应对各种“留痕”,导致工作落实更像“花样摆拍”。意见指出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不得简单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者录制视频等作为评价村级组织是否落实工作的依据。只有真正让群众成为村级组织工作的“阅卷人”,才能让党员干部始终做到以百姓心为心,以群众事为事,才能俯下身子倾听群众的肺腑之言,静下心来领悟群众所思所想,让村级干部真正做到服务于群众的“细微小事”,谋划于乡村振兴的“发展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