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援帮扶医联体基层医院的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支援帮扶医联体基层医院的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支援帮扶医联体基层医院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动、规范和落实我院对医联体基层医院的支援帮扶工作,使各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指导思想在全面、深入总结近几年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认识再提高、方案再细化、方法再改进、措施再落实、成果再扩大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援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县级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支援帮扶目标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结成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联体医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业务联动,改善和加强受援
2、医院管理。通过几年的建设发展和对口支援,让受援医院的医院管理、基础设施、学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并持续改进和提高。三、具体安排对口支援基层医院:根据健康医疗集团(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安排支援的乡镇卫生院。四、主要内容医院派驻医务人员协助受援医院组织开展临床教学、技术培训、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指导受援医院医师开展疑难病症诊疗;培训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对受援医院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帮助受援医院建设特色专科;充分发挥基层医院的特色与优势,提高基层医院整体医疗水平。五、基本要求我院将根据受援医院规模、等级、技术水平、开放床位、工作量、民族、所在地人口等因素,每年向受援基层医院派驻
3、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工作的高年资中级职称以上的医疗、护理或医技等人员。六、工作内容和方式(一)人员派驻。我院将选派业务能力强、素质高、品德好,以高年资主治医师(护师、技师)和副主任医师(护师、技师)为主的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工作。对口支援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派驻医务人员的专业、数量和时间,统筹安排医务人员工作。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医院派遣的医务人员将定期分批轮换。(二)临床诊疗。派驻医务人员要参加受援医院的临床诊疗工作,承担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要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医院的技术水平。(S)
4、技术支援。我院与受援单位要确定具体的技术协作项目,重点是要帮助受援医院独立开展适宜新技术、新业务,建设一批特色专科,培养一批骨干人才。(四)进修培训。我院将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求和适宜技术推广情况,每年帮助受援医院选拔医务人员到本院接受培训,强化理论基础,掌握适宜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根据我院专科设置情况及受援医院要求,每年接收受援医院进修人员数量2人。进修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五)巡回医疗。我院支援医务人员和当地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巡回医疗和流动医疗工作,积极参加对口支援基层医院工作,指导培训基层医生,扩大对口支援工作的受益面。(六)实物资金捐赠。我院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支援期内以一定的实物及
5、资金支持的方式,帮助受援医院改善硬件设施、设备配置,以提高受援医院医疗服务条件和诊疗能力,方便当地群众看病就医。(七)其他形式。除上述形式外,我院根据基层医院的工作需要,不断创新与调整支援方式,推进工作。七、工作安排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向医联体乡镇卫生院派驻内、外、妇、儿等专业医务人员。八、工作管理对口支援管理工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严格管理,并纳入到院长目标责任制管理及科室综合目标管理与个人岗位管理工作中。(一)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成员: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医务科,X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口支援日常管理工作。工作职责:领导小
6、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督导,适时开展工作评估,充分运用组织、管理、协调、指挥、监督的职能,密切部门之间的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二)签订工作协议我院医务科负责与对口支援单位签定对口支援工作协议,确定总体目标和年度执行计划,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双方的职责与义务,并报县卫生局备案。(S)加强日常监管L我院政工科、医务科要定期对派驻的医务人员进行督查考核,受援医院应协助我院对派驻的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2 .受援医院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对口支援创造必要的支撑条件。受援医院为支援医院派出人员提供免费住宿条件,
7、提供日常生活保障,但不发放任何补贴和奖金。3 .对不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医院将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不批准其参加职称晋升的报名或不与职称聘任等处罚,所在科室不参加年度评先。4 .因受援方原因不能完成对口支援任务时,我院派驻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医院,由我院上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处理。5 .我院派驻的医务人员不得帮助受援医院以对口支援为由,擅自开展未被核准的诊疗项目,违者将依法进行处理。6 .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或未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的医务人员,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其中医务人员为医师的,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判定为不
8、合格。7 .对于违反廉洁行医制度的派驻医务人员,由我院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受援医院应当给予相应协助。涉及违法违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8 .医院负责派驻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期间的工资(包括绩效工资)、福利待遇,保留其岗位、职务不变。9 .医院应当把派驻医务人员在对口支援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应当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10 .对口支援双方不得让援助工作流于形式,否则经上报县卫生局后,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目标考核对口支援工作结束时,受援乡(镇)卫生院能达到以下基本要求:L对口支援工作协议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部完成。2 ,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对口支援工作满意度每年均达到90%以上。3 .医院医务科将下派人员轮次名单报政工科,并根据情况做好人员调整与相关基层医院的人员培训工作。4 .奖惩:医务人员完成了对口支援任务的,才能参加年度个人考评,才能参加职称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