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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农林学院关于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和执行的规定课程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形式规定本课程性质、目的、任务及教学内容、要求等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衡量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每门课程(包括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必须有相应的大纲,并经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否则不能开设此课程。一、制订大纲的原则(-)“大纲”要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体现改革精神,要使每门课程在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教学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大纲”必须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服从教学计划的整体安排。既要明确本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也要注意与其它课程的衔接与协调,防止片面强调本课程
2、的自身体系和自我完善。(三)“大纲”应体现本课程思想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的统一,要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大纲”要明确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应以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教学重点。(四)在符合上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大纲”应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以鼓励任课教师在基本内容的选择、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方法的改革等方面进行探索,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二、大纲的基本内容(一)“大纲”应明确本课程的性质、目的、任务、教学对象、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实践性教学环节,总学时和学时数分配。(二)“大纲”应根据培养目标需要,特别是应
3、用能力的需要,规定理论课教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以及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面的广度和深度,应明确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规定实验项目、实践内容和要求,以及学生应达到的技能水平。(三)“大纲”应注明本课程的教学形式、教学方法、考核方式和适用的教学用具,并对教材的选用和主要参考书目提出建议。(四)独立开设的实践课程大纲应明确目的、要求和总周数,并以天数为单位规定具体内容,“大纲”应提出可供选择的大型实践教学作业题目,对实践报告作出具体要求,并规定考核方式和标准。三、大纲的制订(修订)和执行(一)“大纲”是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应制订“大纲”。(二)教研室必须组织教师充分研究本课程
4、的教学内容和要求,以及应达到的能力培养目标,并指定学科(专业)带头人或任课主讲教师执笔编制。“大纲”草案须经教研室充分讨论、教研室主任初审、专业指导委员会审定,系(部)主任批准后下达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大纲”一经审定,要保持相对稳定,但经过一个或几个教学循环后,应进行必要的修订。教务处应组织有关专家和教师对大纲进行评议和复审,不合格或不规范的大纲须重新编制或修订。(四)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大纲的规定和要求选择教材和教辅资料、编写授课计划、进行备课、授课及指导实验、实训、实习等。(五)系部和教研室应根据“大纲”要求开展教学检查。四、大纲的具体格式课程名称教学大纲总学时:(讲课、实验、实训等时数分配)学分:课程性质、目的、任务、教学对象:教学内容、要求、学时分配:(-)理论讲授部分(围绕实践和应用能力培养需要)按各章节列出主要内容,明确要求学生掌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学时分配。(-)实践部分列出实验、实训项目名称,明确具体内容、要求,规定学生应达到的技能水平,学时分配。建议使用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其他:(教学形式、教学方法、教具、考核、评价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