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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招引考核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强化项目招引工作,营造浓厚项目招引氛围,动员全镇上下凝心聚力,以大项目、好项目为主攻方向,强力推进,严格考核,全面激发招商活力,提升招商绩效,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项目招引考核奖励办法如下:一、目标任务(见附件2和附件3)二、考核办法1、有效项目信息(40分)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得基本分40分,少完成一个扣10分,直至扣完为止。多完成一个加5分,加分不封顶。(有效项目信息是指真实可信,对方有明确投资意向,具备落地条件且符合我镇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转型升级要求,并来镇考察由经服中心或招商办全程参与、跟踪、把关的项目信息。自上报之日起
2、三个月没有新进展的项目将视作无效项目。)2、签约项目(30分)签约项目数量(20分):完成2000万元以上项目(2000万元以下项目可累加计算)全年任务数得满分,完成全年任务多1个加5分;完不成不得分。签约项目体量(10分):*村完成1亿元以上项目任务数得10分;*村完成5000万元以上项目任务数得10分;油坊社区、长旺街社区完成2000万元以上项目任务数得10分。2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项目,有一个分别加6、8、10分。3、项目落地(30分)项目落地30分,其中办理营业执照且项目注册资本金到位10%以上或实际支出达注册资本金10%(注册资本总额原则不少于总投资1/3)的得15分;项目落地(
3、办理好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或租赁房屋合同)后得15分。三、奖励办法1、考核奖励(1)年底根据考核办法对排名前3的,由项目招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评定项目招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项目信息有效,但未进入前3名的,评定项目招引优秀集体或优秀个人,同时给予奖励0.2万元。(2)项目落地涉及到跨年的,可纳入下一年落地考核且只算一次。(3)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将项目招引工作作为镇党委政府评先评优及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2、招商引资奖励(1)对新项目落地投产的招引人给予相应奖励。对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落地起关键作用的人员(机构
4、)进行奖励。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工业销售首次达到5000万元且经济贡献比达5%的,按照该项目镇级贡献实得部分的2%给予社会有功人员(机构)一次性奖励。项目招引人为村(社区)干部的,前三年按照该项目镇级贡献实得部分的80%持续奖励所在村(社区),用于村(社区)级经济发展;后三年,若该项目经济贡献达全镇平均增幅,则继续按照该项目镇级经济贡献实得部分的40%进行奖励。招引项目为飞地项目的,招引方享有奖励所得部分的70%,落户方享有奖励所得部分的30%。(2)对新招引的总部经济招引人给予相应奖励。对引进在本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新增经济贡献的国内外集团总部、区域性总部企业、市外项目(业务),对项目招引社会有功人员(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当年新增工业销售达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且经济贡献达到250万元、500万元、IoOO万元的,分别奖励招引人员(机构)1万元、2万元、3万元。四、其他事项1、镇党委政府成立镇项目招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兑现以及相关解释工作;2、各责任领导(单位)、各村(社区)要及时安排专人在项目洽谈、考察后第一时间如实填写新招引项目信息表并报送至镇政府223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3、本办法自2023年1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