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材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习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材料.docx(2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学习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材料篇一,共七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上”与“下”是紧密联系的整体。“上”不是“随便上”,下也不是“任意下”,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让具体化的制度成为调整干部的具体抓手,立起考核“指挥棒”、打造一线“赛马场”、打破只上“单行道”,让干得好的“往前站”,让做得差的“往后靠”,让干部“上”有底气、“下”能服气,让能上能下的“同频共振”起到激浊扬清、提振干劲的作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立起考核指挥棒,形成优劣“分流线。要为干部明责定标,建立具体明
2、确的考核指标体系,“上”与“下”的标准必须准确、依据必须真实、结果必须可靠,坚决防止失察失误。要丰富识别干部的考核手段,不可“述职一说”下定论、“测评勾选”出结果,而要以“事”察人,坚持考在细处、考在实处,结合工作目标、岗位实际凸显“差异化”,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将考强项专长与考短板弱项相结合,将日常研判和专项研判相结合,将一贯表现和重点工作中的表现相结合,以“四个结合”精准高效开展考核。要用好考核“指挥棒”,对“考卷”进行优化设计,精准画出干部的“立体像”,让“成绩单”成为干部的“衣冠镜”,让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能上”,让干事创业中“耍态度”“拯挑子”“没状态”的干部“必下”
3、。打造一线“赛马场,涵养风气生态林。“心之所向,素履以往。”越是知之深、情之切,越是信之笃、行之实。因此,要把服务群众的一线作为领导干部的“赛马场”,细观服务态度、岗位表现、工作细节和事业实绩以拓展“考核深度”,近视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中的表现以拓展“考核广度”。考一考干部对待群众有没有真挚对待的“耐心”,对待问题有没有滴水穿石的“恒心”,能否真心实意地付出,能否全心全意地奋斗,从“干事热情足不足”反观“为民情怀深不深”。同时,要从基层群众的口碑中看干部“廉”的防线牢不牢、“洁”的作风强不强、“律”的开关紧不紧,以“民意测评”督促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实绩账本”激励干部担当
4、作为、奋勇争先,找准考核“切入点”,涵养一心为民、真抓实干的好风气。打破只上单行道,架起上下立交桥。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干部不愿下、不能下、下不来的“能上不能下”问题,归根到底,主要还是由于渠道不畅、方法不对。“下”涉及干部的切身利益,不可不慎、不能不严,必须注重程序和方式的规范严谨,在制度的落实上需谨防“变软”和“走偏”,保持程序上的刚性和调岗上的弹性。常刮“人情风”必将助长“官本位”思想,唯有真管真严、公平公正,发挥“铁规”的力量,坚决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方能形成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促使干部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干实事、出实绩上。“下”也不能简单粗暴地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要结合
5、干部的性情、能力和长处,将其调整到合适的岗位上,放在更有益于成长的平台上,让干部能够施展所长、增进才能,把“下”作为撬动干部队伍活力的“杠杆”。学习2022年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读后感篇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颁布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要解决好“下”的问题,有效发挥以“下”促“上”的正向效应,加快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保
6、持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让干部下有标准、上有阶梯。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深入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分层级、分领域、分岗位设定干部“下”的标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做到制度面前一视同仁,讲原则不讲照顾,只有以严的制
7、度、厉的手段把那些不想干事、不敢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人清除出党的干部队伍,才能真正把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选出来、送上去,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在考准考实上下功夫,让干部“下有依据、上有道理。干部能上能下,必须拿出科学精准的考核结果。规定第五条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要将考核功夫下在平时,注重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现场考察干部担当本领、担当精神,对在疫情防控最前沿、矛盾调处第一线等急难险重岗位的具体表现进行全程纪实,注重在家庭访、邻里访、社区访中识别干部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有效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干部八小时内外情况、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综合
8、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对干部进行精准画像,真正识别出谁该上、谁该下,严格执行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等操作规程,做到规定动作一步不漏、程序严密不留隐患,使干部“下”的服气,“上”的硬气,只有让不胜任、不作为的干部让位子,才能让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有位子,充分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让干部“下有保障、上有劲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规定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
9、中的失误。对“下”的干部要通过回访、帮带、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进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引导重怀热忱投入新的岗位。要加强跟踪回访,充分利用考核考察、调研督查等时机,注重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了解“下”的干部现实表现,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做到“板子”打得下,“红花”也能再次戴得上,进而减轻干部群体对被调整的抵触心理,促使干部始终保持高涨的热情和干劲,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深入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篇三近
10、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这是自2015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新修订规定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解读。一、规定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
11、,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专门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好、保护好。从实际情况看,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但也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尤其是有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
12、,严重贻误事业发展。党中央决定修订,就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13、,具有重要意义。二、规定修订的总体考虑修订过程中,总体上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聚焦突出问题。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是解决能下问题,主要是怎样把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这次修订重点围绕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等。二是加大推进力度。在适用范围上,将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增列为参照执行范围;在具体情形上,严格干部管理标准,体现严的主基调。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建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纪实报备制度。四是注重衔接协调。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专门规定,注意把握与问责条例、纪律处分
14、条例、组织处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关系,努力形成制度合力。三、规定的主要变化这次修订新增六条内容,整合、删除七条,涉及干部下的渠道、适用范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整合下的渠道。重点围绕解决能下问题,对此前规定的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健康原因、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等渠道进行整合,突出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现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规定的,留下制度接口,不重复规定。第二,充实完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坚持对干部高标准严要求,重点针对近年来从严管理干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
15、、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第三,优化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方面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责任,强调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情况,准确识别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优化了调整程序,明确在核实认定环节,可以根据需要与干部本人谈话听取说明;在组织决定前,根据干部双重管理规定,要求主管方按规定程序征求协管方意见。第四,增加调整安排方式。根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等制度规定,对此前规定的“调离岗位”、“改任
16、非领导职务”的表述作了修改,增加了“提前退休”调整安排方式,明确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为破解职数制约瓶颈,对调整安排时有关超职数报批和消化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四、规定对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责任重大,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讲究方法、把握政策,既积极又稳妥地加以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效果。新修订的规定对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目的是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担当尽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问题性质、主客观原因、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结合干部一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