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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全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农业行政处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全省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行政处罚
2、种类及处罚幅度的权限。第四条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遵循以下原则:(一)裁量权法定原则。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裁量结果适当原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结果应当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等相同或相近的违法行为,同一行政区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第五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包括是否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决定,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第六条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
3、事项规定有自由裁量空间的,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明确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并向社会公开,供全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参照执行。第七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应当包括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情节和裁量标准四个方面。第八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且便于制定裁量标准的,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列出单处、并处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九条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在相应的幅度范围内分为从重处罚、一般处罚、从轻处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罚款处罚的数额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一)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并同时规定了最
4、低罚款数额和最高罚款数额的,从轻处罚应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中间值,从重处罚应高于中间值;(二)只规定了最高罚款数额未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从轻处罚一般按最高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确定,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百分三十以上百分之六十以下确定,从重处罚应高于最高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但不得超过最高罚款数额;(三)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并同时规定了最低罚款倍数和最高罚款倍数的,从轻处罚应低于最低罚款倍数和最高罚款倍数的中间倍数,从重处罚应高于中间倍数;(四)只规定最高罚款倍数未规定最低罚款倍数的,从轻处罚一般按最高罚款倍数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确定,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倍数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六
5、十以下确定,从重处罚应高于最高罚款倍数的百分之六十但不得超过最高罚款倍数。第十条同时具有两个以上从重情形且不具有从轻情形的,应当在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幅度内按最高档次实施处罚。同时具有两个以上从轻情形且不具有从重情形的,应当在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幅度内按最低档次实施处罚。同时具有从重和从轻情形的,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主要情形确定对应的处罚幅度,综合考虑后实施处罚。第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一)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有证据足以证明
6、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六)其他依法应当不予处罚的。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第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二)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四)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五)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
7、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给予减轻行政处罚的,依法在法定行政处罚的最低限度以下作出。第十三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行政处罚:(一)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二)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或者一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同种违法行为的;(S)妨碍、阻挠或者抗拒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的;(四)擅自转移、隐匿、使用、损毁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证据保全措施的物品的;(五)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者做虚假陈述,以及销毁、伪造或者篡改有关证据材料的;(六)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七)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A
8、)胁迫、诱骗或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九)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第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先责令当事人改正,逾期不改正才能处罚的,不得在责令改正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消除危害。第十五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制作文书、录音、拍照、摄像等多种方式,全过程记录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程
9、,确保自由裁量权行使公开透明。第十六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记录在案。按照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执法办案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经本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案件,还应当经本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在案卷讨论记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理由。第十七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下列有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或情节复杂的案件,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由
10、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一)拟给予个人IOOo元以上(含IOOO元)罚款,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二)拟给予法人或其他组织2万元以上(含2万元)罚款,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三)拟没收个人IOOO元以上(含IOOO元)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四)拟没收法人或其他组织2万元以上(含2万元)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五)拟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六)拟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七)拟作出其他较重行政处罚的;(A)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九)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前款所
11、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人是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第十八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将普法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教育和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法学法、自觉守法。第十九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农业行政执法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指导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中的引导、规范功能。第二十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与受到的行政处罚相比,畸轻或者畸重的;(二)在同一时期同类
12、案件中,不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同或者相近,所受行政处罚差别较大的;(S)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给予处罚或未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四)其他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形的。第二十一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度,通过以下方式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行使自由裁量权情况的监督:(一)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二)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三)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四)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二条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违纪、犯
13、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一)行政处罚决定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变更并确认违法的;(二)行政处罚决定被复议机关撤销、变更并确认违法的;(三)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改变,或者实施行政处罚时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时进行评估、修订、调整和完善。第二十四条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尚未制定自由裁量基准,或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修订后未及时修订相应自由裁量基准的,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决定给予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参照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确定裁量基准。第二十五条依据本规定制定的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其“违法情节”和“裁量标准”中所称“不足超过均不包括本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若是最高一档行政处罚则包括本数;所称“至“,下限数包括本数,上限数不包括本数,若是最高一档行政处罚则包括上限数。